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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匈奴疯了(上)(1 / 2)

雄材大略的赵武灵推行着名的“胡服骑射”,从而使得赵国一举变强,成为一流的战国。赵武灵王为何不师法秦国,象商鞅那般变法,而是要向胡人学习呢?

因为在他当政初期,他与胡人战,吃了败仗,这让他意识到:胡人的衣袍便于作战,而中原的衣饰徒自好看,不利于作战。再者,他认为胡人善骑射,比起中原的战法要高明,是以,他推行“胡服骑射”,并且取得了成功,赵国因此而成为一流战国。

赵武灵王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当时,中原的服饰的确不便于上战场,华而不实,而胡人的服饰却是干脆利索,很便于作战。

至于胡人的骑射之道,那就更不用说了。因为战国时代是战术革新的时代,春秋时代的车战早就不适应战争的需要了,骑兵正在崛起,取代了战车,成为冷兵器时代的王牌兵种。

赵武灵王在革新之前吃的败仗,就有匈奴所赐,这让赵人极为痛恨。当赵国变强之后,匈奴依然不怕赵国,依然是压着赵国打,哪年哪月不打赵国?这让赵人对匈奴是恨透了,只要能让匈奴倒霉,不管什么事儿他们都愿意做。

更别说对匈奴祖先尸骨拉屎撒尿这等事儿太过畅快,让人浑身舒畅,这些精锐人人欢喜,个个使劲的撒,使劲拉,没多大一会儿,山巅上是臭气熏天。

就是李牧和司马尚也是难掩喜悦,拉开裤裆撒了一泡臊尿。

李牧放眼一瞧,这哪里是匈奴祖坟所在地。跟茅厕没差别。对这结果。李牧大是满意。

“弟兄们:你们干得不错,我很满意!”李牧冲一众精锐道:“为了奖赏你们,我决定,让你们收拾金银珠宝美玉。”

“万岁!万岁!”一众精锐早就在盼着这事了,只是碍于李牧的军令,他们不敢行动罢了,一听这话,喜悦难禁。人人眼里闪着光芒,如同明灯似的。

“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你们只有一盏茶时分。你们要记住,不得太多,不能拖累行军。违者,斩!”李牧脸一肃,沉声喝道。

“诺!”即使李牧不下令,他们也是明白,这很有必要。不为别的。只是因为这是在匈奴圣地龙城,他们挖了匈奴祖坟。匈奴一定会从后追杀他们,若是金银珠宝美玉带得太多了,拖累了行动,他们就莫想逃走了。

金银珠宝美玉虽好,哪有命好!再多的财宝,也要有命花才行!

李牧一挥手,一众精锐忙去收拾。

李牧拔出佩剑,在一块墓碑上刻下“李牧到此一游”六字,这才满意的收剑入鞘。

挖匈妈祖坟不过是手段,激动匈奴才是目标,要让匈奴追来,总得要让匈奴知道是谁做的,这留名就很有必要了。

他们谨遵李牧的军令,不敢造次,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回来。

李牧的号令极严,借他们几个胆,他们也不敢违抗。

对这结果,李牧大是满意,道:“我们来到兄龙城,挖了匈奴祖坟,这是大快人心之事!你们还大包小包的装满了金银珠宝美玉,收获极丰。不过,我要提醒你们,接下来就是惊心动魄的逃命之旅,你们要想享受这些财富,就得逃回去。兄弟们,我们逃吧!”

这是明摆着的事,精锐们自然不会有异议,随着李牧下山,悄悄来到营地,骑上骏马,打马飞驰,直朝南行去。

此时更深夜静,匈奴正在呼呼大睡,没有人发现李牧他们。当然,这也与李牧专拣僻静处走有关。

就算是这样,离开龙城中心,也是费时很多。当来到龙城外围时,李牧猛的抽出赵剑,大声吼道:“弟兄们,杀啊!”

若是悄悄离开的话,匈奴找不到人就无法追来,留下蛛丝马迹就很有必要了。在这里大杀一阵,是最好的办法。

精锐们拔出赵剑,随着李牧冲进一个营地,大杀一通,然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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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噜噜!呼噜噜!”匈奴王帐中传出震天价的鼾声,是匈奴单于所发。

今天,对于匈奴单于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做着美梦,终于可以率领大军攻打河套之地,只要占领了河套之地,匈奴就会有更多的牛羊,有了牛羊就可以生养更多的人口,匈奴就会更强。等到匈奴变得更加强大了,匈奴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顾忌了,哪怕是秦国这个让匈奴惊惧的对手都不用放在心上了。

到那时,匈奴东挡西杀,南征北战,可以为所欲为,想要打谁就打谁,想要灭谁就灭谁,匈奴之强,天下少有,足以雄视天下。

真要如此的话,他将成为匈奴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单于,其伟大的功业将会远远超过历代先祖,为后人所颂扬。

河套之地对于匈奴极为重要,那里是天然的牧场,若是被匈奴占领了,匈奴变强是必然。汉初,匈奴之所以那般强横,压着汉朝打,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个是必然的,那就是匈奴占居了河套之地,牛羊更多了,人口更多了,实力更强了。

若是匈奴没有趁秦末战乱之际占领河套之地,匈奴也不会那般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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