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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 / 3)

外面的人当然看不出有什么不对,最多觉得这首歌难度确实大,很能表现一个人真实的舞蹈水平,因为他们不知道黎楚膝盖上有伤。

但沈淮,他真的也像其他人一样完全不知情吗?要知道,Knees这首歌,原唱很多时候都是在裤子下带着护膝跳的,因为强度太大了,一般都不会轻易尝试。

如果沈淮此举不是故意,宿宁把自己名字倒过来写。

他知道不对劲,于是猛地一下就站了起来,然后就被沈明铮拉住了。

“坐下,”沈明铮好像很清楚他在想什么,“现在不是时候。”

宿宁也没有失去理智,于是停下了脚步。

他说的对。

现在这个正在录制的当口,他不可能跳上舞台强行停止,即兴表演换曲更是笑话,台下坐着的那些媒体不是瞎的,虽然没有投票权,但那一双双眼睛盯着,特别是还有江辰沣在。

他跳上去阻止,这群人回去会怎么写黎楚?

——一个光影娱乐送上来的关系户,一个只能在舒适区呆着的练习生,这只会抹杀黎楚之前的表演和努力,在强行停止录制面前,所谓的膝盖伤不管怎么解释都像是借口。

更何况,宿宁也来不及了。

即兴表演,音乐一响就要开始动,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就连在台上的黎楚也是。

宿宁想到的膝盖旧伤,他作为当事人当然也想得到。

老实说,黎楚其实是有选择的。

毕竟是即兴表演,他可以把动作改了,不去做那些强度大的膝盖动作,换成更简单一点的。

他有创作的能力,这对黎楚来说很简单。

但黎楚又做不到。

这首歌标志性的跪地动作不做,就失去灵魂了,配合歌曲高潮部分的本意,是一向性格狂妄的男人在面对心爱的女人的时候,也心甘情愿下跪求婚献出膝盖。

其他动作都可以随便改,这个跪地动作改了,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原来沈淮就是在这等着他呢。

他不做,舞台效果就不好,即兴表演不如前面的好,会让人大失所望,而且后面就是麒麟的表演了,黎楚很容易被那两位盖过去。

他做了,膝盖问题就只能他自己承担,这是即兴环节,又没有上去拿刀子架着他,万一跳出问题也是他逞强,这能怪谁呢?

所以,对黎楚来说,别无选择。

一瞬间,他心里已经想到了许多计较,但是练舞已经练出肢体反应的黎楚在音乐一响起来的时候开始动了。

他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做出变化,嘴角微微勾起,和前一个《坏小孩》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不再是活力臭屁小孩的感觉,原曲里是西装革履跳的,是个成熟的男性形象。

黎楚这身衣服已经不适合了,所以在他跳舞的时候,便随着一个舞蹈动作把外套脱掉了。

他里面的衣服很简单,就是纯色背心,这动作又让台下欢呼声

骤起,

他身上可不像脸上有软肉,

一用力明显是有肌肉的,一下就显得没有那么幼了。

过了一会儿,他下一个转身的动作又把碎发刘海给掀了上去,露出更多额头,一下便显得成熟了许多,且他确实五官长得不错,哪怕是这样随意弄出来的散发背头造型在摄像机面前也很好看。

表演不等同于单纯的舞蹈,表演需要氛围感,于是必须迅速改变妆造。

黎楚那游刃有余自我发挥的随意感十足的姿态,足以证明他的舞蹈实力绝不局限于一个领域之中,他熟练地像一个老手。

很快,歌曲到了高潮部分。

于是,在他迎着大众的目光和期望在那句歌词里跪下去的时候,根本没人察觉出他的痛楚。

这个膝盖动作还不止一次,至少需要以不同方式重复好几l次。

这个跪下的动作是在舞台正中间做的,这个场子没有观众,选手席因为把下面的椅子撤了,所以座位也离得很远,离得最近的自然就是最前面的导师席,黎楚跪下的时候,和正中间的沈淮在一条线上。

那一刻,黎楚分明看到了沈淮脸上的得意笑容。怪不得之前说让自己等着,原来是在这里等着。

这个人一定要他低头,他偏不。

他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跪,绝不是为了沈淮。

等音乐停止,他表演完了站起来的时候,黎楚已经有些晕了。

他的生理反应催促着他立刻下台休息或是干脆在这里躺倒,但不行,还有导师点评环节。

沈淮表面上看着特别满意,于是这个点评也就过于长,还和其他导师分别做了些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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