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很小的报业集团发行的报纸。
报纸很薄,加起来不超过五页,第一页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季氏少东家明天将在L市海滩边的教堂里迎娶新夫人。
那报纸上的女子,笑魇如花,眼眸清澈无双。
正是他找了四个月的顾清歌!17875054
“是她…”霍建亭整个人都在颤抖,眼眶微湿,很快就红了眼圈。
罗欢欢不着痕迹的把报纸抽了回去,“L市离这里不远,我陪你一起…”
霍建亭重重点头,“现在就走…”
夜暮重重,秋季微凉的风吹过来,那么凉爽,星夜灿烂,到处是秋天的味道。
一辆阿斯顿马丁疾弛在夜色里。
驾车的男人似乎在极力压抑着自己。
而他身旁的女子则是安静的坐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车厢里只有不停换档的声音。
清晨的海风徐徐吹过来,淡淡的海腥味儿也随之而来,这城市干净的如同一副淡淡的水墨画,却又宁静的如同一个温婉的淑女。
第一缕阳光洒在这大地上的时候,天边的红霞也就开始渐渐淡去。
金黄色的阳光洒在高大的梧桐树上,透过密密匝匝的树叶倾泄下来的光线,如丝如缕。
蓝天,白云,海滨,教堂,洁白的婚纱,帅气的新郎,其他书友正在看:。
这是一个简易的小型婚礼,虽然说宾客少了一些,但奢华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家豪门的婚礼。
从距教堂的正门还有一千米开始,就以暗红色的长地毯铺过,一路延伸到教堂的门口。
红地毯的两旁,不是象征爱情的玫瑰,而是清一色新移植过来的新鲜薰衣草。
紫色的花朵,绵延一公里之长,清一色的紫色让人越发觉得这场婚礼的新郎、新娘不是一般人家。
紫色和红色相错,喜庆中带着忧伤,忧伤里带着明媚。
像极现在顾清歌的心情。
记得以前她也结过一次婚,举行过一次婚礼,那一天,高朋满座,衣鬓生香,觥筹交错,N市的无数名媛杀红了眼瞪着顾清歌,恨不得把她撕成碎片。
那一次的婚礼在是夏天之前举行的,那一天,她穿着白色的无肩婚纱,长长的裙摆脱出去好长好长,就像她对霍建亭的喜欢一样,那么长,那么长。
婚礼时她独自面对宾客,一个人笑,一个人累,一个人落寞。
那个被她称之为丈夫的男人,始终不曾出现过。
就连交换戒指,也是霍建声出来代替的。
那一天,没有人闹洞房,也没有人祝贺,只有一盏水晶吊灯陪了她整整一夜。
房子大的可怕,安静的可怕,而最令她觉得害怕的,不是房子,也不是安静,而是她喜欢了很久的那个男人,从头到尾,都不曾出现过。
这一次披上婚纱,虽然说只是帮季盛东演一场戏,但结果无法预料。
如果他输了,赢不回那个人,顾清歌就会是他的新娘。
现在想想,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要答应呢?
如果真的堵输了,是不是就这样和季盛东过一辈子?
化妆师已然替她画好了妆容,精致的五官,无可挑剔,生就的皮肤如蛋白一般细嫩,找不到丝毫破绽,她坐在化妆镜前,有些不敢相信的望着镜子里的人。
美艳不可芳物。
没有将为人妻的喜悦,也没有羞涩,眼神里剩下的,只是平静。
平淡如水。
有脚步声传过来。
这个脚步声她听了四个月,即使闭着眼睛,也知道他是谁。
“季总…”
季盛东如她所愿,从身后斑驳的光线中走出来,落在她身后,谦谦君子,满室生辉。
他站在她背后,没有想像中的喜悦,隐约的,顾清歌在他眼底捕捉到一丝担忧。
“季总,如果你怕了的话,这个婚礼可以取消的。”
反正也没多少人知道。
按着季盛东的话说,就是这场婚礼只需要那个女人知道就可以了。
季盛东突然笑了,“顾清歌,少给我装,我就知道你不待见我!”
“N市多少女人眼巴巴的想嫁给我都嫁不成呢,你手里捧着珍珠,还拿我当鱼眼,其他书友正在看:!”
顾清歌垂眸,以前和霍建亭开玩笑的时候,那个男人也是这般自大的口气。
“霍建亭是谁啊?N市的女人见了我,哪个不眼睛发直?!”
如今,从季盛东的嘴里听到这话的时候,她竟然一点笑意都没有了。
是她的心沧桑了?
还是这个笑话已经没有那么可笑了?
“季总,如果她没有来,怎么办?”
季盛东眉心微皱,“如果她没有来…”
随即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如果她没来,我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