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得坑坑洼洼的,沿着墙角的地方垫着一块丝帕,上面已经堆积了半寸高的金粉。
白夜箫捂着脸,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墨点点了,被人知道真真丢尽了脸面,虽然不忍心骂她,可是做的如此过分,他也不得不教育下她:“大半夜的你就到在这里偷东西?你丢不丢脸,你要买什么尽管跟我说,我哪里会缺了少了你的。”
“你干吗骂我啊,我做的虽然过分了一点,我也是为了我们将来啊。”两只大眼立即水汪汪了起来,幽幽发着光,若寒潭的碧水。
“这跟我们将来又有什么关系。”
“是你说得,一旦你退婚了,荣王一定会没收你得资产,你就会没钱的,我就想现在既然在荣王这里,那么能拿回一点就是一点嘛,你帮他做生意,也赚了不少的,怎么可以就这么白白付出呢……”
好吧,这真是为他们将来着想,白夜箫是又好气又好笑:“可是我住的地方,也有于是玉石珠宝的佩剑,你怎么不拿,还千里迢迢跑到这里?”
“兔子不吃窝边草嘛?偷自己住的地方被人知道了,你要丢脸的嘛?”
“你也知道丢脸吗?我狼王还差这点钱,下次不准这么干了,知道了吗?赶快收拾下。”
墨点点无奈的把玉石塞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不过抠下的金粉却糊不上去了,于是她吐了吐舌头,笑呵呵的打包塞入了怀里,又把矮几归位,仔细得整理了下,然后如同杀完人清理兵器一般,打算把匕首拿出来擦擦,可是刚把匕首掏出,却被夜箫一把夺了过去。
“还给我啦!”
“作案的凶器,没收。”夜箫笑了笑刚要把匕首揣进怀里,却突然注意到了上面的龙纹样式那花纹似乎与刚才那个黑衣侍卫衣服上的很像,不知道墨点点又从王府哪里顺手牵羊来的,于是随口问了句:“这把匕首你哪里来的?”
“阑珊馆拿的啊?”
“阑珊馆?”白夜箫的眉头竖起,表情突然变得异常认真:“你确定?”
“让我想想,对了,这把匕首是上次那帮杀手在要杀我的时候拿出来的,后来人被寒之杀了,就捡了这把匕首让我防身的。”
“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