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翟越城听见金时初这么说,心里很高兴,虽然他决定参加科举获得功名就是为了能娶到她,不管她个性如何他都会接受,但等知道她如此通透理智,还是给了他很大惊喜,因为这样的话,他以后就可以期待与她琴瑟和鸣,而不是三观不合、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
“师妹喜欢花吗?我养了一盆马蹄莲,最近开花了,红艳艳的,很好看。”翟越城眼含笑意地问金时初,他上辈子虽然到死都是个光棍,但也听那些曾经有过妻子或者女朋友的队友说过,想要成功追求到喜欢的女孩子,就得学会浪漫,时不时送送花、送送小礼物,再说点甜言蜜语,那就基本上能成了。
金时初虽然是个古代姑娘,但本质依旧是女孩,应该跟后世那些女孩也没什么不同吧?翟越城不太确定地想,然后就试探着开口了。
果然听他这么说,金时初真的对他的马蹄莲感兴趣了,开心地问他:“真的开很多花了吗?现在可不是它的繁花期啊。”
“大概我种得用心了些,它现在就开得盛了。”翟越城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他上辈子的精神异能带过来了,虽然还没有达到鼎盛时期,但催成熟一盆花那是小事一桩。
“你要去我那里看看吗?”翟越城面带期待地问金时初,他就住在书院里,马蹄莲自然就种在他的宿舍。
事实上,这个季节除了菊花等极少数花外,并不是百花盛开的时节,翟越城那盆开得正盛的马蹄莲便成了色彩单调的学生寝室中难得的鲜艳色彩,让不少同窗眼馋得很,想跟他讨来自己欣赏,但翟越城都不肯割爱,然而这回面对金时初,他却有了把花送出去的打算了,要是让他那些同窗知道,准得骂他一句见色忘义或者有异性没人性。
金时初刚想答应,就又想起他那寝室全身男人,她一个姑娘家不好出现,因此只得遗憾地对翟越城摇头,说:“不行,你那里住着全是男学子,你的同窗,我去了不方便。”
翟越城本来听见她说不去时有些失望,但听见她的理由,便知道自己考虑不周了,因此连忙弥补道:“那我以后,不,明天,我明天带来这里给你看,好不好?”
“好呀!”金时初立马就答应了,这时候她可是完全没意识到被翟越城套路了明天的贱民。
翟越城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脸色更柔和了。
“对了,我今天和知春去后山里捡了不少野生板栗,你要不要啊?我送一些给你啊,肯定很好吃……”金时初投桃报李,翟越城要给她赏花,那她就送他野生板栗好了。
翟越城毫不推辞地接受了,微笑着说:“好,那我就要尝尝你亲手捡回来的栗子了。”
翟越城在深谋远虑地跟金时初培养感情,在深山野林的山洞里藏身的卫宁却遇到了自出生以来最大的危机。
金时初给他下的迷药,说是让他昏迷三天,他果真的就昏迷了足足三天才清醒过来。
他既幸运又很不幸,幸运是因为在他昏迷的这三天,居然没有任何一只大型野兽发现他这个受伤昏迷、毫无反抗之力的人,不愧是有主角光环的天命之子。
而不幸的是,他刚清醒过来就遇到了他昏迷的三天都没遇到的大型野兽——这倒是说明他确实有主角光环,但不太强。
于是此时昏昏沉沉醒过来的卫宁,在躺了三天,浑身酸痛、又饥又渴,同时伤口还因为没得到处理而发炎肿痛之外,还遇到了一只对他虎视眈眈的黑熊。
卫宁本来还迷湖着的神志在看到黑熊的瞬间就再清醒不过了,他颤抖着手努力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拿着自己的长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又因为没力气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幸好即使扶住了山洞壁才站稳了。
他一动,那只黑熊顿时也开始动了,低吼一声,便勐地朝他扑了过来……
兴许是在生死关头,卫宁爆发出了最大的潜力,提着剑拖着又疲又累的身体,居然跟黑熊斗得不可开交,并没有按照常理那样不堪一击。
只是他到底是强弩之末,即使强撑着跟黑熊打了起来,却根本不可能打死黑熊,但他是世界意识偏爱的主角,在黑熊就要一爪掏心的时候,他总能“非常凑巧”地躲过去;黑熊的利齿眼看就要咬上他的脖子了,他却脚下一滑,“恰好”闪开了,黑熊用力过度,刹车不及,反而一头撞上了山洞石壁,撞了个头破血流……
僵持了两刻钟之后,黑熊和卫宁谁也没能杀死谁,只不过一熊一人都受了伤,特别是卫宁,更是伤上加伤,几乎成了个血人。
而黑熊不知道是被他不怕死的气势还是天命之子的王霸之气震慑住了,受了伤之后眼看没办法杀死卫宁,最后居然放弃了这个猎物,自己逃了。
虽然是两败俱伤,但卫宁总算捡了条命活下来了。
只是他就算没死,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因为他伤得实在太重了,旧伤撕裂,血流不止,雪上加霜的是右胳膊被黑熊一爪子拍断了——躲得过黑熊掏心,但拍胳膊这种不是致命的伤就躲不过了,毕竟即使是天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