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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三章 羊毛(1 / 2)

“阿旺嫂,你们家小狗子是不是会说金塔族的话,赶紧的赶紧的,让他去我那儿支应几天,不白用你家的娃,每天给二十个子儿。”

“春婶儿,你做啥美梦呢,人家小狗子让官家相中了,跟着穆仙子身边的王小哥做活,不光每天有三十个大子儿,人家还管三餐,给什么补贴,一日忙活下来,做得好能赚四五十文,人家有空给你扛活?”

宣州城这几日都是晴空万里,日头好的惊人,街道上也热闹的很。

有汉人也有异族人,相处之间虽然多多少少仍有些隔阂,至少都是大大方方在街面上行走,不曾一见面就喊打喊杀。

穆仙子在城外新建了一座坊市,前阵子在招宣州以及附近的各路生意人入驻。

第一批被相中的都是老字号。

春婶儿做炊饼的手艺,那是宣州城出了名的好,她凭着自己的手艺,也拿了个名额,以一个特别特别低的租金,在坊市内把自家的店铺开了起来。

一开始,谁也没想到这坊市居然能火爆如此,可不过七八日的光景,塞北草原上各族的老少爷们,就再也顾不上心里那些猜疑,忍不住背着积攒了一整年的皮子,赶着养的膘肥体壮该杀的羊,最重要的是,驮来一包又一包,整理的干干净净,一点腥臊味都没有的羊毛。

羊毛先前是穆仙子要收购的,价格不低,又是些草原上没用的东西,一干牧民蜂拥而至,都争抢着来拿羊毛换银钱,换米粮和茶叶,人一多,头一批开店的大小商户自然赚的盆满钵满。

但也是真忙。

春婶儿家的饼店,经营了几十年也没想过要雇人,都是他们自家人帮衬一把,现在可好,不过几日光景就雇了两个伶俐小子去帮忙,现在更是急需精通各族语言的店小二。

“唉,之前天上那几位小神君教司命神君织毛衣,我婆婆把我小叔子拉走了,说要出城去倒腾些羊毛,给穆仙子送去,我店里的人手那是越发不够啊!”

阿旺嫂看着两个嫂子在门口嚷嚷,面上也有些无奈。

她只一个儿子,她也不能把自家的小狗子切成片分给人使唤。

这可真是……挺幸福的烦恼。

阿旺嫂的丈夫前些年做苦力活做的太多,伤了身体,这几年就有点不良于行,不是完全不能动,可别说做体力活,每日劳累都受不得,家里里里外外都靠阿旺嫂支应,还好她手艺不赖,纺纱织布绣花,样样都成,也肯卖力气吃苦,这才勉强养家糊口。

在金塔族的朝格王子围城前后,阿旺嫂家的日子其实已经相当捉襟见肘,男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要吃补药,儿子十一岁,说小不算小,可还不能当男人使唤,阿旺嫂每日都愁的很,愁男人的药,也愁儿子的将来。

之后宣州城面临战乱,她都想着,实在被逼到绝境,他们一家好歹死在一处,黄泉路上也能结伴,万万没想到,天幕忽然降临,援兵也到的快,城外倒是打了一会儿仗,可对他们这些寻常百姓却没有分毫的影响。

京城的穆仙子还办起坊市,萧条的宣州城眼瞅着就兴旺的很,她的日子仿佛忽然就变得好过了许多,到处都缺人,出门就能找到活干,家里小儿因为早前跟着姑父经常去草原上跑,各族的方言都能听个七七八八,日常交流一点问题都没有,竟然被穆仙子相中,带去坊市帮着王小哥完成‘论文’,虽不知论文是什么,但想必很要紧,反正是体面又有钱的差事。

前几日,小狗子给她带回来一件大红色的毛衣,说是穆仙子身边的夏荷姑娘,带着人跟天幕上的小神仙学着织出来的,一人分了一件。

那毛衣织的和天幕上的神仙很是相似,前几日司命神君穿的那一身,还有穆仙子穿的那一身,都是那个样子。

阿旺嫂感动得热泪盈眶,心里又高兴,又惶恐,每天要是不给穆仙子磕上几个头,就浑身不自在。

穆青云:“……”

她心里其实直犯嘀咕。

以前写个小说,看本小说,穿越古代开金手指苏出毛衣,总是很快就能风靡起来,遍地都是,人人会织,心灵手巧的古代劳动人民看到好处,总会瞬间爆发出远超穿越者的行动力,模仿能力惊人,可这回在宣州,她都特意播了一段教织毛衣的视频,结果这都有小半个月,老百姓们居然不肯模仿。

虽说穆青云靠收羊毛,敦促草原的牧民们多养羊,少牧马的意图达到了,可她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对。

夏荷:“……”

自家小娘子的想法怎么这般奇怪,毛衣的织法,可是天上神仙们的东西,寻常普通人怎么敢去学?不怕老天怪罪的?

宣州城的百姓们也不是没动过心思,他们也知道,毛衣不算难织,可那是神仙的东西,不是真过不下去了,或者胆大包天,谁又敢沾染?别处或许还没那么小心,但宣州的百姓却是都见过雷霆万钧,斩杀胡人的大场面,不能不惧!

穆青云也是看了夏荷她们几个的脸色,这才反应过来,不由失笑。

知道根由所在就好解决了。

接连好几日,穆青云和司命神君聊天时,就提起在凡间穿不到毛衣,顺理成章地要求小仙子们教一教熙朝的百姓们。

羊毛怎么纺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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