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身后那个可恶的东方人传来的声音,詹姆斯直接扭头竖起了中指,而斯蒂芬头都没有回。
吴念祖就是坐着看他们离去,丝毫没有愧疚之心。
好莱坞本来就是尔虞我诈,他要真是没点算计,给他们打8000万,那才真是人傻钱多的憨憨了。
实际上吴念祖当然知道从影片来讲,最稳健的选择当然是请一个白人担任主角,但那还有他什么事?
他搞这一出可不仅仅是为了投资电影赚钱的。
8000万美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按照目前汇率换算港币也有6亿多了。
有这钱投到这波互联网股票中,稳稳的收益不比你这电影赚得多?还何必操着個心?
他之所以不惜做投资方也要插手进《木乃伊》这个项目,那自然是觉得其中这个男主角对于他来讲也许是个机会。
就像他刚才和斯蒂芬讨论的,《木乃伊》这种奇幻冒险电影,真正的精髓不在于主角团,而在于木乃伊,在于冒险的过程。
当然到时候肯定会面临观众接受度的问题,但是相比其他,这已经算是不特别挑男主的了。
如果是《泰坦尼克号》,那吴念祖才是真的一点想法都不会有。
他就是想要尝试利用这个机会,来拓宽华人在好莱坞的路,打破华人的天花板,扩大影响力。
一部优秀的电影其传播和影响力远比想象的大得多,不管是对于华人还是对他自己,都是最佳的宣传。
以前是好莱坞根本就不给华人机会,那他就自己做投资人,主动创造这种机会。
这种机会碰到就要抓住,即使是有不小风险,他也想要试一试,不然永远都不知道后果怎么样。
就算最后赔本,他也认了。
吴念祖不是傻子,只凭自己现在这样去演《木乃伊》主角那影片绝对扑街,但留给他的还有时间。
现在这个时间确实是个不错的契机。
几个月后,程龙的《尖峰时刻》会在北美拿下1.4亿票房,全球2.44亿票房,创下了华人之最,打开华人票房天花板,震惊好莱坞。
欧美的很多观众此时会在心中留下印象,原来黄种人主演的电影也不错。
到时候大环境和舆论都比现在有利很多,这还真的要多谢龙哥帮他打开的局面啊!
现在对吴念祖来说有两个时间点。
第一是1年时间,电影拍摄前,吴念祖需要利用这一年时间打开自己在欧美的知名度,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等自己名声鹊起后,他有8成把握说服斯蒂芬回来执导。
毕竟像斯蒂芬这种对木乃伊题材十分热衷,又是剧本创作者,又在前世证明过能把这个系列拍好的导演,不到万不得已吴念祖不想换。
即使是刚才骂得很凶的詹姆斯,如果愿意回来乖乖合作他也能容忍,筹备了6年的经验也不是白说的。
这里是异国他乡的好莱坞,8000万美元的投资吴念祖也想尽可能提高成功率。
这也是为什么吴念祖提出和斯蒂芬口头打赌的原因,吴念祖就是要在他心中留下一个引子。
而第二个时间点就是2年后电影上映,明年开拍,最快也是后年上映。
2年的时间,应该足够他在欧美打出自己的一片天空了,到那时就是真正检验到底他吴念祖这个华人明星能不能在A级大制作中撑起欧美票房了。
吴念祖想要实现这个美国梦当然不能只是空想,最可行的就是两条路。
第一通过音乐打开欧美市场。
吴念祖已经决定了,F4下一张专辑便是英文专辑,让F4和自己的名字传遍欧美。
这个时间点适合偶像组合的英文歌,吴念祖在脑海中转了一圈,瞄准了目标。
就是你了,西城男孩!
西城男孩是1999年才出道的,这个时间点可能连人员都还没凑到一起呢。.
还有后街男孩,虽然已经火了几年了,但不妨碍吴念祖淘一些他们还未发行的大热歌曲。
其实偶像组合在欧美早就玩过,最出名的欧美偶像组合很多人应该都听过其名号,那就是如今被奉为史上最伟大摇滚乐队的披头士。
别怀疑,披头士前期就是纯纯的流行偶像路线,他们会梳着整洁的发型,把脸刮得干干净净,打扮得相当精致,以英俊少年的气息吸引着英国的妹子们,和现如今的F4以及后来的韩流没啥两样。
不过后来他们的成员厌倦了这种生活,开始认真探索不同音乐风格,走上了伟大之路。
到了90年代中后期这几年,好像偶像组合之风又开始刮起来了,美利坚出现了后街,欧洲出现了西城,而亚洲也是韩流和F4等各种现象级偶像组合四起。
吴念祖就是要借着这股兴起的偶像组合之风,让F4响遍全世界。
音乐是一种能跨越国际和种族的桥梁。
现如今凭借F4已经发过的两首英文歌《MaiAiH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