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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自我(2 / 4)

吗,我真的在害怕,即使是以我如今的实力也不可避免的会害怕,我害怕有一天再也没有我这个人,整个世界,所有人都会忘了我,在记忆的角落里腐朽消逝,我怕极了!”

真夜目不转睛的眼看着抓着自己手的男人,她第一次发觉雄烈坚强的外表下的脆弱,另外她也很好奇,为何雄烈会把这种秘密告诉自己,要知道男人有个通病:说好听些叫男人流血不流泪,说难听了就是死鸭子嘴硬。他们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脆弱拿到台面上来的。除了因为受到刚才的故事的感染,真夜实在想不出其它的理由,要说什么雄烈对自己一见钟情连真夜自己都觉得太扯!

真夜反抓着我的手,认真的对我说道:“我们是拳法家,绝对不可以败给自己恐惧,你要相信自己一定能打败他们、征服他们,要相信自己,能取得如今的成绩,你怎么可能被小小的挫折打倒!”

“就像丘吉尔说的:‘除了害怕本身,我们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是吗?”我整个身体都松弛了下来,不复刚才的紧张与僵硬。“你错了真夜,也许在别人看来,如果不能击倒恐惧就只有被恐惧击倒这一途,但在我不这样认为,我会把它留着,养的壮壮的,它越强,对我的压力就越大,我就会更加卖力的前进,人只有在恐惧的压迫也才能榨出自己的最后一份潜力,而当我真正脱胎换骨的那一天到来,它再也不能威胁到我了。”

“不过,这些也只是过去而已。”我咂咂嘴,有些不好意思破坏刚才的气氛。“有人说人是会变的,这也许不能算是一句真理,但却是一句实话,见过的事情越多,经历的事情越多,我的心也在不知不觉改变了,曾经年少无知时的疑惑反而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比如自己为何存在;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现在掌握的知识与认知,在明天是不是又会发现是错的;明天是晴天还是阴天,太阳又是什么样子的。。。。。。”

“哦?那你找到答案了吗?”

我伸长手臂指向东方,在头顶划一个弧后又指向西方,然后手抚胸口,配合着自己的动作说道:“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凡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噗,哈哈哈。”真夜的脑袋很没形象的撞到桌子上发出“咚”的一声,纤纤玉手卖力的拍打着自己修长又弹性实足的大腿,爽朗的银铃声回荡在整个咖啡馆内。“你真是太逗了,哈哈,其他书友正在看:。。。。。。”话未说完又是一阵大笑,看着已经发展到手抚肚子的真夜,我真怕她一不小心笑出内伤来。我刚才的话真的有那么好笑吗?

静谧的咖啡馆内突然暴发出如此笑声,尤其还是一位姿色过人的美女,可想而知注目率是何等的高!未等店老板上前提醒,我已经拉着真夜走了这里。还好,门外喧嚣的引擎声终于制止住了她的笑声,整个街道上已经完全被暴走族占据了。

印象中第一次接触“暴走族”这个词,是在日本的漫画里,通常指一群身穿皮夹克,打扮前卫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他们与混混的唯一区别就是有一辆可以载妞儿的车子,当然其中部分人还拥有不俗的车技,引入此种人物的漫画有《圣子到》、《湘南暴走族》等。当我看到下午先是被扁后被洗劫的混混头目的身影出现在其中时,我对自己被暴走族围攻已经不感到稀奇了,毕竟天下流氓是一家嘛!

“老大,就是他们两个。”小混混点头哈腰的对一个将油门扭的轰轰响的暴走党说着,混不顾自己脸上绷带、止血带缠绕着是那么的滑稽。显然对方身后也有后台,自己被打了自然要请收保护费的上家出面摆平,而作为定期收供奉的暴走族,自然也不会对小弟受欺负置之不理,毕竟维护摩托车也要钱不是,难道让自己亲自去收钱?狼与狈,勾搭成奸的完美例证。

“小子,我叫严马藏人,别人都叫我鬼严马,是这东区的老大。”严马藏人打量着眼前的两人,在看到真夜傲人的身姿时也不由得多欣赏了几眼,不过相比小弟们恨不得将真夜剥光的眼神,他已经是克制了。“今天下午的事我已经听说了,你打了我的人,如果不想这辈子缺点什么的话,就看你上不下路了。”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补了一句:“别指望这警察了,事情不办完,是不会有人来的。”

“切。”原本还想看看在漫画里被吹成尽忠职守的日本警察效率到底有多高,没想到居然是这个样子,也对,上面没人罩着怎么能这么嚣张。再说了,当警察也不容易,小混混是抓不胜抓的,再说也判不了几年刑,与其满地的扑蚂蚱到不如养着,养的壮了时机成熟了再杀,市面上清净了政绩也捞到了,两全其美。

被如此多的人围着,即使是真夜也感觉到紧张,而且摩托车手们身上散发的气息明显跟下午的小混混不一样,也许他们不是真正的练家子,充其量不过是在某个道场里称王称霸,但是打群架这种东西同样会增加经验值而且比闭门苦练更实际。真夜下意识的就想打电话,无论是给慎还是给光臣,都能动员起一只不小的力量。

我一把抓住她想动作的手,“放心的退到后面,交给我!”我上前两步,成功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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