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夫人果然是极聪明的,这一片的确不是林果,此物是当地有名的棉花,这双福镇上的人,全部以种植棉花为生。十月份是采摘季节,由于此地气候十分干燥,而且长年热多于寒,所以此处采出的棉花产量高、纤维较长、品质是极好,这里的细棉经过种们凤舞九天的丝坊加工出来,如今已经是云国最好的丝棉布了。”红书慢慢地介绍着,说话间,满满是崇敬。
不用说,晚清也知道她所崇拜的人是凤孤。
只是她一直不明白,凤孤为人如此冷酷,为何却能令这些部下如此死心踏地地为他,那是一种近乎于死士般的忠主。
看着红书那双崇敬的眼睛,有如崇敬着天神一般。
心中,却是怎么也不明白。
“原来如此,难怪我看这镇上的百姓都锦衣玉食,还在想着怎么这个地方如此偏辟之地为何会如此富裕呢,原来是如此啊!”晚清轻轻地点头。
向着那一片又一片的棉林望去,果然是一方水土育一物,这里虽然地处偏僻,却偏偏适合了这棉树生长,肓出了这双福人家。
“其实三年前的双福镇根本没有如今的富气之景的,以前双福镇虽也是种植棉花,可是一直得不到好的布坊制作,所以卖出得棉花价格也十分低廉,几乎是年年只够生活。全是因为爷,开了凤棉坊在此地,而且将双福镇的棉花全数接手,**成上好的棉布,双福镇的人才得以有了今天的这富景。”红书边领着晚清走边细细地说着这些凤孤的往年经商之事。
凤孤的经商手段确实是高明的,这个晚清在闺中就经常听说,据说没有他做不成的生意,没有他拢不断的生意。
所以能在接手短短四年内生意横扫整个云国,成为首富,无人能敌。
只可惜他不仅生意手段人人皆知,而且心狠手辣也是人尽皆知的。仔细想想,听过那些败在他手中而一无所有的人举不胜举。
就在这时,他们已经走到了一间坊间门口,举头一望,凤坊二字龙飞凤舞地张扬在坊门之上。
落款处,凤孤二字。
倒想不到,在这偏远小镇,倒是看到了他的字迹,果然是字如其人,张扬而不顾边。带笔处,锋利无比,让人一看便能联想到他那残暴无比的模样。
她与凤孤离得远,只见得一位老翁正在上前与他打着招呼,而且看来情绪似乎十分激动而兴奋的模样。
更难得的是,他的双手,竟然如握着亲人一般握着凤孤的手。
这样的情形,让晚清十分吃奇,可惜隔得远,也听不清他们在谈什么,更是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值得凤孤竟然肯让他握着双手。
不知道凤孤此刻是何表情呢?
会是一脸冷酷吗?
可惜只是看到他那修长而萧瑟的背影。
红书倒是善解人意,看到晚清的目光,主动解释:“那老翁是镇上的一名农户,不过现在可是凤坊的当家子。当年爷正是遇上了正去城中以棉换物的他,才萌生了来镇上做棉布生意的念头。说起来,他们还是有一段渊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