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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版权和捐献(2 / 2)

点,陈沐同学大概可以理解吧?”

“当然了,我们有比较充足的预算资金,会给你们原创作者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来购买相关方向的播放权益。”

陈祥主任考虑了一下,然后对陈沐说道。

“这个我明白,事实上我们已经做出了放弃影视版权、包括在电视电影甚至广播平台上的商业权益的决定。”

“好的作品固然重要,平台传播所付出的价值也不应该被低估,我们愿意放弃这一部分权利。”

“不过,我们要求保留其他播放平台上的一些商业权利。”

陈沐对陈祥主任说道。

“哦?”

“具体是说哪一方面的平台呢?”

陈祥主任和刘远婷法务对视了一眼,都觉得陈沐这人还是比较好说话的。

要知道,很多人都紧紧抓着歌曲的影视版权不肯放手,要么就是狮子大开口,要价很高。

他们确实没有想到,陈沐和甘棠并不追求收益最大的这部分权利。

“我想保留作品在手机移动端以及互联网平台上的商业权益。”

陈沐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这个……”

“我明白了,陈沐同学你看中的其实是手机彩铃等方面的收益吧?”

“这方面当然有可能会有不错的收益,但是互联网平台上却未必能有什么收入,毕竟现在网络盗版现象非常严重,正版作品被随意利用或者改编,作者无法得到任何的收益。”

听到陈沐的要求,刘远婷法务立刻就明白过来了,于是她笑着询问道。

“手机彩铃方面的收入?”

“这东西,作者也能收到钱?”

听了刘远婷的话,陈祥主任表示自己对这方面的情况并不熟悉。

“当然是可以赚到钱的。”

“但是具体谁的作品可以赚到钱,那就不好说了,就像是薛定谔的猫一样。”

刘远婷法务解释道。

事实上,彩铃业务是在2003年的时候,由双喜移动推出的一项业务。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就已经有超过1000万的用户悄悄用音乐铃声替换了原本单调的“嘟嘟”声,彩铃合作伙伴数量也在迅速增长中。

制作彩铃的硬件非常简单,只需要一台电脑,一个声卡,再加上一个麦克风就行了。

如果身边再有一个懂音乐、可以做配乐伴奏的人,那就是一个完美的制作彩铃组合。

只不过,由于音乐版权的问题,被直接搬上去的歌曲是有一些限制的,很多制作方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麻烦,基本上都是专门设计自己的原创作品,然后进行推广。

“去年的时候,胖龙因为自己的一首《两只扑棱蛾子》走红,彩铃收入超过上千万。”

“这直接导致他的收入超过了本山大叔,直接成为国内娱乐圈收入第一人。”

“正因如此,所以很多人都看到了手机彩铃市场的巨大潜力,纷纷入局其中,想要成为彩铃新贵。”

刘远婷向不怎么熟悉这个新兴市场的陈祥主任,解释了手机彩铃的收益规模问题。

“不过,这个市场是典型的金字塔型收入结构。”

“做到了头部,自然有巨大的收益,但是做不到头部,收入规模就非常有限了。”

“像奥运歌曲这样的类型,很难同那些大火的原创音乐竞争的。”

“其实我更建议你接受全买断协议,那样你大概可以拿到五十万左右的报酬,应该是比较稳妥合理的收益。”

刘远婷接着又向陈沐建议道。

在这方面,她倒是没有忽悠陈沐。

作为法务人员,刘远婷也接触过相关方面的咨询,对于这方面是比较熟悉的。

她很清楚,在高额的回报下,其实能够赚到钱的人真的只是极少数,大部分人的作品都成了彩铃库里面的库存。

陈沐如果仅仅是看到这方面的丰厚收益,却忽视了作品未必能够适应手机彩铃市场的话,可能会做出错误的选择。

她对陈沐的印象不错,并不希望对方以后因此而后悔。

“非常感谢婷姐的解释,但我们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

“为了支持奥运事业,我们可以放弃其他方面的版权,仅保留手机移动端和互联网平台上的商业权益。”

“至于说栏目组给我们的现金补贴,我们可以接受,但是会全部捐献出去。”

陈沐看了看身旁的甘棠,然后又看了看对面的陈祥主任和刘远婷法务,郑重地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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