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喜悦无边
数十年来,骑兵短少,一直是汉朝心头的痛。骑射、马上砍杀,是骑兵的看家本领,匈奴自小生长在马背上,于此道最是精通,汉军骑兵要想在此道上与匈奴争雄,还真不容易。
汉军骑兵是用装备优势取胜,还是凭借娴熟的射术、犀利的砍杀获胜,其意义是不同的。
汉朝地大物博,拥有先进的文明,发达的科技,能制造出匈奴望尘莫及的武器。拥有先进的武器,是战争获胜的重要因素,可是,光有此点还不行。
若汉军的骑射、砍杀不如匈奴,只能靠精良的装备取胜,实际上这是一种失败。
匈奴有着高昂的斗志,娴熟的骑射,不错的砍杀。若汉军能在骑射砍杀上战而胜之,那么,汉军的骑兵才真正称得上是精锐之师,具备攻入大漠的实力。
对这支骑兵,周阳花费了不少心血,寄予了厚望。可是,一切的一切,都得靠真刀真枪来检验,临到头来,不由得一阵紧张。
热切、期盼,而又紧张,正是周阳、李广他们此时心情的写照。
两军对驰,很快就进入了射程,仍是汉军首先发威。之所以仍是汉军先下手,不在于别的,在于汉军的弓比匈奴的弓射程更远。这也是周阳特别要求,经过工匠的努力,给汉军创造的优势。
在战场上,射程越远,越早对敌人下手,越是有优势,一把好弓对汉军非常重要。
“咻咻!”
破空声响成一片,不计其数的箭矢,织成一张矢网,对着匈奴罩去。
匈奴惨叫声不断,中箭落马者不少。
“不错!不错!”李广晃着硕大的头颅,不住赞赏。
“这要看匈奴的了。”周阳眼睛瞪大了。虽说与匈奴大大小小的仗打了不少,可是,匈奴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匈奴了,还真让人期待。
“咻咻!”周阳话音一落,只见匈奴弯弓搭箭,不计其数的箭矢对着汉军射去。
“叮叮叮!”
一阵密集如炒豆的声响传来,匈奴的箭矢射在汉军身上,不外溅出一篷篷火光,就滑到一边去了,根本就破不了汉军的防。
只有极不走运的汉军,给射中了眼睛、手、脚,发出一阵惨叫声。
同样是箭矢对射,其结果却大不相同,汉军的伤亡低得可怜,而匈奴的伤亡很大。汉军一轮射杀,匈奴就死伤数百,而汉军不过数十个不走运的人受伤罢了。射中眼睛的是重伤,射中手脚的那是轻伤。
“好!太好了!我们的骑射不在匈奴之下!”
周阳他们大声赞好,眼里闪着泪花。
自从汉朝创建以来,骑兵短少,不能对匈奴进行反击。汉朝并非不知道骑兵的重要性,而是没有那实力打造得出来,马匹太少,要想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骑兵,那是不可能的,好看的小说:。
拥有一支精锐骑兵,这一直是汉朝数十年的梦想。可是,一直没有实现。直到今日今时,汉朝方才拥有了一支骑兵,还是骑射不在匈奴之下的骑兵,这对汉朝来说,意义太过重大了,要周阳他们不激动都不行。
最激动的,莫过于李广了。他是边关名将,与匈奴大大小小的战役,没有一百,也有数十。他深知缺少骑兵的苦衷,骑兵不足,汉军只能靠两条腿,行动迟缓,拿来去如风的匈奴没办法。拥有一支骑兵,一直是李广的梦,他不知多少回盼望过,却是一直没得到。
并非汉军没有骑兵,并非李广没有统领过骑兵,而是那时的汉朝骑兵,一是数量少,二是装备不行,三是训练不够,与匈奴不是一个级别,骑射砍杀比起匈奴,大为不如。
而眼下的骑兵,骑术、箭术都不在匈奴之下。匈奴的骑术和箭术,那是名闻天下,汉军骑兵不需要超过匈奴,只需要不在其下,便可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汉军还有装备优势,还有兵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优势全部发挥出来的话,一定能打败匈奴。
周阳激动得胸口急剧起伏,脸上泛着红光。汉军的骑兵,那是他的心血,如今,已经得到验证,在骑射上不比匈奴差,周阳无比的欣慰,为一股巨大的成就感所包裹。
数十年来,汉朝人才辈出,韩信、张良、周勃、萧何、陈平、贾谊、晁错,哪一个不是精通兵道之人?可是,他们没有打造出汉朝最需要的骑兵,而周阳做到了,无比的自豪。
匈奴虽然死伤惨重,仍是悍不畏死,泼风般朝汉军冲去,边冲边射箭,尽管他们的箭矢对汉军没什么威胁。
而汉军射出的箭矢,对匈奴的威胁非常大,每一轮箭矢过后,地上就会多出很多尸体。
很快的,两军就冲到近战范围了,不约而同的收了弓箭,汉军抄起长矛,匈奴绰起木棒,一场长矛对木棒的大对决上演了。
两万多枝木棒和上万枝长矛指着对方,就象数万条毒蛇即使展开腥风血雨的厮杀,堪称奇观。
周阳当初给汉军装备长矛,并不指望要捅死多少,而是在于要给匈奴制造混乱,为接下来的砍杀创造更大的优势。自从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