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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1 / 3)

第201章

闻听此言,杨嬛眼里闪过一丝厌恶。

王涛露出同样的神色。

见状,陆明珠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种熟悉的追求模式怎么让我想起了李青云?”

有些富豪不需要放低身段,只要放句话,自有中间人将他钟意的人选送到他身边,且大半都心甘情愿,有些富豪注重自身安全,追女时亦不会如此张扬。

譬如,金永泽。

自从陆明珠拒绝过他后,又有贺云发话,他乖乖地回马来西亚,没再出现过。

陆明珠进一步确定契爷的威力。

王涛咽下嘴里的饭,回答陆明珠:“就是他!李青云!兴许是上回在追求夏琳的时候尝到甜头,现在又故技重施。偏偏他既没违法,也没乱纪,公司大门口的大马路又不属于咱们公司所有,谁都无权驱赶他。”

“我已经拒绝他好几次了。”杨嬛道。

李青云追求夏琳时,她是公司学员,自然清楚前因后果。

对于这样的人,她避之唯恐不及。

李青云脸皮极厚,即使被杨嬛挑明目的也不肯放弃,每天过来摆拍,可能觉得她比起曾和众多富豪或者公子哥儿交往过的夏琳好对付。

或者,他只需要自己因追求杨嬛而上报纸头条,根本不在意结果。

陆明珠皱眉,“真恶心。”

想了想,她对身后的保镖说:“让他离开,顺便跟各个报社打声招呼,不要随随便便就刊登李青云追求我们公司女明星的新闻。乱七八糟,不成体统!”

回头一定找人查查他那青云制衣厂有没有偷税漏税或者质量、设计等问题。

李青云就像打不死的小强。

在白绢中,还有他的一席之地呢!

考虑到陆明珠住在香江,原身刻意写出来提醒陆明珠远离李青云。

陆父没有在香江定居,李青云也没有机会见到陆菲菲,但依然凭着一张嘴和一张脸,得到一个千金小姐的垂青,并且誓死不嫁。

这个小姐还是他老板的女儿。

没得父母同意,那位小姐就带着珠宝衣服私嫁给李青云,气得父母和她断绝关系。

李青云在妻子的帮助下成立青云制衣厂,又经妻子利用从前的关系将之发展得蒸蒸日上,渐渐成为香江颇为有名气的企业,一度被人称为制衣大王,五十年代晚期,香江楼市大跌,李青云趁机抄底,成为香江地王之一,跻身于十大新富豪的行列。

陆父来香江办事,听闻后将之当成一件趣事写在信里告诉原身。

就在父女俩的最后一封信中。

原因是李青云一朝发达就喜新厌旧,一开始把女人养在身边当秘书,后来在外面购置爱巢,准备将女秘书正式纳为二房,惹怒了因生四胎导致身体虚弱不得不在家休养的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装作不知道他们的苟且,趁着过年的时候灌醉李青云,

一根绳子把他勒死了。

然后她去自首,所有财产由三儿一女共同继承,并委托亲哥哥帮忙缴纳遗产税,卖掉制衣厂后得来的钱扣掉哥哥缴纳的遗产税外,剩下的全部买地皮和商铺、住宅,让十三岁已很懂事的长子带弟弟妹妹以收租为生,以保日后富贵。

幸好她父母虽恨她不争气,但没真的不管她,兄嫂也都是好人,接手照顾外甥、外甥女的重责大任,还请当时有名望的人为证,签下在四个孩子成年前绝不动他们任何私产的承诺。

陆明珠在白绢上看到原身转述的内容,感觉那位千金小姐比陆菲菲有魄力。

宁可和李青云玉石俱焚,也要把财产弄到自己孩子手里,可见她不敢赌李青云的良心,也没信心面对未来的漫长岁月。

千金小姐当时被判处死刑,考虑到孩子未成年,遂缓期执行。

原身在最后补充了一句,香江从66年的年尾开始就不再执行死刑,直至九十年代取消死刑,千金小姐极有可能逃过死劫,只会成为死囚。

这才是李青云应有的待遇嘛!

大快人心!

可惜了那位千金小姐。

今生,陆菲菲的出现导致那位千金小姐没有遇到李青云,已经顺顺利利地结婚了,还随丈夫参加过陆明珠的生日晚宴。

这说明,李青云很难再娶到把他嘎了的老婆。

等陆明珠和杨嬛等人出来时,门口已无李青云的踪影。

玫瑰还在,堆在一侧。

阳光下,花瓣艳丽,浓香醉人。

杨嬛不屑一顾,对陆明珠说道:“陆小姐,请上车,我妈妈和我妹妹在家里。”

乘车前往跑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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