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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科道(1 / 2)

余懋学字行之,婺源人。隆庆二年进士,此际三十一岁。本为官场新嫩,但大明官场进步并不一定以资历论英雄。

明代选人之法,每年吏部有六考、六选。科道官的选举,初时在六选之中的类选,后改为独立于六考、六选之外的行取。

所谓‘行取’,即为直接行文取用,无制度上的意义。后世称之为“说你行你就行”的翻版。然而明代科道官,其‘行取’有祖宗家法规定。

太祖时期,政权初定。太祖言:“御史台、提刑按察司等,乃耳目之寄。务能振肃百司,慎选贤良方正之人,以佐朕不逮。”在他孜孜求治的心态下,科道官的选择是不问出身,不拘资格,“唯贤良方正是举”,还有平民百姓当了科道官的。

按照太祖留下的选材原则,后世皇帝增加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行取”规定。“国家定制,必选部寺之英,郡县之良,老成练达,力有担当者始授。”

所谓“郡县之良”,即为知县、推官的“行取”。此条定制的初衷,即为科道官的选取,不从“初仕”之进士中选择,必须有工作经验的,才能选为御史、科道。然而实际执行中不是太好,“行取”比例只能逐年缓慢增加,有时候还有下降。

成化六年,科道官“行取”制度固化,“凡任知县、推官,由科目出身,历三年以上,政绩显著者,以次行取,送各道问刑半年。”

成化以后,六科的人员选拔,知县和推官终于占了一半以上。因为科道能以小制大,成为朝廷美缺。

明初士人中进士,“上者期翰林、次者期给事、次御史,再次期主事,得之则忻。其视州县守令,若鵷鸾之视腐鼠。一或得之,魂耗魄丧,对妻子失色,甚至昏夜乞哀以求免。”

没有行取制度时,“一考定终身”,成绩好的留京,成绩差的出外。在外任职的,玩命干到死,不过是两司郡守,这就到顶了。

有了行取制度,当初的学渣可以走一条“兰台捷径”。一旦被选为科道官,“俟有劳绩,两转而擢京堂,不期月而简开府,年例则一岁而转方面,诚重之也。”,虽然比不得翰林的天花板在内阁,但尚书有望。

余懋学玩的路子,就是“兰台捷径”。隆庆二年中了进士,成绩在二甲开外,授抚州推官。后来打通了杨博的路子,以“行取”擢南京户科给事中。

为防止科道之官和被监察对象勾连,且不塞地方官“行取”之路,科道官最多干“三考”,就是九年。最迟九年后,干的最差的御史、科道回到原级别任用,其余的用不上三五年就升官别任。

六科给事中升级,最少三级,也就是从正七品直升从五品,多数升五级,也就是升到从四品,起步就是六部主事或外放知府。也有一下子升七级的,那一般是有了大名声,或经过朝争,挨了廷仗,或流放之后起复加官。

但是,就算科道连升七级,若当初参了尚书、侍郎等高官,一旦迁转,就很有可能落到仇人手里。所谓“官升七级,势减万分”,当初怎么吃滴,如今怎么吐出来。

由此制度弊端,明代御史和科道官,除了像海瑞那般志不在升官,每次却都不得不升的。其余都必选恩主,否则一旦升转,即为板上鱼肉。若无恩主,则不敢参高官显宦,只能拿四品以下或者勋贵撒气,且参劾的都是失仪、非法使用朝廷驰驿或者如谭国佐那般朝会迟到等等,既完成了考核任务,也不往死里得罪人。

然而,不能参劾高官或者不能参恩主仇人以外的高官,如何能凸显政绩,做一个孤介有节,不畏权贵的堂堂“正道中人”呢?

嗯,有办法。咱规谏皇上和国策!太祖设六科,职责有“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咱遵祖制,给皇上和国事挑毛病啊!

后世相声大师刘宝瑞讲的《君臣斗》,里面有刘罗锅参乾隆的情节,先要乾隆免其“万万死”,才敢参奏。

相声是瞎编,但清朝皇帝在接受纳谏方面,确实被明朝皇帝甩出去十八条街。俺大明朝,给事中给皇上挑毛病,不是事儿!

到了明中后期,大事廷议,给事中与闻先不说;“因天子无私事”,皇帝內帷之事,给事中都来参奏。皇帝不仅说错话、爱喝酒,吃丹药他肯定要来规谏;宠爱嫔妃,冷落皇后,给事中也会参奏;当然,若像孝宗那样,只爱皇后一个,也不行!

总之,管他有没有枣,先打他三杆子,这就是给事中对待明代皇帝的态度。若皇帝恼了,那就更好了,此为面刺君颜,忤逆龙鳞,为谏官之荣光。

若皇帝大光其火,给他一个流放或廷仗,那就更妥了,直名遍传天下!立即成为天下读书人榜样不说,连升七级的政治基础从此奠定。怎么形容这种政治地位呢,简单说罢——在全国吃饭都有人请,肯定不用自己掏钱。

朱翊钧在后世虽然听说过“六科给事中”的鼎鼎大名,但对其体制、机制、选人、迁转没研究过——谁没事研究这个。

他穿越一年多来,六科给事中惊讶于皇帝的好学、勤政,为祖宗洪业得人庆幸了半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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