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宁心里的不舒服又多了一重,想想周时勋交教给罗彩霞写字的画面,不能想。
却不得不承认,这几个字确实写得很好。
周时勋没什么表情地看了几眼:“还不错。”
罗彩霞笑了:“你当初可是嫌弃我笨,差点儿打我的手,我肯定要好好练习,这些年都没敢忘记。”
说完又赶紧说道:“光顾说话了,你们进屋坐会儿,喝杯热茶再走。”
周时勋直接拒绝:“不用,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吧,明天就不用过去,下午我们就回去。”
罗彩霞有些失落,多亏路灯昏暗,能将她的情绪很好的包裹起来,依旧温柔地笑着:“好,你们回去小心,回头跟二妮说一声,等我回村里去看她。”
盛安宁跟着周时勋走出一段,转身还能看见罗彩霞站在店门口,路灯笼在她身上,带着一种神秘的感。
回过头再看周时勋,根本没有留恋的情绪,很小声地问他:“你和罗彩霞感情挺好啊。”
周时勋想了想:“她妈妈救过我。”
盛安宁哦了一声,没有再问下去,就这个救命之恩,两人又青梅竹马,感情上有点什么,也很正常。
她要是再问下去,不是给自己添堵吗?
心里叹口气,好不容易生出的感情,可能要早夭了。
默默踩着周时勋的影子到招待所门口,见门口服务台没人,盛安宁想了想,二话不说的拉着周时勋往楼上跑。
反正没人看见,先去房间检查了周时勋伤口再说。
周时勋没搞清楚状况,就被盛安宁拉进了房间里,还小心地关上门。
“快,你脱了衣服让我看看。”
盛安宁着急地推着周时勋去床边,怕一会儿再来个查房的,时间来不及。
直到动手开始扒周时勋的衣服,盛安宁才发现她这个动作怎么那么猥琐呢?而周时勋被她推得半躺在床上,双手朝后撑在床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也极其的香艳呢?
扑哧一声乐起来:“我快点检查一下伤口,要不一会儿被人发现赶你走怎么办?”
周时勋面红耳赤地脱了外套,又脱了上衣,在盛安宁面前似乎已经习惯。
腹部纱布已经被血水染透,看着十分吓人。
盛安宁也顾不上胡思乱想,按着周时勋躺平:“你这个要是很严重,就必须去医院重新缝合伤口,你说你要这样下去,这肚子还要不要了?”
这男人真是够皮实,都这样了竟然还跟没事人一样。
还好她早有准备,去洗了手过来,从提包掏出一包东西,里面有从小护士那里要来的镊子,还有手术刀,酒精棉球。
拿着镊子把纱布揭开,和盛安宁想的一样,伤口已经挣开一点,边缘的肉发白,里面的红肉隐隐露出来。
盛安宁也不管会不会暴露,用酒精给手术刀消毒,然后捏着刀看着周时勋:“两个选择,你穿上衣服去医院重新缝合伤口,或者我帮你处理伤口,就是要把边缘的烂肉去掉,要不伤口不容易愈合。”
更主要的是,她实在手痒痒,想做个手术。
周时勋没犹豫:“你来吧。”
盛安宁瞬间笑颜如花:“可能有点疼,你要忍着点啊,你天天这么折腾,想要伤口好得快有些难啊。”
边说着,边捏着手术刀,非常利落地沿着伤口边缘,把烂肉切下来,再用镊子夹掉。
用酒精消毒还是非常疼的,更不要说在伤口上割肉。
然而整个过程中,周时勋都没有哼一声,只是闭着眼睛,像是被人挠痒痒一样。
盛安宁再次感叹,这是个真男人,很善良地找话题聊天分散他的注意力:“你哥哥和你弟弟名字里都带长,你为啥没有?”
听周长林和周长运的名字,就很普通,很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可周时勋这个名字,很好听,感觉特别有文化底蕴,是那种名门世家养出来的贵公子般。
凭周满仓和朱桂花,肯定起不出这么有文化的名字。
周时勋难得话多一次:“我以前不叫这个名字,七八岁时得了一场大病,村里有个老秀才会算命,说我的名字克父克母,所以才改了现在的名字。”
盛安宁也不意外,小村子里人都没什么文化,就像周长林能当队长,并不是能力有多强,而是因为他识字会写。
所以对村里老秀才的话肯定深信不疑。
“那你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你以前叫什么啊?”
盛安宁边好奇地问着,边开始包扎伤口。
周时勋也没觉得以前名字有多难听:“周长锁。”
盛安宁扑哧笑出声,这个名字还真的非常接地气,非常有时代特色!
看了眼周时勋英挺的脸庞,笑得更厉害了:“哈哈,周长锁,长锁?哈哈”
感觉这个名字让周时勋瞬间接地气,不再那么冷漠寡言,多了几分敦厚感。
周时勋无奈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