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儿转悠,于是就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王诩的进食速度很快,明显比任何一种人类所知的生物都要快上几分……正当他要对猫爷的那一份儿早饭出手时,后者突然狂笑一声:“哈!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你吵吵什么呢……”
猫儿夺过王诩手中的面包,一口先吞掉了半个:“哼哼……这就是天意!在这最后的一天,我终于把所有的线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终的答案!”
“哦?你知道杰克是谁了?”
“哈!我连他爸是谁都知道了!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只要去找‘那个人’确认一下便是。”
“我怎么听不明白……”
“等我去确认完再来告诉你。”猫爷只花了三十秒就扫荡了桌上剩余的食物,然后拿起风衣和帽子奔出了门……
当王诩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不过猫爷依然是精神抖擞的样子,他此刻是春风得意,不知疲倦,内心的那份自我膨胀几乎到达了顶点,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来,没准能把伦敦上空的结界都撑爆。
王诩道:“好吧,现在连我都变得对这件事感兴趣了,既然我已经坐在这里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诉我,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猫爷笑着走到书桌边上,从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杂志扔给了王诩:“我就是通过这本杂志,找到了真凶。”
王诩随意翻了翻,脸上摆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劳驾告诉我……哪一页……”
猫爷道:“夹着书签呢。”
王诩翻到那里,从这页开始,印刷着一篇并不算长的小说,标题是《血字的研究》。
“啊?这不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吗?你看这个能找到凶手?”
猫爷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计你小子就算读过也给忘干净了,那就让我告诉你吧,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