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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赌马(下)(2 / 3)

成祖、宪宗、英宗、孝宗都有关于禁止赌博的诏令,刑罚为赌徒被抓住了张榜枷号、官员则免职、开赌场的流放等。

钟记者写的这些都是正常文字,趣味性和考据都有,周王看得津津有味,然后就见其笔锋一转:

吊诡的是,刑罚最重,犯者杀头的北宋,赌博之风最为剧烈。宋人赌性之重令人瞠目结舌:几乎所有的民生都能与赌博挂边。

例如北宋时期最常见的营销手段叫做“关扑”,卖家标示了商品价格后,买家可以拿一点小钱与卖家对赌。最常见的是“浑纯”或“六纯”——“浑纯”即扔出六枚铜钱全部背面朝上,“六纯”反之。

扔出来浑纯或六纯,赌资留下,商品买家拿走——这是很多穷人进行奢饰品消费的唯一机会,赢得商品的几率大概在一百二十分之一。

这种“关扑”流行到什么程度呢?很多大宋男人被老婆打发到市场上买酱油,结果回家时钱和酱油都没带回家是大概率的事儿。当然,也有极少数本来出去买包咸盐,结果赶了一头猪回家的。

然后文章就问了,为什么赌博就杀头的宋代,老百姓却拿命去赌呢?到最后法不责众,谁也管不了——中国人爱赌博的民风就是从大宋传下来的,历经元代到了国朝后愈演愈烈。

文章写到这里仍有理有据,说理和趣味性兼有,周王看了大长见识。然后老钟再次荡开一笔,写起了禁酒令——

禁酒令几乎与酒同时诞生,咱中国第一道禁酒令是大禹发布的:《战国策》记载,“帝女”,即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将仪狄酿的酒进献给禹,大禹品尝后觉得很好喝,并说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于是诏令仪狄不要再酿酒了。

这算是传说,但明文记载的禁酒令是周公旦的手笔:《酒诰》是中国第一道禁酒的法令。其后从春秋战国,秦汉一直到元明,禁酒令多次发布,多次形同虚设。元世祖的时候最严厉,跟宋代禁赌一样,“犯者死”——同时也与宋代禁赌一样,元代中国人最爱喝酒,达到了“熏风酷烈”的程度,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凡是能买的起酒的,好些人整天醉醺醺。

周王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彻底迷糊了——为什么禁酒、禁赌越严厉的时期,人们违反这法令就越嚣张呢?说不通啊!但这些还都是考据出来的事实!

这姓钟的也没卖关子,直接抛出论点解释:“赌与酒者,关乎人性,无此二者了无生趣也”——这两样与百姓的生活娱乐和人性心理关系太密切了,只用“禁”字是管不住的。因此禁赌如同“禁酒令”一般,无论多严格的诏令顶多管一阵儿,随之就是禁令松弛,官民齐犯,法不行矣。

那怎么办呢?总不能放任赌风炽烈而不管理吧,这玩意对社会管理影响太大了。作者接着就用无可辩驳的数据引出了解决办法:

如《论矛盾》所说,事物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引起质变或走向原来的反面。赛马运动诞生和伴生的赌马就是典型的例子:从万历十二年夏末马会开张之后,京师因赌博而发生的犯罪率急剧降低,记者从顺天府拿到数据,最近一个季度此类犯罪发生率降低了四十四个百分点。

这数据太惊人而且太有说服力了!周王看到这儿乐得都找不到北了——我擦,我无意中干了件行善积德、万家生佛的好事儿啊!

文章接着说,赌风甚炽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管理问题,包括丧败人伦、滋生犯罪乃至助推贪污腐败等。但是面对问题不能一禁了之——要禁止也禁止不了,无论你的管制能力强大到什么程度,赌博和酒一样,都是无法禁绝的。

那如何治理呢,作者强烈建议朝廷要“如同治水,“堵疏”并用,方能移风易俗,扭转国人好赌之风。”

一方面要重申太祖禁令,尤其是严刑峻法管住官员和军人赌博,划出红线,触之从严论罪;另外,朝廷要列出赌具名录,禁止私人开设赌场,严禁民家、娼家藏有赌具,违者论罪等。

“疏”这方面的动作应该有:晓谕地方,推广教化,宣传赌博危害为其一;其二就是将王爷们的赛马商社纳入管理——朝廷总的让民间压抑的赌性有一个出口,让骨子里就喜欢投机的人有发泄的地方;其三是包括打麻将在内的“娱乐”活动,只要赌资不超过一定限度的,不在禁止之列。

如此法律、舆论等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控制住赌博恶习在民间的泛滥,逐步扭转民间好赌的歪风。

文章最后还正面宣传了赛马的好处:官准赛马可限注限制金额,并抽重税,与财政不无小补;而诸王为了争胜,必然多方搜罗珍奇种马——只要在赛制上设立长途、短途、负重,越野等项目,即可利用民间力量培育出各种改良马,对国防和国计民生大有裨益。

一篇雄文,有理有据,看得周王是心花怒放,连声赞颂种记者大才——遂安伯真是好人啊。

拿出百两黄金为谢之后,几个人在书房又闲坐一会儿,周王和幕僚两人没口子称赞了钟记者能有一炷香时间。最后,周王的幕僚道:

“咱们国朝宣宗爷,就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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