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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生财(1 / 2)

半人高的小女娘提着三尺青锋,那画面是有些好笑的。

要知道,若非小女娘的手臂抬得足够高,剑尖都要垂到地上了。

但黑衣人并没有笑,这小女娘来的离奇,神出鬼没,她的剑也来得离奇,神出鬼没。

明明亲眼瞧着小女娘孤身前来,手无寸铁,眨眼之间,便握住了一柄三尺青锋。青锋剑,坚硬笔直,又不是柔韧的软剑可以缠在腰间,鬼知道在拿出来之前藏在哪里。

所以对于小女娘说出的“离开这里,我不杀你们”也没有掉以轻心。

黑衣人示意身下人稍安勿躁,收起面上的轻忽,拱手见礼,语气郑重起来:“小娘子,我们无意冒犯,只是听令于人,要取马车里的性命。我见你与这谢氏并无干系,不如行个方便。”

谢氏?马车里的人姓谢?

“你说得对,我与马车里的人并无干系,”邵秋实叹了一口气,“但我承了这马车外的人的人情,不好见死不救。而他要与马车里的人共生死,我便也得保马车里的人的性命,都是迫不得已。”

王琅是一个喜欢算计也精于算计的人,阳谋用得尤为的好。

让岑万峰给邵秋实做爹,便是阳谋。我知道你知道岑万峰是假爹,但他足够好,好到不容拒绝。

让罗金给邵秋实送家书,也是阳谋。我知道你知道收了家书就得还人情,但家书抵万金。

邵秋实收了半年的家书,如今便是她还人情的时候了。

王琅要用邵秋实,哪里是她不去琅琊王氏就能完全避免的?这一点,倒是岑夫子天真了。

黑衣人咬牙,声音发狠:“小娘子是要跟我们硬碰了?”

邵秋实提着剑,她重练《无相剑法》的时间不长,但已足够她找回剑感。剑客用剑是需要感觉的,就像厨子用刀,文人用笔一样,未落墨,已是胸有成竹,便是所谓的感觉。

凭着感觉,三尺青锋在邵秋实的手中抖成了一朵绚丽至极的银色剑花。

剑锋残影割裂夜色,瑟瑟剑鸣裹挟着萧萧风声,落了一地的雪白寒光。

剑花豁然一束,凝实成邵秋实手中的三尺青锋:“不敢硬碰,只是你要杀我,我便杀你罢了。”

这一手,镇住了黑衣人,也镇住了罗金。

罗金给邵秋实送了半年的信,对邵秋实算不得熟悉,却也不算陌生。在他的印象中,邵秋实是个长相平庸还很有些馋嘴的小女娘。每次他到傅家送信,邵秋实若不在自己院中,必然是在小厨房里。

若要从邵秋实身上找个值得说道的地方,似乎是生财有道的。

他帮岑夫子带信,也带束脩和小玩意,邵秋实有时回信有时不回,有时回礼有时不回。

回礼的时候礼物贵重,便连在琅琊王氏见惯了珍宝的他也觉得价值不菲。不菲到觉得岑夫子每月让他带到太原府的二两束脩实在多此一举,只凭回送的那些,她便能生活得很好很好了。

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第一次到太原府前,他曾想象过当世大儒之女的风采,想象对方该是个如何娴静如何恬淡如何秀外慧中如何文采斐然如何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小女娘,但真正见到邵秋实,他才失望地发现对方竟是这样普通。

普通得就如街头巷尾随时能见的,就如同住在他家隔壁他家隔壁隔壁的小女娘一样。

不丑,却也说不上特别好看,就是普通。

正是这份普通,叫罗金有些失望了。

大儒岑万峰之女,只这个名号就不普通,为何她竟生得这样普通?

此刻,邵秋实那张脸依旧是普通的,不丑,却也说不上特别好看。

银白的剑光映着小女娘乌沉沉的目光,微昂的下颌凝实了一线孤傲,却叫人生出高山仰止之心来。

想要劝说邵秋实离开的话一下子梗在罗金的喉头,他从来不知,她还耍得一手漂亮得叫人炫目的剑术。

看着邵秋实挽出剑花,黑衣人的目光也变沉了,他本就是用剑的,自然更能看出邵秋实这一剑的精妙。

但想到任务失败的结果,黑衣人咬牙,终于扬手:“上!”

黑衣人动了,他们死了两个人,剑阵残了,但残阵也是阵,而且残阵有残阵的打法。

便如棋局有残局,残局也是局,而残局有残局的打法一样。

黑衣人先动,想要成阵,邵秋实却更快,后发先至,在成阵前抢先迎上来一脚踹飞了一人。

“你这是什么步法?”黑衣人惊道。

黑衣人已看出邵秋实的步法不寻常,先前疾速逼近,如今后发先至,都是因这不寻常的步法之故。

“步法?名轻水。”这样回答着,邵秋实旋身一剑劈向最近的一人。

劈,是剑法基础十三式之一,也是最常用的一式。

因劈这一式,不若刺对腕力有要求,又不若点对准度有要求,简单易学,所以最受欢迎。

刀劈重力,大开大合气势如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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