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当,噗……
虽然李蒙努力想要表现得英勇一点,但是才不过三招便被人家打到吐血这种铁一样的事实却告诉给他,对于某些敌人,勉强自己不但不可能带来荣光,反而只会带来无尽的悔恨。⊙頂,..
总算他还有机会去弥补。
跑吧。
而且还是理直气壮的逃跑。
因为带着区区五百人而已的李蒙显然不可能一挑整个数百里连营,如果他真的能够做到,那他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架人形高达,或者说人形重坦——就算是这两种东西是否能够彻底清剿数百里范围内的敌人也是个问题,毕竟它们无论从载弹量还是续航里程都有些问题。
当然,更加超规格的核动力与核子武器则不在讨论之列。
珍爱自然,珍惜大地母亲,请自觉远离核子产品。
咳咳,扯远了。
所以说李蒙这一次来其实是打算试探一下敌军的实力后便诈败离开,将敌军诱入并州军预设的战场——这倒不是说这渭河附近有什么可以利用的高山峡谷和密林,落差并不高的渭河平原周边早已经得到了高度的开发,能够找到一片藏人的林子都已是难能可贵,更别提其他更加有利于伏击的地形。
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打算利用诈败让试探敌军的指挥系统。不论是敌军能够在短时间内倾巢而出,又或者是拖拖拉拉等了很久才出击,又或者只有一部分出击,这都可以让并州军更快了解到对面那些完全未知的敌人的情报。
毕竟不同于对抗鲜卑的时候,让李书实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在鲜卑人内部埋设各种明线暗线,后来更是有人明目张胆的给李书实送情报。让参谋部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那些鲜卑高层将领的用兵习惯和彼此之间的关系,进而制定更加有效的计划。
哪里像现在这些莫名出现的敌人,对于并州军而言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
不过,在被包围的情况下想要逃出生天,这难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这些混蛋,真心比铁疙瘩都要硬。而且和那些土偶一样,稍一不注意就会‘晕’在那里。”
一边晃着脑袋,一边将捅向自己身体和坐骑的超过两丈的长枪和砍向自己的长剑格开,然后再使劲晃晃脑袋,顺便将那不知道什么时候近在咫尺的兵刃格挡开来。
虽然不过是一百余米的距离,但是在李蒙看来却好似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莫比乌斯环带,身边是无尽的敌人,眼前是无尽的敌人,身后更是无尽的敌人。而唯一能够证明他在移动的,并不是胯下奔驰的战马,而是身边不断减少的士兵。
不得不说,李蒙遇到了最为糟糕的情况——那些看起来很像是土偶的家伙几乎有着与土偶一样的特性,不但对刀剑这样的物理性攻击有着更强的防御力,而且攻击附带着某种特殊的力量,这种力量在身体内震荡,不但会引发身体的短暂麻痹。最重要的是会造成大脑的眩晕,使得士兵很快便丧失掉大部分的战斗力。尤其在突围的过程中,这简直可以直接判定死亡。
而这样强悍的如同土偶一样的家伙,却偏偏有着人类的智慧——或许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们表现出的都是完美的集体协作和命令贯彻执行之类的能力,但偶尔也会有根据战局进行自主微调的表现,而这显然不是简简单单的傀儡或者战斗直觉所能做到。
当然,敌军的战斗方式同样令完全没有与之对敌的李蒙吃了不少的亏。
那长度超过两丈的长矛对于现在的部队来说。已经越来越少人使用,因为随着骑兵这一兵种的不断成熟,长度如此之长的长矛虽然有着极好的正面防御和进攻能力,但是在机动灵活的骑兵面前却显得非常笨重,破绽太多。
就算是那些骑马的士兵。手上的长兵刃也一般保持在一丈六到两丈之间,根据个人的身材和战马的高度决定具体的长度,再长的话不但挥舞起来会变得困难,混战中也会露出太多破绽。
至于步兵要么手执刀盾或者剑盾组合,就算是用长枪的枪兵,长度也不过在一丈到一丈五之间,通常不会超过一丈三,为的就是在保证长枪优势的同时避免了过长的长度造成的行动笨拙的特点,让长枪兵可以适应更多的战场地形同时也具有更为灵活的行动能力。
也只有在骑兵并不发达,战争主要是由步兵和车兵决定胜败的时代才会有如此长度的长枪被广泛应用——更长的长度有着更好的正面防御能力,对于强于正面冲击但灵活度并不优秀的战车和远程的弓弩都有着那个时代可以达到的比较好的防护效果。
而在车兵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今天,这样手执超长长枪的长枪步兵也同样逐渐走向消亡。
可是就是这种几乎快要被淘汰的古老兵种,却在指挥者完美的指挥下给予李蒙所部以巨大的打击,那如同一面墙壁一般的枪阵在广阔的空间内或许无法与骑兵对抗,但是在比较狭小的空间内,又是守卫冲出营寨的要道,威力却变得空前巨大。
可以说李蒙所部每前进一步,都是用战士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