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一阵喧扬的音乐传来,有马声嘶鸣,像要在城中行马。
音乐声由远及近,一支千人的队列走进了人们的视线。
他们身着重甲,甲胄由精金打造,线条硬朗,棱角分明。
胸前的护心镜闪耀着夺目的光芒,背后的披风随风飘扬,彰显着他们的英勇与威严。头盔上的红缨如火焰般舞动,面罩下的眼神坚定而锐利。
在太阳光的反射下,金光闪耀,威风凛凛。
他们手持锋利的长枪,枪尖闪烁着寒光,仿佛能刺穿一切敌人的防线。腰间悬挂着佩剑,剑柄镶嵌着宝石,熠熠生辉。
战马身披金色重甲,马蹄踏地有声,仿佛踏碎敌人的胆魄。
“嘶”
这么一支军纪严明,气势磅礴的军队,狠狠震慑了一批有心人。
今天是大金朝的太孙殿下完颜康的大婚之日,自然不乏其他国家的祝贺人员,而随之而来的暗谍探子自然不在少数。
“这是……?”
“黄金火骑兵!据说完颜洪烈还是赵王之时,就斥巨资打造了这支骑兵。”
“如此的装备,如此坚固的甲胄,宛如钢铁堡垒!”
有人想到自家的军队,有的都是皮甲,有的甚至连皮甲都无法保证……
另一处二楼,欧阳克身边站着一位白衣中年人。
他高鼻深目,脸须棕黄,眼神如刀似剑,甚是锋锐。
“克儿,这支骑兵……”
“叔父,这骑兵怎么了?”
欧阳锋深邃的眼眶里透露着浓浓的忌惮。
他在这支千人队中感受到了浓郁的危险,因为,这支军队的每个人都有一身不弱的武艺,那种气血气息,就像是专门修炼了一门高深的外家功夫。
若论外家功夫,在欧阳锋平生所见的人中,最强者莫过于老叫化子。
但他觉得,就算是老叫花子和自己联手,都不一定冲的破这支千人骑兵队。
“这个金国的实力竟这般强么?”
他又不由得想到了那个年轻人——漆黑的刀,苍白的手,死寂之气缠身。
欧阳锋号称“西毒”,那是他对于毒术钻研颇深。
可哪怕是他,也不会修炼什么毒功。
他的成名武学《蛤蟆功,乃是正宗的练气内功,以静制动,犹如雷霆一击。
但那个年轻人,在他眼里,根本走的是邪道——以杀气、死气入神入身,就算获得一时强横的战力,但无异于饮鸩止渴,自取灭亡。
大婚的喜庆就不再多言,反正差不多是举城同乐。
入夜。
完颜康望着端坐眼前的丽人。
眉目可以入画。
“殿下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红玉本就生的风流婉转,今夜红妆加身,更显动人。
“月下看花,灯下看美人,别有一番风味啊。”
红玉抿嘴浅笑,眼波含情。
“妾身伺候殿下宽衣吧。”
说着就要来拉完颜康的腰带,动作娴熟。
完颜康一把握住红玉的手,阻止了她,红玉疑惑望来。
“今日,该换我来伺候你一次。”
完颜康手掌一翻,如同游蛇般顺着红玉的胳膊攀升,指尖一勾,衣带渐宽。
今夜,无人入眠。
…………
自从成婚后,完颜康的动作也变得加快了。
朝廷的中下层官员被大量替换,也在大量补充,这激进的手段引起了大量的不满,不是没有人想着弹劾,后者密谋什()
么。
可这一切都逃不过“听风人”的耳目。
一年后,金帝完颜璟驾崩,完颜洪烈正式登基,完颜康也由太孙升为太子,经由一年的蛰伏,他的麾下人才越发繁多出众。
除了制度改革,完颜康投入最大的其实是武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的研究。
他没有抛弃任何一种,只有两条腿走路才会走得又远又稳。
这一年里,发生的最大事情就是和丐帮的斗争。
完颜康是不准金国境内拥有乞丐的。
特别是手脚健全之人,他派遣军队强行改造他们,要么找份营生活计,要么离开金国,若是残缺之人,会安排人教导他们一些手艺,若是实在无法独立生活,完颜康也建立了福利院……
但是丐帮中人还是恨上了完颜康。
于是,他们一下子告状告到了洪七公那里。
相比起金人,洪七公当然相信自家帮里的弟兄,当即气势汹汹的来找场子,结果不用说,完颜康都没有出动军队,仅仅是让裘千仞出马。
铁掌vs降龙十八掌。
裘千仞加入完颜康麾下后,武功见识自然得到不少增长,但还不足以碾压堂堂的“北丐”,两人一番大战下来,结果平分秋色。
洪七公心里惊讶不说,他更怒的是裘千仞成为金人走狗的事情。
“令师上官剑南当年何等英雄,你忘了他的怎么死的吗?”
“哼!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大金朝兵力最强,迟早扫灭各国,一匡天下,我这是良禽择木而栖。”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洪七公在看到裘千仞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