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笙也端起茶盏,尝了一口。
片刻,竖起大拇指,连连点头。
脸颊绽着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模样可招人喜欢。
纵然掌柜的看着阿笙长大,也还是不自觉地被这孩子的长相惊艳了。
再次在心底叹了口气。
要是阿笙不是个哑巴,说亲的媒人怕是能把方家踏破。
兴许,这都是命吧。
掌柜的把茶放桌上,语气关切地问道:“阿笙啊,我听说,你爹最近身体不大舒服?可有请大夫看看?”
阿笙眼神微微黯了黯,旋即又甜甜一笑,放下杯盏,比了比手势,表示已经请了大夫看过,也抓了药,同时不忘谢过掌柜的关心。
孙掌柜眼尖,捕捉到阿笙眼底那一瞬间的黯色,状似闲谈地问道:“你爹这次病,可是因为你又拒绝媒人的说亲引起的?”
阿笙低着脑袋,没打手势。
…
一直以来,方庆遥都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
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老去,届时自己的哑巴儿子怎么办?
长庆楼的生意,一个哑巴定是撑不起来,还是得有个能张口说话的贤内助帮衬帮衬。
便一直托人打听稍微精明能干一些的闺阁姑娘,当方家儿媳。
娘家穷点不要紧,年纪大点不要紧,是不是天足不要紧,是不是漂亮就更不要紧。要紧的是姑娘能干、本分,且顶重要的一项,是不能嫌弃阿笙是个哑巴。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即使是个哑巴,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
只是任凭媒人嘴里生花,先是介绍绸缎铺子的小姐给方家,又是介绍米店家的大女儿给阿笙,阿笙只笑着摇摇头,都给拒绝了。
孙掌柜带着好奇,又带着几分试探,很是一副亲切口吻,“阿笙呐,你跟叔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叔让你婶给你留意留意。”
阿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上,手指了指符城那栋最高大的建筑,符城都督府方向。
郑家食铺,原先也是间小酒楼,后来酒楼经营不善,几经转手,也就有了这家食铺,楼层比寻常建筑要高上一些。
站在二楼,也能瞧见都督府边上的那间古拙院子,春行馆。
只是因着有房屋树木遮挡着,视野到底比不得福桥。
因此,阿笙还是最喜欢上福桥去待着。
若是运气好,有时候能瞧见两三回谢二爷从里头进出——
身量修长,芝兰玉树,只是远远瞧着,都是好看的!
就跟青山上的清贵松柏似的,怎么瞧也瞧不厌。
…
孙掌柜端起茶的动作顿了顿。
想差了,以为阿笙看上了都督府家的千金。
瞠目结舌。
亏得没在饮茶,要不然一准呛了喉。
“阿笙,你小子,你小子这是……真敢想啊。”
好家伙!
都督府的千金,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
这要还是在前朝,都督府家的千金,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大臣之子。
长庆楼在他们符城是出名,可出了这符城这地界,富贾多了去了,长庆楼真排不上号。
虽说前朝早就完蛋了,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总之,一个前朝都督千金,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
属实是痴人说梦、痴心妄想。
孙掌柜同妻子郑采荷有一个侄女儿,年龄微有些长,但模样还算是过得去,人既不聋,也不哑,便存了想要介绍给阿笙的心思。
谁曾想,这位少东家虽然是个哑巴,心气儿竟这么高。
竟还想娶个都督府的千金。
郑采荷在前屋纳鞋,闻言,咬断了手里头的细线,佯装进屋找物件,装出一副不小心听见二人对话的样子,笑着对阿笙道:“阿笙啊,你别怪婶婶说话直,咱们平头老百姓啊,还是得务实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