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贴在皮肤上,有一丝丝的凉,那些小字刻的深,但显然刻完后又精心打磨过了,并没有毛刺之类的硌着皮肤,反倒十分光滑。
韩长暮的目光落了落,她的皮肤不像京中贵女那般白皙细腻,清浅的幽紫环在手腕上,更添沉静深邃。
他用的并非名贵的金丝楠,而是清香馥郁,色泽微紫的香楠,虽然不如金丝楠那般璀璨精美,但胜在色泽细腻沉稳,低调不引人注目,且香气有升清化浊之效。
呃,最适合姚杳这样脾气暴躁的姑娘。
他指着楠木手环,一本正经的变了脸:“这手环你收好,万不可丢了,若我记得不真切,你那里还留了个底儿可以比对。”
姚杳几乎呕出血来,下意识的就往下扒手环,发现这倒霉催的手环,竟是戴上容易取下难,她气急败坏的,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开骂。
刚才是谁说的不用担心弄丢了,又是谁说的已经都背下来了,这一手吃了吐,玩的炉火纯青啊。
呵呵,她就知道他这个老头子坏得很,刚才是被他的美色迷了心窍,才会信了他的鬼话。
韩长暮瞧着姚杳吃瘪,哽的说不出话,手环又扒不下来,不由得低下头,掩饰住转瞬即逝的戏谑。
他面无表情的抬头,递过去一张纸,淡淡道:“那日在绯衣公子那间房间的窗棂上,我发现了这个,刚去拓下来的,你看看。”
那纸上拓着半只鞋印,没有什么花纹,但是可以看到针脚,有些地方细密,有些地方稀疏。
姚杳屈指轻叩:“这是姑娘常穿的绣鞋底儿。”
韩长暮挑眉,他有意考教考教姚杳,继续问道:“只有半只,你怎么看出来的。”
姚杳示意韩长暮抬了抬脚:“本朝崇尚穿靴,尤其男子,出门远行皆穿胡靴,这种绣鞋,多为贵女所穿,公子请看,底儿的花纹不同。”
韩长暮并没有看自己的鞋底,他抿唇,瞥了姚杳一眼,淡淡道:“你穿的也是胡靴。”
姚杳笑了:“所以我不是贵女啊。”
韩长暮噎住了。
姚杳指着纸上的鞋印,笑道:“这种绣鞋,以丝帛为面,麻缕为底,您看这纹路,正是麻缕所制鞋底的纹路,这种绣鞋绣工精美,甚得本朝贵女,但容易被泥水浸透,故而赶路之人多穿皮革所制的胡靴,经久耐用且防水。”
韩长暮淡淡道:“那你为什么说这种绣鞋是贵女所穿。”
姚杳继续笑:“公子身居高位,怕是不知道绣鞋的价。”她
掰着手指头给韩长暮算了笔账:“这绣鞋价贵,通常数百文一双,一石上好的米才六七百文,寻常百姓怎么舍得去买一双绣鞋。”
韩长暮抿了抿嘴角:“那你看这船上,谁会穿这样的绣鞋。”
姚杳偏着头,想了片刻:“船上姑娘不多,与绯衣公子有牵连的姑娘就更少了,明面儿上能想到的,就是已经下船的那个哑女,我留意过她穿的鞋,便是这种绣鞋。”
韩长暮点头:“绯衣公子的房间里,并没有什么旁的不妥,但小几上搁了两个茶盏,都有半盏茶水,他死的时候,水还有些温度。”
姚杳双手交叠,托着下巴:“绯衣公子死的时候,头冲走廊,脚冲房间,门大开着,背后中刀,是有人敲门,他去开门,在门口与敲门之人闲话,而在房间里与他喝茶之人趁着他分心之际,背后下刀,一刀毙命。”
“不错。”韩长暮吁了口气:“我查验过绯衣公子的伤口,下刀很准,动作利落,刀刃全部没入背心,下刀之人力气很大,这半个鞋印在窗棂上,而外墙上没有任何足迹,下刀之人轻功不错。”
姚杳想到哑女翩若惊鸿的舞姿,笑了笑:“能跳出那样舞姿的姑娘,轻功当然很好,但我想不通的是,她杀了绯衣公子后,为何要跳窗逃走,而不是从门口走,除非当时门口发生了让她走不了的事情。”
韩长暮回想了当夜的情形,淡淡道:“敲门的人不用多说,一定是那个弹胡琴的老汉,他吸引了绯衣公子的注意,而后哑女从背后动手,但是,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让哑女和老汉没有时间在绯衣公子身上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还逼得哑女跳窗逃走呢。”
姚杳道:“黄淮对绯衣公子身上的东西势在必得,一定会派人盯着他,我想,哑女发现了有人监视绯衣公子,而监视的人去回禀了黄淮,哑女才会跳窗逃走。”
韩长暮点头,这个说法算是最合理的说法,但是这船上鱼龙混杂,难保还有别的人想要绯衣公子身上的东西,他摸了摸手上的楠木珠串:“好在这些东西现在在咱们手上了,他们再怎么想,也是白想。”
姚杳撇了撇嘴。
要不说他的运气好到逆天呢,什么力气都没出,什么谋划都没做,就成了渔翁得利的那个人。
楼船晃晃悠悠,夜已经极深了,河面上升腾起薄薄雾气。
韩长暮摩挲着左手腕上的楠木珠串,细细辨认上头的每一个字,不知听到了什么,他突然起身,快步走到窗下,侧耳倾听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