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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1 / 3)

汉代官职,中央为三公九卿制度,地方为州郡县制度。三公制度,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中央官职:

丞相(相国):

在东汉时期并无丞相这个官职,后董卓专权,任相国,集大权于一身。三国初建后,都设此官职,为一国之首宰,为群臣之首。

太师:

原为“三孤”之一,东汉并不设此官职。董卓迁都到长安后,为太师,号尚父。位在太傅之上。

太傅:

原为“三孤”(太师、太傅、太保)之一,在东汉时期,仅保留太傅一职,也不常置。皇帝初即位时,对皇帝进行善导、辅左的重臣,位在三公之上。

太尉:

东汉时,以三公平分丞相的权力。太尉为三公之首,掌管军政。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徒:

三公之一,掌管民政,与后来丞相的职权范围相近。曹丕称帝后,曾改魏国的相国为司徒。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空:

三公之一,掌管水土之事,位为三公之末,与后来工部尚书的权利相近。后世也常以“司空”为工部尚书的代名词。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御史大夫:

原三公之一,掌监察、执法,后改以司空为三公,御史大夫省。魏国建立时,以华歆为御史大夫,复有此官职。

大司马:

此官职为汉武帝初建,因将军位同九卿,故设大司马官职与三公同列,以示对武官的尊宠。东汉刚刚建立的时候,刘秀以大司马为三公之一,后改为太尉。西汉末年别置大司马一职,位在三公之上,魏晋时沿袭。

九卿:

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位在三公之后,为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总称。三国以后,九卿职权渐轻,并逐步为六部所替代。

太常(奉常):

九卿之一,掌礼仪祭祀。下属官职有:太史令、博士祭酒、太祝令、太宰令、大乐令等。

光禄勋(郎中令):

九卿之一,宿卫侍从之官。下属官职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谒者仆射等。

卫尉:

九卿之一,掌宫门禁卫。

太仆:

九卿之一,掌车马。下属官员有: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等。

廷尉(大理):

九卿之一,掌诉讼断桉,平决诏狱。类似于后来的刑部尚书。

大鸿胪(典客):

九卿之一,掌管诸侯和各少数民族事务,相当于外交官员。

宗正:

九卿之一,管理皇族事务,一般由皇族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

大司农(治粟内史):

九卿之一,掌管一国之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职权与后来的户部尚书相近,后世也以“司农”为户部尚书的别称。下属官员有太仓令、平准令、导官令等。

少腐;

九卿之一,掌管宫中御用之物。下属官员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侍中、中常侍(宦官)、黄门侍郎、小黄门(宦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御史中丞、兰台令史等。

执金吾(中尉):

位同九卿,负责宫外戒司,京师治安,防止出现水火之事。下属官员有武库令。

太子太傅:

位同九卿,辅导太子。

大长秋:

长秋宫是汉朝皇后居住之所在。所以大长秋其实是皇后所用的官属的负责人,一般由宦官担任。曹操的祖父曹腾即为“中常侍大长秋”。有些三国游戏将大长秋作为普通官职,是不适合的。

中常侍:

高级太监,汉朝末年掀起腥风血雨的“十常侍”即此官职。

小黄门:

中级太监。

中黄门:

低级太监。

侍中:

内朝官之一,位略低于九卿,秩“比二千石”。常由博学高德之士担任,切问近对,是皇帝在管理国家时的顾问。在魏晋时期,为门下省的长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令:

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属中等偏低的官员)。品秩虽卑,但总揽一切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甚至重于三公。在魏晋时期,如不设丞相之职,则尚书令与中书令(中书省的长官)、侍中(门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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