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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把他杀了(1 / 2)

孟星河哼着小曲从钟玉素的茶楼走出,精神无比舒爽。江都才子又怎么样,老子就不鸟你,你还能咬我不成。那套礼义廉耻的约束,对不起,老子不吃那套。

对于孟少爷这种很少讲风度的人,普通的无耻是不能够形容的。当着众位江都名流的面,不给苏慕白面子除了他没有别人。从钟玉素茶楼门前走出,跻身走进熙攘的人群,各种各样的物饰挂满了两旁的商铺,琳琅满目的商品,将街道两旁装缀的异常炫目。这些东西放在现代那样不是价值不菲的文物,而现在不过是普通的生活用品罢了。

江都果然是繁华,随处可见车来人往、轿停马嘶,远处波水荡漾的画舫,近观茶、酒、花、寺、楼鼎立,恰是一块富庶之地,怪不得曾有诗云,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现在虽是浓冬肃杀,处处雾霭飞散,燕雀南迁,不见萧瑟,尤胜如梦似幻的朦胧之美,当之无愧的人间天堂。

有幸能看见千年前的一大古都,孟星河颇为欣慰的感慨一声。闲暇四处观望的时候,看见前面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站在那里,守候自己的饭碗。想到糖葫芦,孟星河就想起那个十几岁的疯丫头,不知道她在桃源有没有调皮让薛施雨头疼呢?

掏出身上的碎银子,厚着脸皮买了两串拿在手里。还没开吃,就听见耳边嗡嗡议论声大起,孟少爷既不是儿童,又不是妙龄少女,居然厚颜无耻的在街上买糖吃,这一行为大大刺激了江都市民的眼球,语言难免嘈杂许多。

旁边的路人,已经对孟少爷大胆的行为开始指指点点,甚至有些比较顽固的老学究,已经呼天抢地的咒骂起来。说什么,读书人不知礼数,不识矜持,贪图口嘴享乐,简直辱没高贵的气节。

在比较过激的言语下,绕是孟少爷胆大,也受不了这种赤 裸的侵犯。

看什么看,没见过如此帅气的男人吗。妈的,这封建礼教还真害人,想想自己那个时代,随便穿一双人字拖上街,爱吃那样吃那样没有人会对你令目相看。如今穿越唐朝,却成为另类,真他妈不习惯这种社会风俗呀。

任你百般凌 辱,老子岿然不动。孟少爷还不信邪,他就不信自己这样犯法。顶着数双绿色的眼睛,狠狠的咬了一口手中的糖葫芦。我就吃了,你们能怎么样,看不惯拿银子砸死我呀!

极其嚣张的向前面走去,边走边挑衅的啃了一口手中的糖葫芦,也没见谁拿钱砸死他。都是一群光说不练的人,对孟少爷丝毫起不到任何威胁,反而会揭开他身上的逆鳞公然和封建思想作对。

走到人少的地方,孟少爷暗自松了一口气,身上这件学生青衫就是坏事的东西,那天把媳妇做的衣服穿上,看谁敢对老子评头论足。咧咧骂了几句,看来如今读书人并不是最快乐的,走到哪里都有比较高的期望在标榜,想做点出格的事,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置身舆论浪尖。

真是举头三尺有孔圣啊,罪过、罪过,孟星河虔诚叹了几声。寻着宽广的大街向妙玉坊走去,目光偶尔瞥了几眼身边飘过的千金小姐,这些江南水乡的女人真是独具本钱,皮肤是那么白皙光滑。年龄不过十七八岁,生的却是异常水灵耐看,一抹淡淡的胭脂红下映照着正是那张如同才成熟的瓜子脸,叫人看后心中痒痒。

江都多美 女,怪不得杨广那个昏君连死都要死在江都。孟星河简单分析了一下历史,情不自禁向四周多看了一眼。看着那些千姿百态,有着天然美丽的女子,这个时代的女人就是美,没有人造之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健康很淳朴,脸上看不出半点受阳光、废气、化妆品的侵蚀,一颦一笑颇具江南民风。

仔细寻猎四周美 人,任何角落都不放过。目光游来游去,过足了眼福。正欣喜之时,隐约看见前面一条比较阴暗的巷子里,有个白影矗立在那里。孟星河眼神比较好,看的十分清楚,知道那人是谁。他心中稍稍移迟,迈开大步就走上前去。

两天不见薛仁贵这家伙,想不到今天在这里遇见了他。孟星河鬼魅一样出现在薛仁贵面前,到是把薛仁贵吓了一跳。

“白袍小生,好久不见,有没有将我拿给你的书看完?”孟星河笑开了颜,还是白袍小生叫着舒服。

突然出现一个人影,薛仁贵几乎是抡起拳头就扑了上去。他拳头如风,烈烈打下,差点就将孟少爷一张帅气的脸打烂,让他一辈子埋着头做人。听见白袍小生四字,适才急急收了拳头:“孟大哥,怎么是你,我还以为。。。”薛仁贵没有说下去,刚才要是收拳慢了一点,恐怕孟星河就该捂着脸满地找牙了。

我日,孟星河暗自擦了把冷汗,刚才薛仁贵狰狞的拳头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要是打在脸上,可能就成一张烧饼脸了。不知道这小子想些什么,竟然不分来者是谁就胡乱动武,果然是好战分子呀!:“你不在胭脂店里帮忙,在这里做什么。”孟星河看了看四周,大白天的这条巷子还真是阴森。

薛仁贵移迟片刻,终究吞吞吐吐道:“孟大哥,实不相瞒我在这里等一个朋友,他说过今天会回来的,这都快正午了,还不见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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