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弄里呕吐的时候早已忘了自己是哪一边儿的人了。所以我喜欢它,它烈的纯粹,至少这一点我不会让步。而让我说的话,喝雪莉酒的都是一群傻X做作的雅痞!”
陈宇耸耸肩,他很喜欢眼前这个金发男人的坦率和幽默,甚至就连那不加掩饰的愤世嫉俗都那么纯粹辛辣。
“也许我不会这么说,毕竟对我来说,雷文斯坎才是核心,而酒就是酒。”陈宇笑着靠在吧台前,他终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了,因为客人开始减少了,每天这个时候都是最美好的时候,陈宇将其当做一种属于他自己的平衡点。
不那么安静,却又安静的恰到好处。
陈宇一直都喜欢这种感觉。
“但这里是魔法的圣殿!而对我来说,酒就是魔法!”金发男人端起了酒杯,那是要敬陈宇一杯的意思。
陈宇很高兴的为自己弄了一杯酒,他浅抿了一口,报以回敬的姿态。
“我出生在这里。”金发男人放下酒杯时说道,“在它还是医院的时候。”
陈宇没有吭声,他擅长于安静的聆听每一个人的故事,而他以为这个故事即将开始。
金发男人却再也没有说下去,他只是奇怪的注视着陈宇,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阔别多年的老友。在片刻之后,男人站起身来,他叼着烟转身走向酒吧的大门。
陈宇犹豫了下,他最后还是问道,“先生,您可否告知我您的名字?”
“约翰。”金发男人在拉开门时回眸笑道,“约翰·康斯坦丁。你找到了一个好地方,陈!或许终有一天……我会在旅程的终点再次回到这里!”
陈宇先是有些惊讶于这个叫做约翰·康斯坦丁的男人落寞慨然的宣告,但他随即微笑着说道,“这里永远都会为你敞开,康斯坦丁先生。”
男人消失了。
而陈宇在端起自己那杯酒时,他忽然发现了在男人留下的半杯酒旁边遗留的一颗亮晶晶的戒指,他好奇的将其捡了起来。猛然间,陈宇抬起头,他的视线穿过了雷文斯坎外面的夜色,他看向了荒凉的旅途。
“再会……”陈宇释然的笑了起来,他端起酒杯,敬向茫茫夜色,“约翰·康斯坦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