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见证条约的主要内容为:
1清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则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清国将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是给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军安刺。}
3清国“赔偿”日本军费白银5千万两;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地为通商口岸,日本政fu得派遣领事官在以上各口岸驻扎,日本轮船得驶入以上各口岸搭客装货;
5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其产品享有欧美列国的同等优惠待遇。以补偿日本国的损失;
6日本军队暂行占领九连城,安东县,龙须岛,在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不撤退占领军;
7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将战俘尽数交还,清国政fu不得处分战俘中的降敌分子,立即释放在押的为日本军队效劳的间谍分子,并一概赦免在战争中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汉奸分子,免予追究。义勇军,和民团控制的日军日侨,清国政fu没有节制能力,概不负责又在义勇军和民团与日军挖了个大坑。
各国虽然高估了清军的战斗力,可是自大清不胜尔胜再次成为可能,让洋人了解了满清朝廷的虚弱本质。
日军在得到赔款后,花费200万白银在义勇军,民团手中,赎回不足6000人次的日军各级官兵,大多已是皮包骨头,回去都是废物了。
在归还欧美财阀的债券,还得赔钱,不过满清政fu帮忙买单,出了大头。日本的债务减轻了,没有实力在发动战争了。
但是由头在天津条约中埋下,新的战争什么时候爆发,让各国人士很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