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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隔离审查(2 / 3)

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同时,这制度也维护了上层建筑的体统,有助于愚民。

对于“刑不上大夫”这条礼制,历朝历代都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例如魏明帝制定“新律”时,首次正式把“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写入法典之中,使封建贵族官僚的司法特权得到公开的、明确的、严格的保护。从此时起至明清,“八议”成为后世历代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历经一千六百余年而相沿不改。

在大明建极之后,太祖也尝与侍臣谈论对待大臣的礼节问题,太史令刘基对他说:“古代公卿有罪,通常诣请自裁,从不轻易施以污辱之刑,目的在于保存大臣的体统。”侍读学士詹同也说:“古代适用刑不上大夫的原则,以鼓励形成廉耻之节操。如果能做到的话,则君臣之间的恩与礼就都可以实现了。”朱元璋对此深以为然。

虽然后来的明代皇帝经常对大臣施以杖刑,谈不上什么“礼遇臣下”。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官员确是有明显优待的。其中最阻碍司法调查的是,在罪行未明的情况下,官员是不能轻易被审问的——皇帝下旨诏狱的除外。

但“诏狱”作为溢于国家正式法律体系之外的特殊制度,其合理发挥作用的前提,并不是建立在某种制度基础上,而是权力掌握者与行使者的意愿,故具有浓厚的人治属性。

正因为此,“诏狱”制度自身可能所具有的合理性因素,也会因为秉政者个人的私心而大打折扣乃至于消逝殆尽,甚至蜕变为自逞私欲的工具;一旦君主昏庸、权臣秉政之时,掌权之人多借“诏狱”之名,泄私愤,逞淫威,打击异己,祸害无穷。

大明的“诏狱”又称“锦衣狱”,曾经造成的冤案可谓罄竹难书。尽管从皇帝的角度看,朱翊钧觉得这制度用起来很顺手,但有了孩子之后,他经常考虑后代出现昏君的问题,因此在张文明遇刺案之后,他就没有继续使用诏狱。

去年,经过多年巡回法庭的淬炼之后,大明第一法律专家海瑞上了一道奏疏,痛陈诏狱之弊,希望朱翊钧从立法层面永远废除诏狱制度,其中恳切之语,令朱翊钧动容:

“盖一成之法,三尺具存。而舞文巧诋之人、曲致希合之吏,犹或高下其手,轻重在心,钩摭锻磨,罔用灵制。又况多张网穽,旁开诏狱。理官不得而议,廷臣不闻其辨。事成近臣之手,法有二三之门哉!是人主示天下以私而大柄所以失于下,乱所由生也。”[注]

在海瑞的奏章上,朱翊钧批答知道了,当时并未作出肯定的答复,但废除诏狱的想法由是坚定:待能够部分取代诏狱功能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才是废除诏狱制度的时候,否则难以突破“刑不上大夫”这一礼制给司法实践带来的阻碍。

朱翊钧前世作为一个中层干部,对隔离审查的措施有过了解,也看过很多好汉在双规地点洗心革面,重新从鬼变成了人的纪录片。当时的他会感到疑惑,为什么不动刑罚,这些人就发自内心的悔过了呢?

抱着这个疑问,他当时曾经与监察部门的人员进行过交流,由此了解了一些手段,在朝廷新颁布的诏令中改头换面的都用上了。待诏令成稿,都察院等部院又提了两轮修改意见。

恰逢吴善言案发,朝廷就将之颁布了出来,而吴善言就有幸成为本时空第一个被“双规”的高官。

三月十日,诏令下达杭州。同时,都察院任命张文熙为吴善言审查专案组长的文件也随之抵达。

三月十一日,杭州西湖湖畔的一栋别墅里,吴善言面对着一张桌子和文房四宝,冷笑着对张文熙道:“你别废话了,想让我写什么?”

张文熙温煦的笑道:“吴大人不要误会。都察院的政策呢。就四个字,治病救人。俗话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你就写一写任官的这些年,那些事做错了——算是自述吧。嗯,那个,检讨了解吧,跟那个差不多少。不管你写什么,我们都核实,要是没错呢,您也好官复原职不是?”

“想一想张佳胤巡抚,蔡国熙布政司使,原来不都被停职勘查过,查过了照样是一个好官!现在不还官运亨通吗?”

吴善言冷笑着拿起毛笔,笔走龙蛇:“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张文熙看过道:“嗯,我也是刚接触这审查程序,咱与老哥两个一起参详——吴大人字写得不错,继续,继续。”

第二日,一宿没睡的吴善言继续写了无数遍《石灰吟》和《正气歌》。

第三日,两宿没睡的吴善言在张文熙的启发下,开始写自传。从小时候摸鱼抓虾开始写起,写到了自己年迈的母亲,聪明的儿子、女儿,以及与他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第四日,三天睡了两个新时的吴善言写出来自己去年娶得小妾,描述的她是如花似玉,善解人意,还用混酱酱的脑袋编出了一首小令,被张文熙加了鸡腿。

第六日,张文熙把南京兵部员外郎龚某的自诉状副本拿过来了,还给吴善言展示了一下龚某的亲笔签名。搓着手道:“哎,老哥,你的形势不妙啊。这龚至强竹筒倒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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