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0bW次日,吴秋月精神抖擞地起床,两个孩子暂时送去她爸妈那边照顾。
家里有小宝跟小雅两个孩子,再加上咘咘跟壮壮,这下院子里可是热闹起来。
幸好她爸也过来了,不然还真不敢让她妈一个人照顾,太累了。
把孩子送过去,吴秋月就收拾好课本,骑上自行车准备去学校。
刚推开院门就见谭城一身笔挺的装扮,推着自行车正等着她。
今天的谭城格外亮眼,颀长的身材,上身纯白色的衬衣,最顶上扯开了一个扣子,衣袖挽了两道,露出他线条优美的胳膊。
硬朗笔挺的五官,俊朗帅气,板寸的头发让他整个人显得特精神,单单站在面前,就如青竹松柏。
“媳妇儿上车,我送你去学校。”
吴秋月就淡淡地看着他笑。
就他那点心思,一目了然。
谭城捏捏鼻子,心里懊恼,他表现得有那么明显吗?媳妇儿看他的眼神怎么都透着股戏谑。
不过他坚决不退缩,这是他早就想好的事,必须要送媳妇儿去学校。
“嗯好!”半晌,吴秋月才笑着点头,走过去坐到自行车后座。
谭城被黑色裤子包裹住的大长腿,一脚着地,一脚撑在地面,等吴秋月的小手抓住他的劲腰,谭城无声地咧嘴。
“媳妇儿抓好了,咱们走喽。”谭城的脚一个用力,身子往下一压,自行车划出去半拉,然后稳稳地踩了起来。
那风风火火的劲头,让吴秋月的嘴角一直噙着。
清风带着点初秋的凉意,微微抚摸过她的脸颊,驱散着她仅剩的一点点睡意,略显昏沉的脑袋顿时变得清明。
两个人穿过略显清冷的街道,找回了久违的甜蜜恋爱的味道。
清风也像染上了丝丝清甜,一直萦绕着两个人跳跃起伏。
谭城也有同样的心思。
他陪伴媳妇儿的时间太少,像普通人的相处他都没办法给媳妇儿,下定决心,在京都待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都来回接送媳妇儿。
吴秋月还不知道,已经有了免费的车夫。
他们来得早,学校里已经有早起的同学在校园里大声地朗读诗歌文字,还有三五成群的同学凑在一起讨论学问,尤其是刚进校的学生,脸上都洋溢着青春跟对求学的热情。
瞬间,便让谭城生出了危机感。
这些年轻人身上所拥有的朝气跟蓬勃是他所不能拥有的。
他高中毕业就进了部队,在无数次的生死之间徘徊过几趟,他面对生死无惧,这也让他生不出这种单纯的热忱。
媳妇儿是大学生,她每天处在这种氛围,面对的都是这些同学,那她会不会也觉得自己无趣。
谭城一下陷入自我怀疑,脚步也变得沉重缓慢。
吴秋月都走出去好几米,没听见谭城跟上来的声音,扭头看他。
“谭城!想什么呢?”吴秋月浅笑着看他,刚刚升起的朝阳,还是小小的一抹暖色,照在秋月身上,让她看起来越发朦胧潋滟。
“谭城……”
谭城回过神来,大力地抓住秋月的手,像是害怕她下一秒会消失一样。
“怎么了?”吴秋月挣了一下,就乖乖让他握住。
“我……我没事。”
他敢说自己害怕了吗?
不,他坚决不会承认自己会惧怕一群小屁孩。
吴秋月还能看不透他的心思?
浅笑任由他牵着走,站在宿舍楼下,吴秋月挠了挠他的手掌心,倾身附耳,“放心,我对嫩嫩的小学鸡没兴趣,我只喜欢我家糙汉。”
谭城刚刚紧瑟的心里瞬间像炸开了五颜六色的烟花,绚丽多姿。
脸上的笑也毫不遮掩,揉揉她的发,宠溺地道:“你上去吧,中午我来给你送饭。”
“不用麻烦,中午我跟几个朋友在食堂吃饭,顺便还要跟老师谈谈我回家住的事。”
“好!那晚上我来接你了。”谭城激动坏了。
他还想着等过两天就跟媳妇儿谈谈搬回家住的事,现在媳妇儿主动提出来,他更开心。
这样媳妇儿能回家,那些小学鸡就更没机会对媳妇儿献殷勤了。
媳妇儿的人品他信得过,可其他男人的人品他可不信。
像苍蝇一样整天围着媳妇儿,他也烦。
“快快快!张洁你过来看看,楼下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秋月?”孙小梅刚起床打算做几个拉伸动作,没想到从窗口看到一男一女俯首帖耳说悄悄话的景象。
宿舍楼红的蔷薇花,而吴秋月两人像是落入花丛的仙子,伴着晨光,整个人像散发着仙气儿。
“我的老天爷啊,我来咱们学校都半年了,还没发现居然有这么一处绝美的地方,不行,下次我要去那个地方拍照,太漂亮了!”
孙小梅:“……”张洁说的是什么蠢话。
孙小梅拍了把她的脑袋,“姐妹