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入乡随俗啊,血晶不但可以当做货币还能直接食用,相当于储备的粮食一般,但实际意义比新鲜的供血者更有意义,使用足量血晶可以瞬间恢复不死者的元气。
凯尔斯正愁无处搞钱招佣兵的时候黑猫出了一个主意,血晶这玩意其实是可以自己制作的,大约三分之一活人的血量便能做成一粒指甲大小的血晶,血晶的原矿在黑暗领地到处都可以发掘,把原矿泡在人血之中吸足便可以制作成品的血晶。
千万不要有造假的心态,血晶不吸收足量浓度的的人血是没法变成正常的鲜红色,原矿是透明的像玻璃一样的晶体,这种矿石是受黑暗魔力影响而变异的晶石矿。
黑猫说凯尔斯的血液独特也许能造出异品的血晶,这种异品血晶在拍卖会可以拍出高价,只要有人出价凯尔斯便不用愁血晶的事,原来血族的社会结构和人类差不了多少,连拍卖会酒场这样的地方都有,倒是人狼原始了很多,黑猫立马纠正了凯尔斯的想法,这种生活方式只有血族贵族才喜欢,大部分的血族还是过着猎杀人类的惊险生活,主要人类那边的神圣同盟也不怎么好惹,吸血也是一件冒险的事,不幸遇到圣殿骑士活着高级神官都会死的很惨……
凯尔斯趁着这段时间把往后的打算全都计划好了,他要在黑暗领地组建自己的佣兵团逃回人类领地,他一人类混在满是爱吃人的吸血鬼和人狼中迟早有一天会完蛋,心跳大逃杀啊,就算哥菲斯特搞不定恶魔小妞他也要逃亡,天天抽掉那么多血这谁受得了?
皮鞭同好会的同志们聊的也差不多了,太阳西沉,黄昏消去黑暗来临,这是血族狂欢的时间,他们不会记得死去的同伴是谁,嗜血的世界是原始**的法则,他们即将庆祝白天的胜利,下仆们已经点燃篝火准备了满桌血淋淋的动物尸体。
话说凯尔斯到现在才知道为何后勤的帐篷里那么多动物尸骨,血族原来不是只会吸人血的,下等血族和他们下仆与贵族不一样,他们每隔两天就需要食物来补充体能,没有新鲜的人血只能生吃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