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语气,让人听出了许多的微妙。
其实,黎之是很喜欢唱歌的。
只是,以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会嘴硬地嫌弃她吵,然后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在他的面前表现了。
现在,听到她那婉转的歌声,不用看直播间,他也能想象到她恬静美好地坐在了钢琴前。
十指翻飞,歌声飘扬。
认真的表情出现在她那精致漂亮的瓜子脸上,就好像遗落人间的精灵。
黎曼的膝盖被史凌菲轻轻地撞了一下。
史大小姐看戏不嫌事大地问:“你也这么给他唱过吗?”
“我……”
有的!
只是那次,当她拿着麦克风很认真地为傅斯彦表演的时候,他的眼神飘忽,不知道想着谁。
如今被史凌菲这么一点破,她的脑门嗡的一声,猛然想到:该不会是黎之吧?
所以,傅斯彦其实早就喜欢上了黎之。
比她发现的还要早得多……
“之之唱歌好听是大家公认的事。”黎曼的言下之意,就是请史凌菲闭嘴,不要再提那个小贱人了。
可是,史凌菲就是偏要!
记得以前,她和黎之的关系是非常要好的。
从幼儿园,小学,到初中,他们一直都是好朋友。
可是,就在初一那年,黎曼来到了他们的班里,像刚才那样,娇滴滴地演着戏,柔柔弱弱地挑拨于无形。
而她,那时候是真蠢啊。
竟然被这女人的伪善给蒙蔽了,信了她的鬼话,以为黎之表面和她当朋友,实际上很瞧不起她。
那一年,学校校庆。
班里要推选人出来表演节目。
她,黎之和黎曼都报了歌唱表演。
初选的时候,他们也都排练得很好,说好了到时候要一起为班争光的。
可是,上舞台的前一天,她却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