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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挑逗(1 / 2)

刷的朝着宇二看了过去,哲别一直冷酷的心境此时终于有了一丝的波动。

“你查到了薇薇的消息。”哲别的声音像箭,让人感到一股锋芒。

“自然是你的妹妹,我什么时候敢在这件事上骗过你啊,老大。”宇二还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若不认真看,还真的以为他就是个乐天派的家伙。而不是一个冷酷无情,为了杀人还专门跑去加入刺盟一段时间的暗杀者。

“如果是真的,这个象狈你拿走。”象狈虽然珍贵,但是对哲别来说,自己的妹妹才是最珍贵的。

宇二眼里闪过一丝喜色,自己耗费这么大的精力果然没错。从空戒中取出一个记忆玉佩抛向哲别,“你妹妹现在叫做水薇,现在人在偏西南接近百万大山的一座城市飞叶城。她现在加入了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镖局。”

“镖局?”哲别有些诧异,虽然他们兄妹已经几年不见了,但是对于自家的妹妹的性格他还是相当了解的,以他妹妹的性格,怎么会加入什么组织之内。

“是的,是一个叫天龙镖局的镖局。总镖头乃是一个叫洪桦的少年,经过调查??????”

“你刚才说总镖头是谁?”哲别忽然打断了宇二的阐述。

“洪桦,怎么,认识他?”宇二诧异的看着哲别。

“我的箭术比赛没有夺冠就是因为有他作为对手。”哲别笑了,洪桦吗?

“哦。”宇二眼中露出了一丝兴趣,能够在箭术上成为哲别的对手,就算哲别没有使用射天弓,都说明对方的强大。

加上他调查水薇的时候顺便调查的关于洪桦的资料,他开始对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的少年产生一丝好奇,甚至心动。因为洪桦可是被人用杀王令摆上了杀王榜的。

难怪刺盟的人在飞叶城查不到洪桦的任何踪迹了,原来他已经来到了不下万里的这里了。不过,要不要趁机暗杀呢,他最恨那些强大的箭修了。虽然飞叶城中的情报并没有看过洪桦使用弓箭,但是能够在箭术比赛上和哲别一较高低的能是弱者吗?

“这个象狈是你的了。”哲别检查了一下记忆玉佩,看到了那张自己一直惦记着的脸颊之后,毫不留恋的把象狈的所有权交给了宇二。

宇二心中生出一股激动,从今天开始,他的暗杀之术将要上一个台阶。

不过,他看了渐渐离去的哲别一眼。

即便有了象狈,估计还是偷袭不了他吧。

夜色缓缓降临,银洁的月光垂落大地,天地之间一片宁静柔和,远处的虫鸣之声和天伦族几个部落举办的龙马节庆功大会上的篝火大会的热闹形成鲜明的对比。

一处宽阔的草地上,到处可见堆砌起来的篝火,在火光的荧惑中,一个个烤得通红发金的肉类飘出的浓郁肉香让人食指大动。

今夜的烤肉不需花费。

虽然比赛已经结束了,但是几个部落的人群并没有因此分开,而是趁机相互交流了起来。尤其是一些年轻的男女更是抓住机会。只要相中了,对方也答应的话,就能够去那个部落下聘了。

每一年的龙马节都会促成很多对不同部落的男女鸳鸯。

很多内陆商人不失时机的把他们带来的一些商品拿出,摆起了小摊,在他们油嘴舌滑的鼓动下,很多年前男子在摊位上购买了天伦族人看着觉得稀罕的东西作为定情信物,追求自己心中的女神。

作为几个部落里极有名气的金花,阿朵玛身边自然少不了献上殷勤的男子。而且很多都是今天在四大比赛中发挥出色,表现良好的人物。

然而,换上了一身活力四射打扮,露出了让人惊艳的完美双腿的阿朵玛只是用一个举动就告诉了那些想要追求她的人知难而退。

她扭动着诱人的姿态,大大方方的朝着洪桦走了过去。

要严格说起来,今晚的篝火大会的主角毫无疑问就是今天大出风头的洪桦。

哲别的无故消失,让洪桦毫无疑问的成为了箭术比赛的冠军。而洪桦凭着黑子的威武霸道,不战而屈人之兵,兵不血刃的打败了马术比赛的冠军拓跋磊,因而取而代之的成为了马术比赛的冠军。

随后,在所有人的见证下,洪桦先后和摔跤比赛的优胜者和夺标力量比赛的大力士进行了对决。

完胜。

就这样,洪桦第一次以四项冠军的称号,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今晚的龙马勇士。

当场把赛前预测最有希望夺得此次龙马勇士称号的拓跋磊给彻底比了下去。

所以当大家发现阿朵玛中意的对象是洪桦之后,只能黯然离开了。

虽然那个出尽风头的少年此时正在不解风情的埋头吃肉,但是却没有人敢嘲笑他。这就是实力带来的好处。

作为今天最大的英雄,洪桦身边是有专人服侍的,更别说在天伦族眼里地位一点也不逊色于他这个龙马勇士的黑子,竟然也有人专门为其拿肉倒酒。

是的,就是拿肉倒酒。

这货此时正和洪桦坐在一起拼命地吃着大块大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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