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天气状况,多云转晴!
我在北方的寒冬里瑟瑟发抖,她在南方的艳阳里四季如春……
晕倒的我,恍惚间做了一个梦,一个女人,她幽灵般的身影,出现在我的梦中。
她,就是女友二,我挥之不去。
我梦见女友二和她的干爹我的工头,在一间粉红色的大圆床房屋中—苟且,与此同时,我则是在一个冰冷的下水道里—流窜。
下水道里很肮脏,充满了滔天的臭气。
直到,另一个天使般身影的出现,才让我觉得,下水道似乎也不比粉红色的大圆床房间差多少。
天使头顶着五彩的光晕,她对着我亲切的微笑,我努力瞪大双目,想看清楚天使的面容,只可惜,看到的是一片马赛克。
……
我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太阳照在我臃肿的脸上,刺的我一双熊猫眼生疼。
伸出手,挡住额头,好半天,我才勉强适应了出现的光亮。
用手扶着床沿,忍受着浑身酸痛的身躯,我颤颤巍巍的站起,这一刻,我是蒙圈的,神魂还没有回归身体。
使劲的摇晃了一下脑袋,低头看了看自己染血的衣衫,才终于回忆起先前发生的事情。
“欣阳,被抓走了!”
沙哑的声音从我的口中传出,似乎两块生锈的铁板互相摩擦,我自己都觉得浑身异常难受。
咳咳咳!
忍不住咳了两声,嗓子中有一种冒火的感觉。
我扶着墙壁,艰难的走到卫生间,大口猛灌了两捧自来水,清凉的水滴,滋润着我的心扉,使我好受了很多。
“欣阳被抓走了……”
我呢喃不已,不知道欣阳即将要面对什么,我很为她担心。
但是,我又无能为力、
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渺小的存在,微不足道,想要
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找到欣阳,等于于大海捞针,这对于我难度很大。
再次踉跄着回到欣阳的屋子,我难免睹物思情。
屋子是凌乱的,就如同我此时的形象,乱糟糟的头发,杂乱的胡茬,满脸的淤青,浑身是血的衣衫,我看上去应该不比一个乞丐强多少。
我不在乎自己的情况,但是,我不能不在乎欣阳的物品。
此时,在欣阳凌乱的房间里,床被肆意的散落,零食扬撒在地下,她的小方桌,也不知道怎么倒在了角落,上面的笔记本电脑,摔在床下。
如果说我同欣阳的这些物品,哪一件感情最深,那无疑就是这个笔记本电脑了。
它承载了我和欣阳的情谊,没有它,我和欣阳的关系,不可能发展的如此迅速。
看到它掉在地上,屏幕都摔碎了,我心痛,真的很痛,就好似眼睁睁看着欣阳这个天使,被坏人掳走,我无能为力那样的心痛。
好在,对付坏人我没有能力,修复一下这个承载着我们之间情谊的笔记本,我还是可以做到的。
我快速的来到了床边,直接趴在地下,将笔记本从床下勾出来,让我惊讶的是,与笔记本一同出来的,还有一部手机。
苹果手机!
对于这样高端的手机,我这个穷“DS”并不陌生,俗话说得好,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么!
我没有用过苹果手机,但是,它在我这里却是如雷贯耳。
当初女友二就是想要这样一步手机,我拼了命连续干了两个月的夜班,才给女友二买回来一台。
对这个品牌手机,我只有一个概念,贵!太他么贵了!反正,我自己是用不起。
而欣阳,在我印象中,似乎也不是用这个品牌手机的,她的手机和笔记本一样,都是国产大品
牌,lenovo。
那么,既然这部手机不是我的,也不是欣阳的,它是谁的呢?
我闭着眼睛回忆了一会儿,终于,我想起来了,我忍不住想要放声大笑。
“哈哈,原来是他的,是这个可恶的家伙的!”
没错,这部苹果手机,正是先前那个男人的。
我依稀记得,那个男人在将我倒提起来,把我当球踢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反抗,而是,胡乱的挥舞着双手,拼命抓挠着他的衣衫。
似乎,在那时候,他身上的衣服和裤子都被我抓坏了,而且,还有一个什么东西,从他的衣兜里掉了出来。
现在想想,应该就是这部手机了。
“一部苹果手机,权当做利息了!”
我不打算将这部手机还回去。一来,我找不到这个男人,二来,这部手机就算是男人给我的赔罪吧,同时也是给欣阳的赔罪。
坐在地上,将手机放在了我的衣兜,看着屏幕破碎的笔记本电脑,我呆呆傻傻,发了好一会。
而后,我快速的站了起来,强忍着身体的疼痛,开始收拾房间。
我要将房间收拾整齐,我要让这间房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