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哥,等你好久了。酒已经到了,你这一桌我今天掌勺。”
“辛苦了,这个天太热了。”程帆烫了水杯,洒了些许茶柜上的大红袍,再拎着水壶倒了热水,先递了一杯给林夏,“老金,我太太,林夏。”
“嫂子好。”老金热络地喊了人,不好意思地挠了头,“我手上都是汗,不搞握手那一套了啊。”
林夏笑了,“老金,你好。”
“你店里忙,先去吧。人一会到了,麻烦帮我带上来。”
“好嘞,我就不打扰你们了。”老金又跟林夏点头致意了下,才退出去。
看着他手中捧着茶细呷了口,程帆在家喝茶甚为讲究,但出门在外从不挑剔,几十块一斤的红茶也能喝得津津有味。
“怎么在这吃饭?”
“好吃,便宜。”程帆走到了窗前,看了下边马路上来往的车辆,这里位于闹市附近,这个点已经开始堵车,旁边的老小区拆不动,附近商铺竞争激烈,面积并不大。但味道实在是好,价格实惠,就是没什么环境氛围可言。这个包厢,老金只招待朋友。
现在谨慎点的人接受宴请,哪敢在高档场所大肆吃喝,这个平时难订到的、人均一两百的小饭馆,的确是个好选择。饭便宜,酒就好一点。
一场饭局前,他习惯沉默地呆着。从前是盘算着饭桌上的利益往来与关系,后来倒是纯放空。这两年饭局他参加的少,能推就推。这一次若不是为了林夏,他也懒得组织这一场。
这个社会弱肉强食,处于低位总难以保障尊严。作为男人,年轻时他也不可免俗地想要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不愿屈居人下,并将其列于人生第一优先级。恋爱不过是调剂,无法给出更多时间,关系出问题时不会有耐心去解决。曾经分手时被骂他太过bossy,他颇有风度地说抱歉,心里想,so what?
当真正有了自己的事业后,也许骨子里强烈的掌控欲没有变,但人倒是能看起来更温和。对于妻子,他从不吝啬在必要时施以援手。有钱的好处不过是,是能做些想做的事,拒绝不愿做的事。
等了一刻钟,人已经陆陆续续到齐了。寒暄与热闹充斥了包厢,他们同僚间也在打着招呼聊两句。
程帆收起方才的漠然,一副商人做派地与客人热络打着招呼,“孙局,真荣幸能够请到您来。”
孙宏云刚五十出头,人长得着急了点,皱纹不多,但肤色黑,还长斑,看着就显老。穿了个藏蓝色polo衫,配了黑色的西裤,一根像超市里买的皮带勒住了腰身。
他自然知道程帆,越市场经济的地方越要招商,他们有经济任务目标需要完成,解决就业,带来税收,这些商人自然会成为他们的座上宾。程帆的工厂在本市落地,这么大笔的投资,是经过双方反复多次的洽谈才落地。
“哪里,程总何必这么客气。这个饭馆,我平时排都排不上,还托了程总的福,今天还能坐个包厢了。”
旁边的王局应和了句,“是啊,他家的鸭舌煲可是一绝。”
“喜欢就好,我还怕这个地方又小又吵,吃得不舒适呢。”
“哪里,能来一起吃个家常菜,是最好不过。”
“孙局说的是,对了,”程帆微侧身朝着旁边的林夏,“给您介绍我太太,林夏。”
林夏主动伸出手与孙宏云打招呼,他就是程帆安排这次饭局的关键人物,“孙局,您好。”
孙宏云觉得她的面部轮廓,与印象中的故人有几分的相似,他不动声色,笑着回握了手,“程太太,您好。我们这可是开了眼,程总这可是第一次舍得把夫人带出来应酬。”
“是啊,老程,你这可藏的深啊。”
“不敢,我夫人不怎么能喝酒,带她出来干什么?”
“老程,你这就不对了,她不能喝,你能替她喝啊。”
“王局批评的对,今天我替她敬你们,还请多担待。”
一番寒暄过后,大家都落了座。孙宏云落座在了林夏旁边,问了句,“程太太这是第一次来本市吧?”
林夏摇了头,“不是,我与A市的渊源可大了。我母亲是本市人,我小时候还在这生活过几年。”
“竟然这么巧,你家在哪啊?”
“我外婆家在乡下,可能您不认识。”林夏并不愿意提及那个村庄,但看着对方一副想知道的样子,“叫小坪村。”
孙宏云心中了然,是她的女儿,但他没有再问。
到底是宴请,再好吃的菜,也免不了要喝几杯。若两人一同参加外边的饭局,程帆一概说她不能喝,他替她喝了。曾经遇上过没眼色的强行要她喝一杯,他当场甩了脸色。事后回家时,林夏说,我不是不能喝,一杯而已,把局闹成那样子不好。
程帆说了句,不给你脸,就是不把我放在眼里。
他不会知道,那一句,让她感动了很久。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那一瞬鼻酸与落泪的原因。
程帆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感谢各位对我公司的照顾,工厂能在本市顺利落地,都靠你们的帮助。”
王局笑眯眯地说,“是我们彼此的努力,程总今后若有困难,尽管来找我,为企业家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