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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陛下陛下!我回来了回来了!(1 / 3)

各地诸郡的郡守郡尉们,十月初四就在咸阳官舍中,原地接到调令。

大多数被平调他郡,仍为郡守或郡尉。

少数人被降为了异地县官。除了愤起‘抗争’又妥协后受罚的那三人,余者特点明显——始皇帝出巡时,审察表现不佳,有尸位素餐之嫌。

当然,也有五名仍旧官复原职原地的。

那是因为他们本就是异地为官,又还在始皇帝亲自任命之列——换言之,是得用的亲信。

调令既下,还给出两月时间,可去接了妻儿至亲一道赴任。自然也可只带上得用的亲信人手,或者只身前往任上。

地方郡守郡尉们的调令已下,立即便轮到给新科廷士们授官了。

首届廷士,区别于后来专为应试科举而读书的书呆子,他们是在乱世中淘洗过的。

即便是六国贵族士人,那也是历经世事的,绝非温室里的花朵。

尽管首届科举各科试卷都较简单,仅仅是以能胜任为官的实用技能为标准。

可是能在一年期间里,边备考边迎考的情况下,考中廷士,那也绝非一般人。

简而言之,首届的各科廷士们,就是战国时代的遗珠、金子,一朝淘选出来,无需磨砺,本身就已散发着光芒了。

直接就可以任用为官,派上用场。

右丞相王绾和新任左丞相李斯,带头商议拟定了一百零八名新科廷士们所授官职,提交嬴政审核。

嬴政在勾画调换了几人之后,最终批复用印,正式完成授官——

四科一甲者,多授官为郡官的佐官,有那偏远之地的,更有直接授官郡守者。

二甲三甲者,则多授以县官之职。其中,明法和进士科多为县令,明算多为县丞,明字科则多为县丞和县尉。

虽然四科确实并重,但在授官方面,明字科也确实稍显劣势。

考生在报考明字科时,也是早有预料的,也没人不满。

自然,这一百零八名新科廷士,在授官时也遵守了异地为官的避讳准则。

廷士们授官完毕,始皇帝又一旨诏令下发郡县:

[凡郡试榜上有名者,可为郡吏、县官。亦可来届应考会试,三次不中者乃止。

凡县试榜上有名者,可为县啬夫及县吏,亦可来届应考郡试,三次不中者乃止。]

“也就是说,郡试过了的考生,就可以谋职为郡中吏员,或者异地县官了!”

若说调任、授官,只是郡守郡尉、新科廷士们的热闹,那这一道旨令,便是点燃了整个郡县落败考生群体!

“若为吏员,不必遵守‘异地为官’避讳,那便可以谋划就职本郡吏员。但是,为吏毕竟不比为官有声望,且升迁余地不大。

而为官员,也要前往他县,异地为官,必然更艰苦些。但却有声望,若有才干野心,一路升迁,也未必赶不上那些二甲三甲的廷士。”

“对!正是如此

。若求安逸富足,就选郡中吏员。若图出人头地,就到异地为县官。

但是,异地为官的郡官,必然会带上得用的亲信,未必会倚重郡中吏员。

而异地为县官,不但要背井离乡,也要与他县的县吏斗智斗勇。”

“如此看来,为吏、为官都殊为不易啊……”

“那还有继续应考这一条路可走嘛!继续应考会试,一旦过了会试,殿试时,说不定始皇帝陛下,也仍旧不会黜落一人呢?”

如此成了新科廷士,即便不比首届廷士,但那份荣光也不会小了去!

“况且有三次机会呢!三次不中才不允许再考。”

有那心思敏锐者,却已经看出来日可能的激烈竞争态势。

“现在是天下战乱初定,官吏缺额严重,才准许吾等为郡吏、为县官,想来谋求职位时也宽松许多。

可等再过几届,若还是考不过会试,回头来谋职郡吏或县官,恐怕早就被别人抢占了!即便仍有资格,恐也无虚位以待了!”

还不如早早地谋个本地郡吏,或异地县官职位,以免到时两头空。

但也有那自信才高者:“这届某是一时失手,下一届必然得中!”

况且首届科举,才华横溢者甚众,但这届过后,才高者大多已入官场。下一届争夺榜单者,必然才华稍逊,那他定能得中!

这也是宁为鸡头,不为凤尾了。

通过郡试的考生,是各怀心思,几番考量,最终有谋职郡吏、县官的,亦有继续备考下届会试的。

郡中如此,县中也大差不离。

或直接在县中谋一个县啬夫、县吏之职,小富即安,知足常乐。

或者继续备考郡试,以图更高的起点与未来。

总之无论如何,一届科举下来,大秦官吏的严重缺额问题,迅速得到缓解。

随即,朝廷又颁发官吏‘三年考绩细则’,以规范和督促官吏的为官举措,并以考绩结果,作为升迁的依据。

若是没有异地为官制度,拔出了郡守郡尉们的根脚,又有科举擢选出的人才涌入补充。

三年考绩细则若要施行,恐怕必受抵制。

但当现在一切都打乱洗牌重来时,本就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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