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这不,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那个问题了吗——凭什么老娘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的儿子,要白送给你养!我的孩子,必须得留在我这个亲妈的身边!
所以,离婚是万万不行的!坚决不能离婚!必须得好好过日子,哪怕不是为了孩子,也得为了自己!
还有一点,马艳芬不方便明说,那就是她知道自己的名声其实在外面早已臭了大街,虽然自己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可名声不好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名声不好且带着孩子的二婚女人,在八十年代的“相亲市场”上是不占任何优势的,属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