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白对这方世界的文字认知仅限于听说读写,就这还得感谢原主,否则他连字都认不得,话都不会说。
至于原主的书法水平。
不是叶小白贬低原主,就原主那水平,业余都称不上,更何况跟专业的文人相比?
不过叶小白一点都不慌,他确实不会什么书法,但没关系,系统会啊!
他清楚地记得,系统曾经说过其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丹器阵符、修炼悟道,无一不会,无一不通。
虐一个言夕公子,那不是轻松加愉快?
“统子会的,就等于我会的。有毛病吗?没毛病!”
叶小白一点都没有作弊的负罪感,人家都把黄金送上门了,不拿岂不是看不起人家。
唯有全力以赴,才是对言夕公子的最大尊重!
瞧着叶小白如此爽快地答应比试书法,言夕公子反而心里一咯噔,被搞得有点不自信了:“这混蛋不会连书法也精通吧?”
但凡叶小白犹豫一秒,他都会毫不犹豫跟叶小白赌,可叶小白的爽快,让他迟疑了。
“不,不可能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就算他再天才,也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这么强!”
言夕公子脸色变幻不定,心里试图说服自己。
“他能担任天剑宗外门高级执事,修为至少是五阶化神境,诗才那么惊艳,绝对在诗词一道下了苦功夫,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的年纪,能在这两个领域取得这样的成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我就不信他还有时间来钻研书法!”
“这混蛋绝对是吓唬我的!”
“他的自信绝对是装出来的!”
“想通过这种方式让我知难而退?”
“叶小白啊叶小白,你太小瞧我言夕的智慧了!”
“我已看穿了一切!”
言夕公子淡定下来,脸上再度恢复了自信。
作诗只是他的强项之一,但并不是他最擅长的,只是因为紫衣郡主喜欢诗作,为了接近紫衣郡主,他才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诗作上,然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书法才是他真正的强项,是他最擅长的领域!
“啧啧,还以为你是个草包呢,没想到……”
叶小白惊讶地看着言夕公子。
言夕公子得意一笑。
“没想到是个大草包!”
叶小白这话差点闪了言夕公子的腰。
人生有三大错觉:手机响了,她喜欢我,我能反杀。
很不幸,言夕公子中了两个!
“呵,牙尖嘴利!”言夕公子冷笑一声,“希望你一会儿还能笑得出来!”
他直接拿起桌上的毛笔开始蘸墨,准备书写。
“等等。”紫衣郡主说道:“为了方便评判,两位公子都写一样的内容吧。刚刚叶公子作的那一首《桃花庵歌》就不错,就写它吧。”
言夕公子立马炸毛了:“为什么是写他的诗,而不是写我的诗?紫衣姑娘,难道连你都要偏帮这混蛋吗?”
输钱又输感情,心好痛。
不行,回头必须去一趟春红院,找春红院的小姐姐抚慰一下俺受伤的心灵。
那千疮百孔的心,只有小姐姐森林中酝酿的仙露才能治愈。
“白痴。”叶小白则是翻了翻白眼,为什么写唐大神的诗,而不是写你的诗,没点数吗?
这就破防了?
你这茶艺没有学到位啊!
话说下次问问题之前能不能先过过脑子!
“既然有好的选择,为什么不选好的呢?你要是能做出《桃花庵歌》这样的经典诗作,写你的诗也不是不行。”紫衣郡主注视着言夕公子,对后者的印象是一落千丈,姑奶奶真是瞎了眼睛,竟然会给这么蠢的人发邀请函。
说起来还得感谢叶小白,否则姑奶奶何时才能看清这人的真面目?
转头看向叶小白,紫衣郡主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
好帅啊,正是姑奶奶中意的那一款!
尤其是刚刚吟诵《桃花庵歌》的时候,简直帅得没朋友!
好喜欢啊,怎么办!
论颜值,叶小白比起草灯和尚还是差了几分,但有着诗才加身,光环之下,魅力爆表!
尤其对紫衣郡主这位痴迷诗文的人来说,根本挡不住那犹如山呼海啸般汹涌澎湃的魅力!
洒脱、狂放不羁、放浪形骸,又带着几分桀骜不驯,像个痞子一样坏坏的。
对于长期跟文人打交道,说话做事都遵守繁文缛节的紫衣郡主来说,这绝对是一种不曾有过的神奇体验,此刻的叶小白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吸引着她,贱贱的,痞痞的,又不失狂放与桀骜,令她深深为之着迷。
说白了,这女人就是闷骚。
只是以往没有人能够勾动那一颗闷骚的心。
而叶小白一首《桃花庵歌》,以及那我行我素、毫不在乎旁人眼光的行为举止,两者叠加,便产生了神奇的化学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