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报纸的配图为贾永常入狱后的照片。
林舒月看下面的内容。
贾永常, 潭州梁水县屋恩村人,小时候家里穷,被送到梁水县的寺庙去当和尚。十八岁那年, 下乡还俗。
回家后的贾永常和父母兄弟感情不好一直在外面打工。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家里没钱出彩礼, 也没有房子, 在当了三年的上门女婿后,因脾气不好,跟妻子离婚。从那以后便一直单身。
因少时学过武术,贾永常有一把力气在,他一直在工地上班, 无家无业的他自己挣钱自己花,日子过得十分潇洒。
一直到2004年的七月初, 他感觉到浑身乏力,眩晕、还伴随着恶心头痛等症状。他上医院检查,被确诊为慢性白血病。
医生告诉他,这种病没有治愈的可能。
在肿瘤医院, 贾永常看到了白血病患者晚期的患者,他们瘦骨嶙峋,头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化疗后痛苦不堪。
医生要给他开药,一瓶药就要花几千块钱。他在工地干一年也赚不了这么多。
他没有钱, 给父母兄弟打电话, 每一个人都说没有钱,他父母说他有病死在外面,别回去死,家里的祖坟不收他这种病死的人。
贾永常恨啊, 他太恨了。于是当他发病难受得受不了的时候,他想起了人们常说的缺什么补什么。
他第一次作案,是个阴雨天。他们工地的人在下雨天的时候喜欢打点小牌。
贾永常从医院回来,宿舍里就有他的一个工友蒋志军在,蒋志军跟贾永常关系很好,在听贾永常说一起出去喝两杯时想也没想的就同意了。
出去的路上,蒋志军一直在关心贾永常的病。还问贾永常身上的钱够不够花,不够他可以借一些。但是借不了多少,他还有父母老婆孩子要养。
要是平时,听到贾永常的这些话肯定很感动。但那时候的贾永常已经左了心性,他只看得到蒋志军健康的身体,蒋志军关心的话在他的心里,就成了炫耀。
蒋志军在跟他炫耀。因为这几句话,让贾永常还有些犹豫的心瞬间就定了下来。
从工地到前面饭馆,要经过一个小树林,树林中有许多灌木丛。
贾永常趁着蒋志军走在前面,用跟棍子杂碎了蒋志军的脑袋,将其打晕后拖到树林中央,将其绑好,放血而食。
在放血的过程中,因为蒋志军挣扎,他用斧头剁掉了蒋志军的手和脚,到后面,贾永常为了享受虐待别人的快感,于是割掉了蒋志军身上的男官。
就因为蒋志军曾经嘲笑过贾永常,他看起来高高壮壮,牛子却小小,连他刚刚上高中的儿子都比不上,跟他的身高体型不匹配。
蒋志军死的那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将贾永常的作案证据全部冲刷干净。
或许是心理作用,贾永常觉得十分有用,再加上虐杀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于是他在第二天的夜里,又开始了第二次犯案,这一次,他选择的是夜里下夜班回家的一名女性,他的方法也一直简单粗暴。将其打晕后带到隐蔽的地方虐杀吸血取乐。
等人死了,他再将人丢到路边的水沟、水塘里。
潭州的警方发现蒋志军的尸体,是在他杀了第四个人后。也是从蒋志军的身上,潭州警方查到了贾永常的身上。
贾永常还是有点害怕的,于是他在知道警察在查这个案件时便准备跑路。但在跑路的途中,他又没忍住,杀了第五个受害人,那是一个夜里喝醉在外面游荡的醉鬼。
从潭州逃走后,他先去的鹏城,在鹏城连杀五人后,他又在警方抓到他前,去了隔壁的惠城。
每到一个地方,便不停的犯案。没有片刻停歇。每一个受害人的性别特征都会被他割掉。这成了他标志的作案手法。
短短一个月之间,已有三十多条人命在他的手里。
因为抓他,两名出去钓鱼的女警牺牲,一名男性警察身受重伤。
被抓后,贾永常一直不开口认罪,但在见过当年养过他的少林寺老方丈后,他交代了他所有的罪行。
在报道的最后,写这篇稿子的记者用了采访他的原话。
贾永常说“你们这些人,身体从小就健康,家庭从小就幸福。没有被抛弃过,没有被万般嫌弃过。我都那么努力生活了,但命运还是不放过我。”
“我得了白血病。刚开始吧,我觉得吸了人的血就能把我身上的坏血排出去。但是在杀蒋志军的时候,我喜欢上了那种掌控别人命运的感觉,那种滋味太美妙了,尤其是他身上那种痛苦的表情。我看着,觉得太痛快了。”
“到了后面吧,我杀人虽然还是会吸血,但我的主要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吸血了。我就是体验那种虐杀的感觉。那滋味,太美了。”
林舒月气得砸墙。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贾永常这种变态因为他得了病,他就要报复社会因为他注定活不了,所以他要拉那么多人给他赔命
那么多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