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林夏随程帆去A市,司机来接了他们,预计两个小时不到的单趟车程,当天往返。
林夏昨晚睡得一般,干躺着半个小时终于有了点朦胧的睡意时,回家的他开错了房门,还顺手开了灯,刺眼的灯光让她下意识用胳膊挡住了眼睛。
心中虽恼,但她还是压住火气跟他说,我要睡了,你能不能把灯关了,再把门关上。
要不是这人是程帆,发不了火,不然她早拿着抱枕砸过去。
估计他真喝多了,反应也迟钝了,看了她好一会,才按下开关,把门给带上。
房间又陷入一片黑暗,屋子的隔音很好,任他在外边洗澡走动,卧室内都是一片寂静。积攒的睡意驱赶后,又陷入了反复积攒期。
漫长而黑暗的夜里,一个人躺着,失眠也许是情绪变糟糕的前兆,所谓沉沦,不过是任由自己陷入情绪的泥潭,如同路人般冷漠地无视着痛苦,并不想要被拯救。
睡不着时会想,她又是从何时起,对自己都如此漠然。
刚被接回京州时,她有了辆自行车,独自在家门前的道路上学着骑。她学得很快,发现只要脚放在踏板上使劲蹬,速度足够快,车子就能跑起来。
她兴奋地骑到了路的尽头,转弯时,车龙头偏离的角度太大,却没有减速。自行车骤然失控后整个人被摔在地面,懵了两秒才发现一条腿在水泥地上蹭破了皮,沙砾陷在模糊的血肉中,另一条腿被自行车压着,经历了强烈震感的屁股开始疼痛。
当看到妈妈从院子里走出来时,原本只是酸了鼻子的她开始嚎啕大哭。想要妈妈抱她,哄她,妈妈身上的气息总是很好闻。
妈妈走过来,将压在她身上的自行车抬起,却并没有帮她擦去眼泪。站着低头对她说,女孩子哭是没有用的,只会让人觉得你很好欺负。要哭就一个人躲起来,别让人看到。
当被阿姨抱回去,用蘸了酒精的棉团处理着伤口时,她咬唇忍着疼痛,没有掉一滴眼泪,偷偷瞄着坐在沙发上的妈妈,妈妈是希望自己更坚强吗?
事物发展的奇点总是事后归纳而来的,也许她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被定下了基调。
被这样对待,她从不觉得有什么错,甚至无比正确。哭泣是软弱的证明,没有人会来哄她。伤痛就该独自吞下消化,只有更强大才不会受到欺负。
她严重缺乏同理心,自己的伤痛发炎了都能用手撕开、让脓流出等待结疤,旁人只是流血擦破了皮,又何必大声呼痛。当选错倾诉对象时,喊疼都显得那么矫情而可笑。
只是有点讽刺,造就这一切的女人,现在却躲在了美国不肯回来。
或许又算不上躲,她年近六十,已是寻常人退休的年纪。前半辈子创造的财富足以让她享受一个安稳而富足的后半生。她也有削肉剔骨莲花化身的能力,重学了语言,融入了当地生活。
程帆正在看文件,发现坐在一旁的她正盯着车窗外发呆,他忽然想起那天在他爸妈家,她说的话。
“你爸是A市人吗?”
“啊?”林夏转了头看他,“不是啊。”
“那你上次怎么说你在A市长大的?”
“我外婆家在A市,小时候在那呆过几年。”像是怕他再追问,她一次性说了全,“外婆很早就去世了,舅舅一家移民去了加拿大。”
林建华和孙玉敏,双方家庭极其普通,甚至算得上是贫穷。从农村走出来,白手起家,一同创立了建林集团。
一个家族里,只要有一个人发了,便能托举整个家族,某种程度上能改变他们的命运。舅舅家独女被孙玉敏资助去了加拿大留学,毕业工作后决定留下。在孙玉敏的帮助下,舅舅和舅妈也跑去蹲了移民监。
“好吧,还想带你回去看一眼。”
“一个破落的村庄,现在都不知道还在不在,有什么好看的?”林夏从包里掏出了墨镜,“你下次换个贴膜,阳光太刺眼了。”
太阳在他这一侧,程帆放下手中文件,胳膊撑到了她腿上,偏移了身子去感受她那侧窗外的光线,并不怎么刺眼。
随着他的动作,头侧在了她的胸前。衬衫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未系上,粗硬的头发扎到了娇嫩的皮肤上,有点疼。
她戳了他的肩膀,“头过去点。”
两人离得极近,程帆看了戴着墨镜、一脸冷意的她,突然很不爽,“这么讨厌我碰你?”
昨天他到家挺早,不知道她在不在家,主卧没人,他就进了次卧打开灯看了一眼,她已经躺到了床上,看样子是还没睡着。他想说,时间还早,要不你过来睡?或者我洗完澡来也行。
结果她一脸的不情愿,在他开口前,就先把他请了出去。
结婚之初,只是偶尔深夜回家时,才分了房睡。
到现在,只要晚上他不在家,她从不问他几点回家,就睡到了次卧,一副不想跟他躺在同一张床上的样子。
跟他一起睡,有这么为难吗?
程帆冷了脸色,手从她的大腿上离开,直起身子,对前边的司机说,“老杜,明天去给车换个膜。”
“好的。”
林夏觉得莫名其妙,看他又拿起文件低头看,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