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给你们了——”
哈撒将自己烤熟的羔羊递给了身后两名护卫自己的勇士。
二人的脸上露出了欢喜的神色接过羊羔便迫不及待的分食起来。
犬戎王的脸上露出了不解之色,不明白哈撒为什么会说出刚才那样的话。
“若是大首领愿意与孤王合作,共同对抗秦国,孤王可以册封你为右戎王,依旧统帅陇西部,与孤王一起分享整个犬戎。”
内心虽然不解,但他还是开口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哈撒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的遗憾,望向犬戎王的目光中多了些许的嘲讽。
“在没有陇西部之前,犬戎人都是一群真正的蛮夷。他们不通秦人的语言与文字,不懂如何耕种,只知游牧与劫掠。
而犬戎是一个人口数百万的大国,就算是秦国击败了犬戎的军队,深入犬戎的腹地,当这个国家的各个部族感受到了威胁,团结在一起的时候,也能够将秦人赶出犬戎。
甚至,就算是秦国侥幸消灭了犬戎王部,那些散落在犬戎四方的部族也可以迁徙出这片土地,然后在其他的地方生根发芽,将来必定又会成为秦国的威胁。
所以,我在完成了秦王的命令之后,完成了自己的复仇之后,并没有回到秦国,而是继续留在了犬戎,借助秦国的势,建立了陇西部。
在这数年的时间里,我不停的宣传陇西部得到了秦人的庇佑,鼓励陇西的犬戎人学习秦人的文字,学习秦人的语言,学习秦人的文化,使用秦人的货币,让他们以秦人为荣。
我淡化了陇西部对犬戎的归属感,增强了他们对于秦人的认同与归属感。
草原上的猎鹰,白狼神在人间的化身,犬戎的王者啊,时至今日,你还不明白吗?”
哈撒缓缓的从原地站了起来,一只手按在了剑柄之上。
他目光坚定的盯着对面的犬戎王,在对方心惊胆战的目光下一字一句的说道:“我,哈撒,生是犬戎的人,体内流淌着犬戎的血脉。
但是,我的心,我的灵魂,属于秦,属于伟大的秦王。”
“不,不对,我没有派遣过赤翎去刺杀秦王,赤翎是你的人,你怎么可能去刺杀秦王?”
犬戎王猛的惊醒过来,没有完全被此时疯狂的哈撒带入自己的节奏之中。
“赤翎?他确实是我派出去的,若是他刺杀秦王成功,他一样会死,我会让他为秦王陪葬。
我会拿出你与赤翎勾结的证据,到时候,秦国的新王会发兵讨伐犬戎,我会出兵帮助。
而等到犬戎统一之后,我会有更多的办法达成自己的目的。”
“疯子,疯子——”
在得知哈撒的计划之后,就算是犬戎王也是面露震惊之色。
没想到在这个疯子的眼中,就连他效忠的秦王也可以成为最终的牺牲品。
“戎王啊,若是秦王连一个赤翎都对付不了,又怎么可能走到如今这一步?”
哈撒的脸上露出了嘲讽之色,言语到了此处的时候,不等犬戎王有所反应,两名正在分食羊羔的勇士却是突然间停下了自己的动作,他们用手捂着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哈撒毫不犹豫的拔出了腰间的铁剑,那是他刚刚从咸阳学宫毕业之时,孔儒亲手挂在他腰间的佩剑。
这柄剑,象征着儒家之君子。
故,在哈撒决心走上这一条不归之路的时候,他摘下腰间佩剑,将他慎之又慎的藏在了自己的皮袄之中。
而今,隔了十几年的时间,他终于可以再次将这剑佩戴在自己的腰间。
寒光一闪而过,两名不知缘由的勇士倒在了剑光之下。
护卫犬戎王的勇士大吃一惊,急忙拔出腰间的弯刀挡在犬戎王的身前。
其中的一名勇士,甚至想要直接冲上去斩杀哈撒。
就在这个时候,犬戎王终于反应了过来,他急忙大声呼喊,想要喝止动手的护卫。
然而此时已经为时已晚,那护卫的刀已经向着哈撒的脖颈劈来。
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哈撒撤开了格挡的长剑,任由那弯刀劈中了他的咽喉。
鲜血喷涌而出,在月光下撒入了火堆之中。
哈撒的脸上满是疯狂的笑,丝毫也没有对死亡的恐惧。
“亚夫,哈撒,从未让你失望——”
犬戎王目光呆滞的盯着他面前缓缓倒地的哈撒,瞳孔之中满是震惊与恐惧。
“秦国,秦国。”
对于犬戎王来说,哈撒已经是一个让他难以战胜的对手。
然而这样的一个对手,却只是一颗甘心为秦国赴死的棋子而已。
此时此刻的他终于反应过来,一直以来他的猜想都是错的。
哈撒并不是背叛了秦王的叛徒,而是一个欺骗了所有人的“死间”。
甚至,连秦国的王也不曾知晓他的真实目的。
他在陇西部经营多年,已经完成了陇西部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