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城门口已经出现一支军容整齐的兵马,邓存英约莫三十岁上下,脸上长满络腮胡子,面容粗狂,身材孔武有力,一身的铠甲更让他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他骑在战马上,看向前来送行的魏王:“不知殿下让我等什么人?”
魏王沉默了一下,开口道:“维桢的夫人,叶娘子。”
邓存英不解:“崔夫人是有什么事情要交代吗?”
譬如帮忙递家书什么的,邓存英是这么想的,结果在听到魏王的回答后震惊得不行,“什么?崔夫人要跟着去岭南?这怎么行!她一介女流如何能够受得住急行军?”
且不说男女大防的问题了,就说他们奉命前往岭南剿匪,一路上要急行军,饶是大男人都吃不消,更别说那些娇生惯养的夫人了。
邓存英不赞同地皱起眉头:“这简直是胡闹,殿下,请恕微臣不能从命。”
魏王叹了口气,他何曾不知道此时荒唐呢,但叶蓁蓁昨日特地登门请求,他被叶娘子的勇气和坚持所打动,实在不知如何拒绝就应了下来。
古往今来千里救夫的,恐怕叶娘子是天底下第一人吧,难怪七弟对她
神魂颠倒,犯下糊涂账,这样的奇女子真是前所未闻。
魏王安慰了邓存英几句,好不容易把人安抚住了,然后有人骑着马从城门出来,邓存英第一眼先看到的是那匹壮硕的骏马,心里暗暗赞叹了一声好马,才终于抬眼打量马背上的人。
此人穿着文人青衫,带着一顶帽子,虽然身形单薄瘦弱,却丝毫不显女气,邓存英还以为是出城的读书人,但看到对方朝他们过来时,微微愣住了。
魏王看到来人也是微愣,但在对方开口见礼时已经把人认了出来,惊讶道:“崔夫人,你怎么变了个样子?”
五官依旧是那个五官,但已经没有了女性的柔美和婉约,若不是对方没有掩饰的声色,魏王还以为她是叶蓁蓁的堂兄弟。
叶蓁蓁哪有什么堂兄弟?但她以女身随行也不好,便借了这个身份,道:“殿下,邓将军,我稍稍易了容,扮作男子与大军出行,现在的身份是崔夫人的娘家兄弟。”
魏王见她已经考虑周全,也没什么好嘱咐的,便道:“崔夫人,一路小心。”
叶蓁蓁深深作揖以作感谢,又看向一旁沉默的邓存英将军
:“邓将军,外子下落不明、生死难料,小妇人心中牵挂不安,执意求了殿下帮忙随军出行,若有冒犯之处,还请将军见谅。”
邓存英作为武将,最佩服的是忠义之人,这位崔夫人称不上忠,但一个义字是占了的,更兼之对方女流之辈的身份,更显得难能可贵。
他实在说不出什么难听的话来,只能半是警告半是奉劝地说道:“此番我等需要急行军,路上甚少有歇息的时候,崔夫人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叶蓁蓁坚定地摇了摇头:“多谢邓将军体谅,我意已决。”
她现在恨不得一日千里飞往岭南,急行军更合她意,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邓存英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把人收下来,对随行的将士介绍这是崔夫人的堂弟,辞别魏王后便正式启程。
所谓的急行军,除了必要时让战马休息吃东西外,其余时间都在赶路,而他们休息的时间只有短暂的进食时间而已,食物是干巴巴的干粮,叶蓁蓁自带了行礼,默默地混着凉水咽下又冷又硬的食物,来不及多歇又跟着军队疾行而去。
叶蓁蓁的身体素质本就不差,但她
仍在哺乳期,身体要弱一些,但她都咬牙撑着,一天下来双腿内侧就被磨得红了,下马时双腿直打颤。
此时已经到了夜里,大军安营拔寨开始休息,将士们来来往往,见这位叶兄弟一副风吹就到的模样也不笑话,反而多了几分佩服——他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能够撑下一天的急行军,实在是让人意想不到。
邓存英更是吃惊,他还以为这位崔夫人会掉队,或者中途闹什么幺蛾子,没想到不吭不响地坚持了下来,心中愈发佩服,亲自拿了一瓶药过来给她,道:“崔夫人,此乃军中特效药,你拿去用吧。”
他没好意思说得太详细,这药是军中急行军必备的,用来擦在大腿内侧有奇效,若是军中汉子也可以随便说,但对方是个女子,就不得不有所避讳了。
叶蓁蓁一听就明白了,郑重地道了谢,然后进去邓将军特地让军士给她安札的帐篷里,开始解开衣裳上药。
大腿内侧已经被磨得通红,碰一下都觉得痛,但邓将军的药膏确实是上等的好药,才擦上去就有一阵清凉之意袭来,连肿痛都缓解,叶蓁蓁不由舒展了眉眼,
稍稍好受了一些。
在外边显然是不方便洗澡的,好在她带来了爽身粉,便她匆匆解了衣衫把自己身子扑擦了一遍,才把衣裳打理好,外头就有人在喊她:“崔兄弟,出来吃点东西吧。”
白天大家都只吃了干粮,晚上势必要吃饭的,不然连日的赶路都撑不住,还有将士进山打了兔子烧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