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
霍轻霄骑在马上,身后是两千个士兵。
士兵们没马,分得的武器也很陈旧,真担心稍微用点力是不是就会断裂,到时候别说杀敌了,连自杀都成了问题。
距离出城只过了两个时辰,那一个个如霜打的茄子似的,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再这样下去不用等到冀州,在路上就会折一半。
“你们想不想有新武器?”霍轻霄淡道。
“想。”士兵们萎靡地说道。
“想不想有马?”
“想!”这次,士兵们的精神好多了。
“前面有个追风寨,那里有土匪一百人,根据线报他们养了一百五十匹马,咱们把那里端了怎么样?”
士兵们:“……”
这还没到冀州,他们就要开始做战了?
可是怎么办?他们想骑马!
他们不想再用双脚走去冀州了。
“王爷,一百五十匹也不够啊!”一名士兵说道。
“这一路……应该有不少土匪窝吧?大家闲着也是闲着,就当给大家练练手。这些普通的土匪可比冀州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好对付多了。”
众人迟疑。
他们虽然参了军,但是一直混吃等死,从来没有参加过战斗。
“怕了?你们还是不是男人?等回到家,你们的妻儿问你们如何英勇地杀敌,难道你们要说自己是逃兵吗?”霍轻霄淡道。
“王爷,我们干。”最开始挑事,之后又得到霍轻霄赏赐药膏的那个士兵说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老子才不想当缩头乌龟。”
“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王晨。”
“王晨,你做第一小队的队长。李大力,蒋二柱……”
霍轻霄一口气点出五十个人名,再为这些人安排了队伍,让他们做了小队长。
当然了,既然有小队长,那就得有大队长。大队长的人选都是他的心腹,这样管理起来方便些。
——这人真没有眼光,怎么不点我?
霍轻霄身子一个摇晃,幸好马绳抓得紧,这才没有从上面摔下来。
他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怎么听见了那个女人的声音?
他朝四周张望,没有看见楚清辞的身影。
难不成,隔得这么远,他也能听见她远在京城的声音?
不,不可能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岂不是每天都不得清净,脑海里全是她的声音了?事实上,经过前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这个能力是有距离限制的。
——这人的身体真是虚,连马都骑不稳。
霍轻霄:“……”
声音很近,应该就在附近。
“原地休息。”霍轻霄喊道。
随从走过来,说道:“王爷,我们所带的干粮有一半是馊的,兵部那些混蛋真是欺人太甚,武器是劣等品,连干粮也给我们坏的。”
霍轻霄淡道:“这林子里有不少野味,大家可以原地取材,想办法填饱肚子。不过,告诉他们不得扰民,要是抢百姓的东西,杀无赦。”
士兵们听说可以打猎,一个个来了兴致。
本来没有力气的,现在原地复活,马上精神起来。
“咦,那小子的身手怎么这么好?”其中一个士兵指着一道灵活的身影说道,“他是王爷的心腹?”
“从身上的衣服来看,应该是王爷的心腹。”
“王爷的心腹个个都是高大的汉子,怎么那小子长得这样矮?”
“不仅矮,还很瘦。”
霍轻霄已经发现了那个‘小矮子’。
他长得瘦小,容貌平凡,要不是那双眼睛灵气逼人,很难注意有这么一个‘平凡’的人。
“那人是谁?”霍轻霄问手下的人。
随从说道:“这个……应该是暗十。不对啊,暗十虽然瘦,但是身高不会这么矮。王爷,此人有问题,属下……”
“不用了。”霍轻霄拦住他,“只需要注意他的行动就行,不用管他。”
“王爷,他会不会是奸细?”
“正是因为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所以先盯着,不要管他。”
“是。”随从说道,“属下一定死死地盯着他,不让他离开属下的视线。”
……
“王爷,那小子的身手比暗十的还要好。”
“王爷,那小子猎到一头野猪,大家吃了肉,气氛好像好些了。”
“王爷,那小子自制了一种弓弩,用山里的木头做的,射程极远,连身体柔弱的士兵都能猎杀兔子了……”
“王爷,那矮子教士兵设陷阱,捉鱼,还教他们一套军体拳。王爷,那小子看起来不像是奸细啊……”
……
随从说会死死地盯着他,果真是眼睛都不眨一下,从早盯到晚。眼瞧着前面就是追风寨,霍轻霄让士兵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