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血染大漠
“隆隆!”
汉军驰骋的蹄声如雷,溅起的烟尘冲天而上。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杀气腾腾,汉军眼里闪着炽烈的战意,挥着汉剑,冲杀过来,好象一股狂风席卷而来。
此时的匈奴大军,已经给马群冲得七零八落,结不成阵势,趁机掩杀便可,用不着使用手弩和长矛。
望着煞神似的汉军,军臣单于吓得头皮发炸。不是他胆小,而是他身边只有为数不多几个亲兵,要是汉军冲过,不需要用汉剑砍杀,只用马蹄就能把他们踩成肉饼,他能不怕吗?
打了一辈子的仗,就没有遇到今日这种情形,明明有十万大军,却是结不成阵势,收不拢军队,把自己暴露在汉军面前,别提他有多郁闷了。
唯今之计,只有走为上策。一拍马背,军臣单于疾驰而去,他的亲兵从后跟上,把他护在中间。
“那是单于!”李广眼力不错,远远就发现了军臣单于,兴奋得好象嘴馋的馋猫碰到咸鱼似的,吼声如雷:“交给我了!单于休走,李广来矣!”
也不管周阳同不同意,也不管程不识愿不愿意,握着大黄弓,就冲了过去。
李广的声音远远传了开去,军臣单于听得清清楚楚,却是惊在心头。扭头一瞧,只见李广宛若天神一般杀来,手中的大黄弓射出的箭矢一枝接一枝,好象雨点般射来,跑得慢的亲兵纷纷中箭落马。
什么时候单于成了汉军的活靶子?军臣单于郁闷得有吐血的冲动,却是无可如何,只有拍马疾走的份。
飞将军虽然勇猛过人,箭术精绝,天下无双,可是他胯下战马却不见得比军臣单于的战马更快,只能紧紧追着,却是无法拉近距离。
望着紧追不放的李广,军臣单于不由得叹口气,要是赤电宝驹还在,早就拍马逃到哪去了。可是,赤电宝驹在长安,成了景帝的坐骑,只能叹叹气,却没有办法。
“休走!“
李广一箭对准战马射人先射马,这是高明之着。只要把战马射杀,军臣单于就能手到擒来。
李广的箭术傲视千古,当世无人能敌。可是,距离太远,射到之时已是强弩之末,军臣单于的骑射不差,他是匈奴有名的勇士,有名的射手骑手,沉着应对,一拉马缰,闪了开去,。
一箭射空,李广哪会罢休,一弓四箭,对着战马射去。军臣单于沉着应对,不是闪开,就是用弓拨开,李广一轮狠射,竟然拿他没办法,这可很少遇到的事情。
要是距离稍微近点,军臣单于纵然是匈奴有名的勇士,也不敢撄李广的锋芒。可惜的是,战马脚程不相上下,要追近也不可能。
就在李广追杀军臣单于之际,汉军以千人为队,分为七队,开始砍杀起来。
此时此刻,匈奴的军队还沉浸在马蹄余生的惊惶之中,根本就没有清醒过来,更别说收拢军队,重整阵势了。
汉军一冲来,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只有给屠杀的份,不是做了汉军的剑下亡魂,就是给箭矢射杀。
只一会儿功夫,地上就多了很多尸体,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更加浓烈。
周阳趁着砍杀的空隙观察战场,只见到处都是惊奔逃命的匈奴,到处都是吼着战号,挥着汉剑的汉军在驰骋,在砍杀。
以区区七千骑兵,杀得匈奴十万骑兵无还手之力,这绝对要算一个壮举!
之所以能有如此壮举,原因在于,军队靠的是阵势,阵势一旦散乱,要重新结成,需要很长时间。匈奴给惊马冲乱后,哪能在短时间内重整阵势。
更别说,此时的军臣单于给李广追得象受惊的兔子一样惊惶逃蹿,没法下令,没法重新集结,这就成了无头之蛇,没法行动。
李广的追杀,虽然没有擒住军臣单于,在压制匈奴,让匈奴不能重整阵势上,还是有莫大的贡献。
如此良机,千载难逢,不需要什么言语,不需要军令,汉军也知道现在应该是大屠杀的时候。他们是越杀越勇,战号越吼越嘹亮。
“汉军威武!”
战号直上云霄,震得大地都在颤抖。
杀戮在不断进行,每时每刻,都有匈奴给杀死。
只需要再杀一阵,就能彻底击溃匈奴,让其在数日间不能重整阵势,这于汉军有莫大的好处,周阳不由得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要是周阳现在能用的骑兵不是七千,而是七万,这些匈奴早就杀得四散逃命了。毕竟这是十万大军,漫山遍野都是,就算是十万头猪,任由七千汉军去砍杀,也要费很大一番周章。要想彻底击溃他们,让他们在数日内不能重整阵势,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乌拉特!”
就在这时,远远传来匈奴的吼声。
周阳一瞧,是一支匈奴援军正疾驰而来。从狼旗的数量判断,应该有几千人。人数虽然不多,其破坏性却是极大,这是堂堂之师,阵阵之旗,一旦赶到,就会成为中心,到处乱蹿的匈奴很快就会聚在一起,重新结成阵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