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秉文知道婉之是怎么想的,她是想靠一己之力重振颜家在蓝海市的雄风。
说实话,他完全有能力帮助岳父,把卧龙山庄的别墅买回来也不在话下。可是,婉之是不会同意的。
领结婚证之前,父女俩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是靠着他们自己的力量东山再起,而不是借助景秉文。
有的女人把结婚看作是第二次投胎,找一个好男人,是完全有可能改变生活,甚至实现阶级跨越的。
然而,婉之并不打算这么做,甚至,她还在婚前协议上写明,景秉文要尊重她的选择。
她长相漂亮,却不爱慕虚荣。这在年轻女孩子里还是比较出众的。
“我想,有时间回蓝海市一趟,”景秉文欲言又止,他是想帮一帮颜家,又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
他用的是“回”,而不是“去”,看来,他已经把蓝海市当作自己另一个家了。
作为京城富豪,说出来的话好像都带着一种施舍。
被人施舍的滋味不好受,景秉文脑子里出现了一句话:嗟!来食!
婉之这么要强的人,断然是不会接受的。
“然后呢?有事?”婉之看上去漫不经心,其实脑子在飞快旋转着。
虽说跟景秉文这样的人打交道,没必要勾心斗角,但是经济上的差距,多少会让婉之有一些自卑。
“也没什么,回去看看。咱爸一个人在家挺孤单的吧。”
“还好吧,他的心态比较好,跟我一样,是个乐天派。应该说我跟他一样。”婉之仰着头,想着远方的家。
看着她的小模样,景秉文突然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从小到大,他过的都是衣食无忧的生活,即便是母亲过世之后,父亲也从来没有因为什么事难为过他。
就拿离婚这件事,老爷子听景秉文说完,也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对于前妻,开始景秉文还是有一些愧疚的,后来也就想开了。或许,离开这座城市,开始新的生活,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现在有了婉之,景秉文就想好好爱她,把之前所有对前妻的亏欠,都投入到婉之身上。
说不上来是错位补偿,还是真心想对婉之好,总之,就是想一心一意爱她。
“女孩子不用那么辛苦,一切都有我呢。男主外,女主内,你就负责做你喜欢的事,直播也好,写书也好,阅读也好,只要是你喜欢的,我景秉文都是无条件支持。”
按说遇到这样的好男人,应该高兴才对。但婉之可不是一般人,她更愿意相信一切靠自己。
“知道了,我可以做我喜欢的事,需要帮助的时候,我自然会开口;如果不需要帮助,也请景总不要随便帮忙。”
婉之的脸上满是自信,她坚信自己可以。
景秉文看到的是闪闪发光的自信,那是在别的女孩子身上很难发现的品质。
婉之不是灰姑娘,也不是什么豌豆公主,她就是一个积极向上的阳光女孩。
知道了彼此的心意,两个人也都不再说什么了。
婉之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她想要去自己做的事,是无论如何也不希望别人帮助的,哪怕这个人是景秉文。
当然,她也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如果确实需要的话,她肯定也不会支支吾吾。
她感激地看着景秉文,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姑娘。
“你知道吗?小时候,我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人,很快乐,听小鸟唱歌,看花开花落,也喜欢到公园去坐旋转木马。
一转眼长大了,我从来没想过家里会有破产的那一天,以为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叹了口气,她继续说:
“好在从小养成了乐天派的性格,这些苦难没有打倒我,反而让我越挫越勇。
从我决定一个人独自来京城闯荡的那一刻,我就告诉自己,颜婉之,一定要活出个样来。
不管别人怎么看你,记住,你是个打不死的小强。”
她目光坚定,目光炯炯有神,让景秉文也跟着激动起来。
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插话,就做一个聆听者。这是景秉文总结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