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斯,你们在做什么”南圩好奇道。
走出客厅,站在廊道凉亭。他看到菲利斯达斯蹲在水缸旁,忍不住询问出声。
“剖鱼,沉戎答应给我们做水煮鱼和烤鱼。”菲利斯回道。
听着,好像是吃的。南圩长者更好奇了,问“水煮鱼和烤鱼好吃吗”
“好吃。”达斯很兴奋。
“比红烧肉还好吃。”南圩不信,他吃过乔羽做的红烧肉,那是世间最好的美味。
一旁,南风插嘴道“南圩长者,红烧肉和水煮鱼不同。红烧肉是软糯细滑,入口即化,而水煮肉是辣的,两道菜味道完全不一样。”
“我都喜欢吃。”蜜露舔着嘴角,尽管她爱吃辣椒。
但是,这不妨碍红烧肉是她的心头好。
“沉戎”
“那个,可以吗”
很快,南风三人就水煮鱼红烧肉发生了争论。
菲利斯达斯抬着头,一脸热切注视着沉戎。沉戎嘴角轻抽,看懂两人眼中的情绪。
“可以。”沉戎道。
一看,就能猜到菲利斯两人想什么。
无非想中午吃水煮鱼的同时,再加一道红烧肉。
“沉戎,你获得了红鹤族的友谊。”菲利斯咧着嘴,高兴不已。话落,他转身朝南圩长者看去,开心道“南圩长者,沉戎答应中午给我们做水煮鱼和红烧肉。长夏家的红烧肉是最正宗最美味的,乔羽做的都要差一些。”
这一说。
南圩长者心动不已。
本以为过来暮霭森林是一趟苦差事。
现在看来,这哪是什么苦差事,完全是美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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