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蕊蕊,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商水晶不再追问妹妹为何知道她的心事,对于自己深藏于心底的心事,她藏得自己都快受不了了,商初蕊是除了爸爸跟JUN之外她最信任的人,在她的面前,她也不想再藏了。
“没有。”商初蕊放下手中的叉子,伸出一只手横过桌面握住商水晶有些冰凉的小手,“但是,姐,我不希望你为了这样一个男人不开心,好看的小说:。或许他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美好呢?”
“蕊蕊,喜欢一个人真的是没有道理。”商水晶叹了一口气。
“姐,你跟他并不是认识很深吧?为什么就这么喜欢他?”这一点,商初蕊实在是想不通。或许对于感情,她比较迟顿吧。
“蕊蕊,我认识他,比认识你还早……”商水晶听到商初蕊这么问,不由得轻笑,虽笑,却并未出声,而是嘴角向上扬起优美的弧度,那笑,美得让商初蕊也看呆了。
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商水晶就把他们初相遇的事情说了个大概。
“可惜,他早已忘记我了。”
“姐,就因为这样,你就喜欢他那么久吗?”商初蕊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童话故事吗?而且她也不认为那个时候慕容杰做的事情有什么不一样,任何一个人,见到一个哭泣的小女孩,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因为情绪激动而病发都不会见死不救的吧?
慕容杰不过是刚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商水晶的面前罢了。
只是这个世上的缘分就是这么的巧妙,让人不得不感叹啊!可惜,这样的缘分却只有那个傻傻的小女孩记住了。
这样的话,商初蕊当然不敢说出来,那一定会伤了她的心。
“这样,还不够吗?”商水晶在心里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是不是只是一时的天真无知?可是,事实告诉她,不是的,如果只是一时单纯迷恋,她不会一直深深地记着他。
把他说过的话,每一句都放在心里,然后不知不觉去实行。
哪怕,他们之间相处的时间不过一晃而过,她对他的了解都是从报纸周刊上来的,可是,这么多年,她努力地充实自己,还拼命了解他所有的情况。
他不是个光靠祖荫的二世祖,其实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他除了在慕容集团海外分公司锻炼自己之外,还凭自己的能力,赚到第一桶金,之后与朋友一起开公司,事业越做越大,一直到研究所毕业慕容家老太爷召回他。
他有魄力,魅力,还有强大的吸引力,对他了解得越多,她就越觉得这个男人的能力让她折服。不像一般的有钱少爷,只会玩女星乱花钱,他全部的时间都用来管理公司,拼搏事业,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
更何况,他救过她,给过她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温柔。
每次从报纸抚着他那张阳刚俊美的照片,她都会慢慢地闭上眼睛,想像着他在她的身边。
她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研究同一个男人,收集与他相关的一切资料,对他的身世性格爱好一切的一切全都了若指掌,熟悉地就好像一直生活在他身边一样。
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感情?之前对于爱情,她其实也是懵懵懂懂的。
可是,在某一天她抱着那个男人的照片在晨光中醒来时,她忽然明白了,她对他已经不仅仅是喜欢,而是上升到了另一个更深的程度。
“姐,你这是魔障。”商初蕊喝了一口咖啡,看着商水晶又陷入幻想的表情淡淡说道。
魔障,佛家语:魔是梵语,指障害。恶魔所做的障碍。妨害修道。
百度的解释为:形容一个人对某一样事物十分着迷到了走火入魔的状态,可以理解为痴迷或神经。贬义,通常用于嘲讽他人。
商初蕊当然没有嘲讽商水晶的意思,只是,看她这么多年痴迷于一个现实之外的男人无法自拔,她不愿意她在这个圈子里继续这样折磨自己,好看的小说:。
“魔障?”商水晶重复这两个字,思索良久,最后摇头,“蕊蕊,你没有恋爱过,你是不会明白的。”
商水晶只有自己才知道,爱上慕容杰就跟罹患绝症一样,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治愈她爱到心痛的单恋,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戒断对他的迷恋。
“姐,这跟有没有恋爱是两回事。你这种行为直白点说就是执念,对单恋的执念。”商初蕊决定给商水晶好好剖析一下,“所谓的单恋让人难忘,难忘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种无疾而终的感觉,其实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吗?不过是你的想像力将他美化而已。”
在商初蕊看来,商水晶单恋的那个男人也没有什么,据她从资料上所了解的慕容杰这个男人,虽然没有接触过,但商初蕊对他的印象只有两个字:闷骚。
或许应该说,这样的男人不仅闷骚,更无趣。
慕容家的几兄弟,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更是名媛千金们追逐的对象,最出名的怕是那位风流倜傥的三少爷慕容棠了,他的名声远远盖过了身为长子嫡孙的慕容杰,长相更是俊美无双,为什么姐姐就不会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