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一趟,没能散心,也没能改变现状。 明琅比出来前更加郁闷了。 她本想说服沈澹月给她一份工作,看到空荡荡的街道后,又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很明显,沈澹月不会允许她跟其他人一起工作,也不会允许她跟其他人说话,更不允许她跟其他人产生肢体接触。 所以,他们的关系到底是妻子和丈夫,还是奴隶和奴隶主? 明琅转头望向沈澹月,很想问出那个心头盘旋已久的问题。 ——我真的被你囚-禁了吗? 但她知道,沈澹月不会告诉她答案。 就像他不会告诉她,为什么出来吃个饭,就要将购物中心清空一样。 在他的面前,她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妥协,要么离开。 其实,离开并不失为一个选择。 明琅没什么野心。 记忆里,她似乎是一个朝气蓬勃、容易激动、憎恶有钱人的女孩。 但不知为什么,她回想起从前的自己,内心没有半点波动。 相较于打倒公司,她更想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远离公司纷争的小镇,收养几只流浪猫,慢悠悠地过日子。 到那时,她想见谁就见谁,想跟谁说话就跟谁说话。 无聊了可以去黑市闲逛,去地下擂台切磋,逢年过节还可以邀请朋友到家里来做客——虽然她没有朋友,但离开沈澹月不就有了。 明琅很喜欢沈澹月。 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直到现在,她想起他在那方面极具攻击性的模样,仍会感到浑身发麻。 她也很喜欢他身上那种微妙的反差感。 ——起初,他非常嫌恶她身上的汗液,很少跟她发生肢体接触,甚至不愿戴着手套碰她。 她问他是否喜欢她,也是问了很多遍才得到答案。 现在却变成了,她无意识看他一眼,他都会低头吻上来。 他不再嫌恶她的汗液,有时候甚至会拨开她汗津津的发丝,俯身过去轻嗅一下。 反倒是她不适极了,问他在干什么。 他却一脸平静地说,想知道你去了哪里。 ——他像狗一样,以嗅闻的方式,判断她去过什么地方。 如果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明琅完全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重度洁癖患者的所作所为。 他似乎忘了自己还有洁癖。 至于肢体接触……明琅瞥了一眼自己的左手。 沈澹月左手戴着黑手套,在正常办公,右手则按在她手腕的脉搏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 ——他的右手没有戴手套,指腹冰冷而赤-裸地贴在她的肌肤上。 他的种种行径,让明琅感到既古怪又满足。 感到古怪,是因为他前后态度变化太大了,几乎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 最可怕的是,他 自己并没有意识到, ?()_?, 则是因为她只是一个普通人。 人都有劣根性。 像沈澹月这样的人,似乎永远理智,永远冷静,永远不会失控。 然而,他却不止一次因她而变得兴奋、激动、冲动,平静镇定的眼睛染上欲的颜色。 她怎能不感到满足? 假如沈澹月的控制欲没有那么变态的话,她可以跟他在一起一辈子。 谁不想跟自己喜欢的人腻在一起。 但现在,她对自由的渴望,已经超出了对沈澹月的喜欢。 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好。 他的吻,他的眼神,他银白色的头发,他长长的眼睫毛,他结实而优美的胸肌,他戴着黑手套的手指……他投入时绷紧的下颌,脖颈、手臂和腰腹处暴起的青-筋。 她都喜欢极了。 他冷冰冰的体温,虽然让她有种在深冬游泳的恐慌感,但大多数时候,都会激发她的肾上腺素。 明琅不会回避自己的感情和欲望。 她很喜欢他,但到此为止了。 她更渴望自由。 也许有人会觉得,自由是一个陈词滥调的命题……在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压迫与苦痛,没人拥有真正的自由,也不可能有人拥有真正的自由。 待在沈澹月的身边,她可以过得非常安全、舒适,完全没必要离开他,去穷乡僻壤自讨苦吃。 但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讨厌受制于人的感觉。尽管她忘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