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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
天刚刚大亮,邻居李大婶家的大公鸡把杨云从睡梦中惊醒。
杨云用手揉了揉一下惺忪朦胧的睡眼,顺手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被窝,被窝空空如也,不用说,窈娘娘又早早的去外面挖野菜去了。
家里缺粮,挖野菜当粮,这是窈娘每日必干的活儿,而自己每日必干的活儿,则是读书……。
谁让自己是秀才呢……。
杨云苦笑一下,算算,从穿越到现在,来到这个世界,不知不觉已经过了整整一个星期了,今天已经是穿越的第八天了……。
这几天里,生活倒也过得宁静、温馨、充实、平和。
跟前世生活在到处是人满为患、喧嚣的大城市里比,这宁静的乡村简直算得上是荒无人烟。
这诺大的村子,方圆三里内里只住有十几户人家,而自己这家处在杨家岭的半山腰上,是这杨家岭地势最高的人家,也是最后一户人家。
除了只有一户邻居李大娘家,就这也隔得有两百多米远,再无人家。
有点像离群索居了。
不过,没有像前世大城市里那种喧嚣热闹嘈杂,杨云反而觉得这倒也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
至少以前在城市里,那种莫名地感觉到压力、烦躁、焦虑,在这如诗如画的小山村里,全都消失得当荡然无存了。
现在唯一有一点会让人感觉不如意的,那就是这个家太贫困了。
家徒四壁,一无所有,这一点也不是夸张。
但跟贫困相比,上天赐给了杨云一个温顺乖巧可人的小媳妇儿。
这媳妇不是倾国倾城,但在姿色方面,杨云觉得配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
深山育俊鸟,柴屋出佳丽。窈娘的姿色,后世那种依靠化妆技术画出来的女孩儿是压根儿没法比的。
一想到这,杨云心里就觉得捡了天大的大便宜,自己这个穿越,借尸还魂,窈娘原本是有男人的。
可是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杨云发觉窈娘还是一个处子之身,想必是之前的杨云久病在身,因为身体不便的原因,与窈娘虽有了夫妻的名分,但并未行过夫妻之事。
现在的杨云等于是白白没花一分钱,就娶了个称心如意可人的黄花大闺女媳妇儿。
穿越的七个晚上,杨云在第三个晚上就发现了这个秘密。
这几天,与窈娘也算有了夫妻之实。
赖在床上,回想和总结穿越到这个世界,这几天与窈娘相处的滴滴点点和各种不懂就问,基本上已经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窈娘以及那个曾经的“自己”。
穿越了,已经是确凿无疑,这是事实,不能再存有任何一点怀疑与想当然。
还有,现在的自己可是有家室的人了,前世的那种散漫懒散的习惯可不能再带到这一世了。
想到这,一个念头在杨云脑海里悠然生起……。
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身坐起,杨云麻利地穿衣起床起来。
今天吃完早饭,不能再像前几天一样了,天天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一心只读圣贤书,啥事也不干,得该干些什么了,为这个家分担点负担。
尽管这样做,可能会引起窈娘的自责和不安,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有些东西得必须做出改变。
在窈娘的三观世界里,认为自己的相公是已经中了秀才的读书人,相公是读书人,他只需读好书,继续考取功名就是了。
至于家里生计这样的事情,就算是穷困的没米揭不开锅了,也该由她这个妻子来负责,相公只需读好书就行。
这种观念是严重错误的。
麻利地穿好衣服,下了床,杨云伸了一个懒腰,走到东边外间厨房,舀了一碗水,放上少许盐, 然后用杨柳枝做的牙刷 把牙刷一遍。
刷好牙,洗好脸,就开始一天的早餐。
像前几天一样,掀开木锅盖,早饭窈娘已经给他做好了。
跟自己刚醒时第一次喝的粥一样,是小米粥,粥里加了盐巴、剁碎了的野菜。
有点儿像杨云在前世北方河南省城郑州上大学时喝的逍遥镇胡辣汤,但是味道要比那个好喝多了。
这几天,天天都是如此,她每早都起来的早早的,做好早饭,然后再拎着篮子去外面挖野菜。
而自己则是吃完早饭后,就是坐在书桌前,开始自己一天该干的工作——读书!
前几天,一来是因为刚穿越到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还有好多不知,读书是了解这个世界最便捷的方式。
一来,是自己大病初愈,身子还虚弱的很,多多少少还是要注意下自己的身体。
所以,综上两方面的原因,就听窈娘的劝说,相公是秀才,每天要干的事情就是好好读书!
今儿个,可不能再这样厚颜无耻的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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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边喝着米粥,边想着待会吃完饭后,无论如何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