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玄幻魔法>人在镇魔司,复制粘贴苟成仙> 第104章 得灵剑,出城遇上两鼠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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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得灵剑,出城遇上两鼠妖(1 / 2)

剑有灵出,化而为人,是一白袍宫装女子,模样俊俏可人。怯生生地看着两人,白凰欠身施礼:“主人,白凰愿臣服!”

“你这么乖,那就好办了!”

田小树朝黑鹏一笑,将两柄剑都纳入识海内。

白凰剑自然不炼化,她的主人是亲亲秀娘子!

想着,田小树心里美滋滋的。

凌空俯望,整个五色城俨然如同一座死城。

尸首遍城,这一切皆是血河大阵造成的。

“孔南,你看看,死了这么多的人,你丫的真是造孽啊!我敢保证,你死了都不得安宁。”

叹息中,田小树环看四周,双手化爪而出。

轰轰轰……五座百里大山,被田小树生生搬到五色城。

四山于下立四角,一山于上遮日月!

山岳叠加为坟墓!

为死者哀!

为生者庆!

五色城没了,屠狮楼自然也不存在。一切如泡影,如梦如幻!城外,尚有一些侥幸活着的生灵,正在快速逃离,生怕把自己的小命断送在这里。

田小树也闪身离开,朝京城的方向飞去。

然而离城数里后,田小树身形骤停,目光所至,看到三道狼狈逃窜的身影。

这三人可不是田小树不认识的人,他们正是之前抓的‘壮丁’。本以为他们几个都死在屠狮楼,没想到,除了那个断双臂的,剩下的三人居然都逃出来了。

这就有意思了!

屠狮离城门并不算近,血河大阵一启,以三人的实力根本就没有逃出生天的可能。所以,能在城外见到他们,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三人有预谋地提前逃走。

说不定,自己上马车去城主府参宴,他们紧跟着就溜了。

死在血河大阵中,算你们倒霉。但敢逃走,那是叛逆,不杀他们对不住自己啊!

田小树面露邪笑,从天而降。

“哟,这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三位,你们这匆匆忙忙的是要去哪呢?”

一番阴阳怪气的话钻入三人耳里,循声看去,三人顿时手脚发软,一屁股瘫坐在地。

“魔……魔君大人恕罪!我……我等不是要逃,是……是回家。”

“回……回伏仙寺!”

这地方,听上去就有点耳熟。

之前应该听司空玄圣说过的。

以寺为尊,沿寺建城,养尸为重,伏仙为祸。

伏仙寺,凶名不亚于孔南的五色城。在一众妖魔之地排名中,比天鹏的无定城还要高。

要不……顺个道也顺个手?

田小树动了心念。

反正都要对付的,那择日不如撞日!

就这样定了。

心中有决定,田小树一脸寒霜:“你们说的是轻巧,回答本魔君,尔等走时卷走我屠狮楼多少财宝?敢隐瞒者,杀!”

三人顿时一个激灵,不约而同地跪倒在地。

“魔君大明鉴,我……我等……”

开口的这人还在犹豫,田小树神色陡然化为冷厉,这是要说瞎话来蒙骗自己吗?饶你不得!

于是,一指敲在旁边没说话的人脑袋上。

指落的瞬间,这人的脑袋崩碎,红的白的流落一地。

“不说实话,他就这是你们的下场,说!”

有一人伸出三个手指头,颤抖着道:“黄……黄金八十一……万……万两!”

田小树顿时怔住。

我去,这是要逆天吗?

自从卖掉那颗夜明珠,自己怀揣三十一万两黄金,说实话,已然对金银不怎么感兴趣了。

最直接的原因,是没有花钱的地方。

可一听这个数目,田小树大惊。

老狮子是自己杀的,那他的就应该是自己的。所以,这些混账掠走的金银,是从自己怀里抠出去的。

八十一万两?

这……想想天鹏,再想想孔南,自己是错过多少啊!

造孽啊!

田小树神色狠戾:“就这?”

“还……还有若干天材地宝!”

旁边的人开口,将纳入识海空间中的天材地宝都交出来。

堆积如山!

堆积成山!

田小树看着,忽然想抽自己两耳光。

这只是老狮子的家底,孔南的呢?他可是能拿出六虚灵铜和赤灵金的存在,其身家……

真是造孽啊!

田小树一声暗叹,大手一挥,卷起这些天材地宝入识海空间,再将那八十一万黄金也收回来。

有总比没有强,不管怎样,从此自己也是百万黄金身家的人了。

田小树安慰着自己。

“走吧,本魔君左右也是没地方去,干脆随你们去伏仙寺玩玩。你们两个兔崽子给本魔君记着,不得暴露本魔君的身份。以后,你们称我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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