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
迎面吹來,已经感觉不到寒意,
大同城外的冬天,已经悄然退去,平静的季节也已经宣告结束,
整个城内又开始慌乱起來,失去了冬日寒冷天气的掩护,大同城又将陷入朝廷大军的疯狂围攻之中,
锦囊身披银色盔甲,白色战袍,看起來颇有点巾帼女英雄的味道,在她身后,赫然是杨戕的毒刺军一万兵马,而在他面前千步之外,却是桓齐统帅的十万朝廷大军,
她很得意从杨戕那里接过了毒刺军的指挥权,因为她知道毒刺军是真正的无敌之师,能够指挥这样的军队,在千军万马中纵横,想必是一件非常痛快的事情,
可怜的是这原野上的野草,刚刚发出嫩芽,就要遭受数万人马的践踏,
桓齐也微微感到意外,他不明白为何杨戕竟然将兵马交给了一个女人來指挥,莫非,杨戕已经觉得他桓齐不配做对手了,
一种耻辱的感觉从心底生出,
桓齐心道:“杨戕,你居然如此轻视我,不过你一定会后悔的,这个丫头放弃大同城的坚固城防不用,居然想出城來跟我一较高下,况且兵力如此悬殊……哼,我会让她吃足苦头的,”
然而锦绣此刻却是另外一种感受,
杨戕训练出來的毒刺军实在太强了,甚至远远超过了草原上的精锐兵马,
所以,锦绣觉得,拥有如此一支强横的兵马,实在沒有必要继续龟缩在大同城中了,至少,她要让朝廷的士兵见识一下,什么才是“虎狼”之师,
庸王木无表情地立在城墙上,俯瞰着城墙之下的形势,
杨戕的做法让庸王感到很困惑,他不知道杨戕是从哪里弄來这么一个姑娘來指挥兵马,但是他知道杨戕从來都沒有让他失望过,何况这些兵马都是杨戕自己建立起來的,庸王也并不好直接干预,
在锦绣的灵活调度下,毒刺军很快形成了冲锋阵型,
一击决胜负,这本是突厥兵马最擅长的战术,
利用强大的战斗力和冲击力,去冲垮对方的阵型,然后再进行分割围剿,
而杨戕训练的这些兵马,甚至比突厥士兵更适合使用这样的战术,因为他们有更强大的冲击力和战斗力,所以,根本无须摆出什么复杂、繁琐的阵势,锦绣有足够的把握轻易击垮朝廷大军,
“咚咚,~”
战鼓轰鸣,
一万毒刺军如同破笼之虎,雷奔而至,向朝廷大军扑了过去,
尘土飞扬,铁蹄铮铮,
在城墙上观战的庸王看见毒刺军的阵势,忍不住赞道:“好强大的气势,杨戕训练的兵马,竟然厉害至如此的地步了,看來攻克京城,指日可待,”
桓齐收起了轻视之心,命令朝廷大军摆开雁形阵势,先让敌军兵马靠近,然后再以两翼兵马围攻击破,
锦绣看见朝廷大军的阵势,冷笑道:“阵势用得不错,可惜就是兵将太弱,”
猛地一夹马肚,锦绣当先冲进了箭雨之中,
毒刺军兵马全身重盔,再配以盾牌,根本就不惧怕箭雨的冲击,况且这些人即使中箭,也不会感到疼痛,飞快穿过箭雨,冲入了朝廷军阵,
“杀,杀,杀,~”
朝廷士兵吼声如雷,挥舞着兵器迎上了猛冲而至的毒刺兵马,
反观毒刺军的兵马,虽然无人喊杀,但是人人面目冷酷,自有一股阴冷的杀气,
“杀,~”
锦绣娇叱一声,两柄短剑从袖口滑落到手中,
两柄剑都不过二尺來长,一白一赤,在春光下很是显眼,
“哗,~”
随着一声清脆的裂帛之声,一个朝廷士兵的头颅就被那锋利的剑刃割去了头颅,然后红光一闪,另外一只剑又刺穿了一人的喉咙,
“真是过瘾,”
锦绣低呼一声,难怪男人们都喜欢在沙场杀敌,原來对阵沙场果真是无比刺激,
锦绣领着毒刺军从朝廷军阵的中央杀入,准备将朝廷兵马从中分开,虽然中央处已经布下了重兵,但是毒刺军太过凶狠,朝廷兵马根本就无法挡住其攻势,
桓齐大惊,他已经不是头一次和杨戕的兵马交战,但是仅仅过了一个冬天,杨戕的这些兵马的战斗力很明显比原來高出了至少一倍,
“该死的杨戕,也不知道他给这些士兵吃了什么东西,竟然如此凶残,”
桓齐挥剑砍翻了一个毒刺军士兵,长剑斜着划过了那人的胸膛,直接将其一分为二,但是那士兵的半截尸体上,手中的剑居然还在拼命舞动,砍向桓齐坐骑的马腿,
“妈的,”
桓齐骂了一声,挥剑发出一道剑气,将那士兵的尸体击成粉碎,
四周鲜血飞剑,鬼哭狼嚎,
顷刻之间,桓齐就发现周围己方的士兵不断减少,
杨戕手下的这些士兵,根本就是一个个索命的鬼魂,不怕痛楚,而且下手狠毒无比,
在桓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