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里的公务先看信。
看完之后,包大人:……
公孙策好奇的看过去,“大人?”
包拯将信递过去,“先生,你来看。”
那小子在信上说他最近看书看多了遇到个问题,当碰到情理可恕却法理难容的时候是不是要以情理为先,还在后面给他们举了个例子。
在遥远的北方边疆,有个村子被官府压榨的活不下去,于是偷偷和附近的异族村子做交易。
有些货物是朝廷严禁卖出国境的,比如硫磺硝石等物,凑巧村子里有相关的矿产,于是他们就偷偷将东西卖给外族好换粮食活命。
卖的也不多,够村民吃饱肚子就收手。
问题来了,官府严禁民间走私,按照律法村子里的百姓都有罪,可他们要不偷偷和外族交易的话,官府收税收到五成以上,留下的粮食不够吃,村子里的村民得有半数会饿死在寒冷的冬天,所以这罪到底该不该判?
就算要判,能不能从轻发落?
归根到底这事儿还是官府的锅,朝廷收税按年景收两到三成,遇到荒年还会直接免税,地方官府直接收到五成,不怪他们怪谁?
他觉得村民们不该罚,就算罚也要从轻量刑,包大人对此怎么看?
包大人皱起眉头,第一反应就是,“登州何处有硫硝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