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
思想,是前世先贤们留给林可的宝贵财富。
很多人志在天下,总会说救一个人不如救十个人,救十个人不如救百人、千人、万人。
所以,看见一人也不救,看见十人也不救,只救万人。
可是,这样对吗
不管对不对,林可起码要做到的是不违背本心。
那个小犬人,救了也就救了。
包括那个教士达克莉也是如此。
以林可的眼光不难看出,那位达克莉其实是在偷偷帮助这些平民的。
灵魂上的年龄骗不了人。
这达克莉实际上只是二十岁左右的女生,但是外表看起来两百岁不止。
这是源自于的衰老。
而从刚刚达克莉使用永恒暮光教派技能时的轻微法则波动可以感知到,她救助小犬人的母亲时也出了力。
以晨光,换暮光
用暮光,终结伤病
不得不说,不管永恒暮光教派最上面的那位是怎样的心性,但是最起码这种均衡法则是不错的。
这种教派虽然是一神教,但是最起码传播的同时能够减轻一些社会负面的东西,比如病痛。
这本就是智慧生命的根本需求之一,再加上均衡、平衡、等价代换这种强则
难怪永恒暮光当年能成为主宰。
林可一边在空中行走,一边观察下面的情况。
没一会儿,那个大教士就追上来了,然后两人一路走走停停,浏览这一片区域的城市。
这位大教士负责的区域仅仅是周围三十六座大大小小的城市。
在城市中有明显的阶级划分,最高级的自然是神职者,其次是富商,再次则是平民,以及各种奴隶。
等级森严
林可有时候去看看教廷的各个分殿,有时候逛逛普通菜市场,有时候又去富商的住宅外瞅瞅。
不过大多数时候,林可主要去的地方还是贫民窟。
衡量一个势力对自己子民好不好,看的不是上层过得怎么样,而是最底层。
一个势力如果原因帮助最贫困的群体、扶持最贫困的群体,那这个势力所处社会必然是有温度的。
林可作为领袖,此时想要体验的就是不同制度下人民的生活。
他一路走走停停,大教士也陪着他,一路介绍。
当然了,在大教士看来,这里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贫民的地位就应该低于神职者。
毕竟这里的职业者中,占比最大的就是神职者。
弱肉强食,理所当然。
林可也不会去扭转这个大教士的观念。
毕竟这个大教士不知道概率问题,不知道庞大的基数更容易诞生天赋好的人。
他只是走走看看,遇到有困难的,他会直接出手帮忙。
遇到作恶的,他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就这样,花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若有所获的林可离开了永恒暮光大陆,去往了克厄斯大陆。
克厄斯大陆一片荒凉。
而传送阵所在的位置,是一处荒凉的小山。
“嗷呜
”
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
“嗷呜”“嗷呜”“嗷呜”
下一刻,一连串的狼嚎起伏交错,然后以一种特殊的韵律传送出去。
林可望过去,看到了一匹匹土黄色的巨狼围了上来,一头比一头灵动。
“土狼”林可挑了挑眉。
而就在下一刻,这些土狼纷纷化为了人形。
这些人一个个身穿草裙,身上涂抹着各式各样的颜料。
克厄斯人族
与纳森格人族很像,都是正常的手足五官,只不过这里的人骨骼更加宽厚紧实。
“林林可殿下”
就在林可准备开口时,有人惊喜开口。
林可看过去。
那个人很明显就是纳森格人,体格比旁边的克厄斯之人小了很多。
“你是嗯,菲尔顿”
林可顿时想起一个人名,
以他现在的层次,大脑几乎等同甚至超过超算、超存储了。
大荒城的每一个士兵,他基本上都记得。
更别说将领。
“是的,林可殿下”这名叫菲尔顿的将领应该就是附近的负责人了。
只不过从灵魂气息来看,六十多岁地的菲尔顿已经是十五级的职业者了,相当年轻。
这种人,就是组成大荒城雄厚实力的中间力量。
“您怎么来克厄斯了大荒那边的精力不是应该投入在前线上吗您怎么会亲自来克厄斯难道是为了野兽之灵”
菲尔顿此时很激动。
虽然他年龄比林可大,但是也几乎是林可的全品类粉丝了。
要知道,年龄有时候并不代表一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